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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林妙妙的史诗级削弱(第1页)

直到走到钱三一家楼下,三人一起停住了脚步。

林妙妙紧皱着眉头,唉,这一幕我好像哪里见到过呀。

钱三一看着李云昭说道:“感情1楼搬过来和鬼一样的人家是你呀。”

“能注意一下形容词吗?什么叫和鬼一样,我又没搬过来住。”李云昭对于钱三一的文学功底提出了质疑。

“没住?不可能啊,我妈说1楼这家人家白天还能看得到人影,晚上连灯都不开一个。”钱三一摇头。

“首先我不住这儿,所以晚上当然没有人,其次你看到的人影是我找过来遛狗的。第三,我只是把这当做个仓库好嘛,顺便当个狗窝。”

李云昭翻了个白眼,然后他又似乎想到了什么:“待会?你住这楼上。我记得2楼是个老人家,所以你住3楼。原来死活不肯卖的那家人是你呀。”

李云昭眯了眯眼。感情发财大计是被钱三一给破坏的。

“唉,云昭,你不是说2楼3楼都不卖吗?”林妙妙突然问道。

“不一样的。”李云昭解释道,“2楼那家,人家他说3楼卖他就卖,结果3楼顶着不卖。而且3楼不卖,我也就没有兴趣再和2楼聊了,算了,都过去的事了。”

“所以你们两个在这儿一栋楼里面,纯属是个巧合。因为两套房子入手时间都将近快10年了。”林妙妙一边摸下巴一边说道。

“吱……”李云昭等三人站在楼梯口聊天或许吵到了里面的人,1楼的门缓缓推开。

李云昭等人投去了紧张而奇怪的目光,这个点,房间里不可能有人啊。

确实没有人。

房门缓缓打开,一个狗头从门缝中探了出来。

麻薯自己开门。

“唉呀,麻薯!”林妙妙看到狗子,可开心了呢。

麻薯看到林妙妙也直接窜了出来,尾巴摇的飞快。

然后,装作没看到李云昭。

“麻薯?这个名字很有个人特色。”钱三一看到林妙妙将边牧一把抱起。“林妙妙取的?”

“是啊,不然呢,这个名字指定就是林妙妙取的呀。”李云昭看着林妙妙在那边逗狗玩,嘴角微微翘起,“这个林妙妙,猫猫狗狗什么的都特别喜欢。

“那你居然养了一只需要去遛的狗,而不养一只可以待在家里的猫,万一林妙妙更喜欢猫怎么办?”钱三一向后退了两步,声音压低就问道,就怕林妙妙听到。

李云昭也压低了声音:“首先我养边牧是我因为我喜欢边牧。其次,我已经有一只喵了,干嘛要养第2只呢?争宠吗?”

林妙妙别的听的不清楚,不过李云昭和钱三一两个人聊天中那个“喵”字,她听得很清楚。

毕竟钱三一之前老是用那只喵来cue她,所以她听到这个词就有点ptsd。

“李云昭,?是要再养只猫吗?”林妙妙搂着狗脖子看向李云昭。

李云昭赶紧摇头开:“什么玩笑,猫和狗在一起要打架的好吧。”

林妙妙想了一想,好像是这个道理。“好吧。那就不要猫了。”林妙妙点了点头,不过话锋一转,“所以你们两个前面在聊什么呢?”

李云昭看了一眼钱三一,又看了一眼麻薯,计上心来:“我前面在和钱三一说,这条边牧很聪明,他放在边牧族群中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聪明了,就跟成了精似的。可以称为狗中钱三一。”

钱三一瞪了李云昭一眼:“我tm谢谢你啊。”

林妙妙琢磨了一下这句话,乐不可支:“狗中钱三一!可以可以。钱三一和狗很搭啊。”

“嘿。”这个林妙妙当着我面嘲讽我。钱三一哪能咽的下这口气。

他眼珠子一转。看着林妙妙和边牧和谐共处的这一幕,脑子里已经有了回击的方案,“林妙妙,你那么喜欢这条狗,你有没有意识到李云昭养了一条狗,对你来说可能是史诗级削弱。”

“什么意思啊?”林妙妙不解其意。

“你想啊,李云昭平时买的零食,他自己吃不完,是不是要分给你吃啊?现在多了条狗,他还得分给狗一部分,你是不是就吃的少了?

();()  你那么喜欢狗,怎么着也得给狗买点狗粮吧,或者给狗买点小零食吧,你自己的钱是不是又花出去了?自己吃的东西是不是又少了?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众所周知掉到地上的东西全部归狗,那以后有了这条狗,你掉在地上的红烧肉什么的,你就不能用三秒捡起的办法了,因为掉到地上的归狗,你这条狗会把它吃完的,你说这对你来说是不是史诗级削弱啊?”

钱三一这一通分析,分析的还真有理有据的。李云昭有点诧异,什么时候钱三一肚子里的坏水这么多了呀。

这指定是和江天昊没学好。

林妙妙也被钱三一说的一愣一愣的。但是她这次没有选择怼回去,或者请李云昭出手。林妙妙现在有了更新的方案。

林妙妙轻轻戳了戳狗头,指向钱三一,“麻薯。看到没有?这个人是钱四,以后看到他就咬他。”

麻薯上下打量了一番钱三一,觉得这个任务似乎没什么危险,狗头点了一点,这让钱三一很惊讶,“我靠,这狗居然听懂了。”

李云昭颇为得意。“我挑的狗,那时候怎么挑的你知道吗?先和狗子约法三章,他听得懂,我再把他带回家。”

“别看了,你这条狗指定是狗精。”

“你以为没有三分三,我怎么敢把它称为狗中钱三一呀?”李云昭和钱三一两人语义双关大战300回合不分胜负。

“一一啊,前面你在和谁在楼下聊天呢。”裴音一边准备着晚饭,一边佯装随意的问道钱三一。

“1楼的业主。”钱三一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放回答道。

“嗯,就是那家昼伏夜出的业主?”裴音愣了一下,那一家人在裴音的印象中虽然打过两个照面,但好像是一个年轻人,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

“不是。”钱三一摆首道,“你看到那个不是业主,是过来训狗的。那套房子是我同学的,他只是把这作仓库了,不住人,我前面进去逛了一下,虽然有张床也有床上用品,不过都没有启用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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