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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法外狂徒盯上了被诉讼席(第2页)

法院内也不可能一直维持绝对安静,不过审判长会将议论声压制在一个绝对低的范畴内,确保庭审秩序。

在场众人皆是人中老龙凤,成熟又稳重,何尝不知法外狂徒王五要拿对面张义做文章了。

“审判长,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我申请拒绝回答诉讼方委托律师提出的和本案无关的无理要求!”

“审判长,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同样做出了明确解析”

“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看看我方当事人孩子,在看看出来举证的孩子,这都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啊!”

“如果这种都还不属于严重危害他人安全,我不知道是否当真要出现致人死亡才算!”

“在我看来,律师的辩护主要目的是让罪行得到合理的判决”

“而若是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隐瞒,那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我现在在问被诉讼方代理律师,请你如实回答!”

“你,是否知道,雅洁集团旗下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只需要回答知道,亦或者不知道。

“我要慎重的提醒你,在庄严的法庭之下,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也就是说,若是当真我再次拿出证据,能证明你涉嫌包庇、隐匿证据,最高可以按同犯罪论处。

张义此时的压力如潮水般涌来,短短时间内,无法分辨出对面这货是在炸胡还是真有材料。

这些年作为雅洁集团法务组长,自然是赚的盆满钵满,成为了利益共同体。

咬咬牙:“审判长,我申请拒绝回答和本案无关事情。”

罗祥:“审判长,本案中张义作为一审、二审直接参与人,是重要的人证,我申请他回答。”

“申请通过,被诉讼方代理律师,请你慎重回答诉讼方提出的询问。”

“本庭再此提醒你,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由书记员记录在案。”

“请你立即回答,如若沉默,本庭视为默认赞同诉讼方观点!”

“不知道!”张义沉声说道。

到了这一步,已经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他们之间的勾连颇深,早就不是几句话就能摘干净的了。

唯有,硬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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