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
竟然记录自己的喜好?
难不成,这个身体的原主认识自己?!
感觉有些怪异,她又拿起另外一本,赫然是——“慕司洲的喜好和生活习惯。”
她眉头一皱,正想把本子丢开,一段记忆涌入脑海。
“给你寄了两个笔记本,里面是叶臻和慕司洲的喜好和生活习惯,一定要背下来,你的任务是模仿叶臻,成为她的替身留在慕司洲身边。”
叶蓁皱了皱眉,原来是这样。
看来叶蓁和慕司洲的冲喜也不简单啊。
只不过,和她无关就是了,毕竟她不是真的叶蓁。
随手把两个笔记本塞进抽屉里,叶蓁忍不住恶寒。
成为叶臻的替身留在慕司洲身边?
呵,难道那人不知道,慕司洲最讨厌就是她叶臻吗!
外面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正好站在阳台的叶蓁往下看去,是慕司洲的车。
这么晚了,也不知道去哪里。
慕司洲这一离开,就是整整三天没回来。
这三天他或许去了佟琦瑶那里,毕竟他们是情侣,叶蓁并不关心。
她花了三天时间,把房间重新装饰一遍。
淡黄色的地毯朴素清雅,浅绿色的窗帘随风轻扬,吹动着窗前的紫贝壳风铃叮叮当当。
飘窗上放着一盆绿意盎然的吊兰,让整个房间看起来清新自然又生机勃勃。
到处都是生活的气息。
看着焕然一新的房间,重生后的叶蓁第一次感到了真实。
清晨的阳光透过绿色的窗帘透进来,打在叶蓁侧脸上。
白里透红的娇嫩肌肤泛着一层柔和的光,如同扇子铺开的睫毛轻颤,缓缓睁开,灵动似水的眸盛着漫天星辰。
她起身,伸了个懒腰。
七点半准时下楼,去厨房给自己热一杯牛奶。
这是她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喝一杯热牛奶。
才喝一半,就看到管家也热了一杯牛奶,并且准备端出去。
叶蓁叫住了他,“管家,这牛奶是给谁的?”
“是先生的。”
慕司洲回来了?
“他不是不喝牛奶吗。”
“喝的,先生每天早上七点半都要喝一杯热牛奶。”这个习惯已经持续了整整七年。
叶蓁微怔,随即自嘲的勾起嘴角。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就连最讨厌奶味的慕司洲都开始喝牛奶了。
转身,慕司洲不知何时出现在厨房门口,两人面对面撞了个正着。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感觉三天不见,慕司洲瘦了好多,脸上的病态更明显了,眉宇间笼着一层挥之不去的郁气。
慕司洲眼神冰冷,嫌恶的目光落在她喝了一半的牛奶还有光着的脚上,俊脸霎时阴沉下来。
“谁准你模仿她的!”
叶臻喜欢在家光着脚,每天早上七点半都会喝一杯热牛奶,叶蓁连那微小的表情和动作都一样。
该死的女人,凭她也敢模仿他的臻臻。
她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