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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首发(第1页)

栗芷心细,见小赵这副一言难尽的模样,很快就意识到了沈风和眼下邋遢的状态似乎有些有损他商业精英的形象,一上了车,就直接伸手过去帮他整理衬衫了。

沈风和领口往下的三颗扣子没系,栗芷瞄了一眼敞开的领口下若隐若现的胸肌,闭了闭眼睛叹了一口气,抬手慢慢将扣子系上。沈风和就懒散地靠在真皮靠背上动都没动,任着她纤长的手指在身上作乱,等到栗芷的手沾上扣子,就笑了。

“你笑什么”栗芷帮他扣好了衣服,又拽着他的衣服抻了抻,问道。

男人还是没动,但唇边的笑意掩也掩不住,摇摇头算是回应,“没什么。”

鉴于肩负着“看着沈风和”这个重任,这一次没有把挡板升起来的小赵在后视镜里瞥到了两个人的举动,不禁撇了撇嘴,还能是笑什么,就是因为觉得自己老婆对自己管得严,有安全感了呗。他算是想明白了,老大虽然是叱咤风云的老大,但在老板娘面前,老大就是秒怂的典范。

这句敷衍显然不能使栗芷信服,不过她也没纠缠于这个问题,打理好了沈风和的衬衫就安安静静地退回去坐好了。反而是沈风和,沉默了片刻突然说道“还记得吗,以前你也是这样帮我整理衣服的。”

一句话就将栗芷的记忆勾回到了过去。沈风和大三突然决定开始创业之后,由于展迅猛势头正劲,免不了要见形形色色的人,虽然沈风和的衣品没得说,但栗芷总是不大放心,每次都要上上下下把沈风和检查一遍,确定他身上没有一处不完美的,才肯放他去见人,久而久之,沈风和也形成了习惯,出去见客户前必定先到她眼前晃一圈,这才能放心前往。

久而久之,团队内部便开始渐渐流传出“栗芷是沈风和的主心骨,她才是科技的灵魂人物”的说法。当然,这个说法是沈风和往自己脸上贴金才说的,栗芷从华桑哪里听到的版本是,她之所以被称为“灵魂人物”,主要还是因为她探班时带去的饭菜都级好吃。

栗芷和沈风和这一对和别人不大一样,当初分开也是心平气和的商量着来的,没有彼此伤害过,也就没有不堪回的回忆,现在想起来往事,倒全是那些恩恩爱爱的美好时光。

栗芷想着以前的事情,再想想兜兜转转了几年,没想到又回到了他身边,觉得有点感慨,靠着他“嗯”了一声,抬眼去看他,“那时候我太杞人忧天了,你看,我不在的这几年你不也挺好的吗”

实际上是更好了,栗芷有的时候刷新闻偶尔还会看到他出席一些活动的照片,往往都不是正脸,但衣品一直在线,上次那篇财经名记的人物传记她还特意买了杂志,封面就是他,眉眼一如既往的英朗清爽,黑得亮的眸子目光锐利。

“一点也不好。”沈风和的好处就在于,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不自觉地放下所有戒备,一点都不像外界表现出来的那么冷冷酷酷的又很拽,而是露出那副没长大的小孩子一般的幼稚。比如,眼前又开始和她卖可怜了,“你不在,我每天都是胡子拉碴地去上班,衣服都皱皱巴巴的,他们都很嫌弃我。”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科技的员工们了。

栗芷压根就没信,“呵”了一声,说了句“拉倒吧”,就见沈风和指了指前面开车的某人,说道“是真的,不信你问他。”

猛然被点名的小赵疯狂点头,“对对对,老板娘您是不知道,三年前我刚来的那段时间,老大真的胡子都不刮就来公司了,咱们公司的小姑娘都觉得老大简直是在暴殄天”

说到这儿,小赵就被沈风和冷冷的目光给吓得噤了声,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吐了吐舌头朝“灵魂人物”老板娘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他真是被鬼迷了心窍,才会在老板娘面前提起什么公司的小姑娘,他们公司现在眼看着就要成和尚庙了,都快要没有小姑娘了

栗芷倒并不是很在意这一点,甚至于在她们分手后,有一次在某据说许愿特别灵的寺庙前,她还为沈风和许过愿,祝他早日找到情投意合之人。虽然说有的时候她也会自私地希望沈风和一辈子都记着她,但更多的时候,栗芷还是能保持理智的毕竟是她提的分手,人家有权开始新生活。

因此,在两个人复合以后,栗芷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问题,甚至都没有问起沈风和过。如果他们走散的日子里真的有人代替她陪在他身边过,理性上来说,她觉得那也挺好的。

她在意的反而是小赵信誓旦旦的作证。三年前那就是他们刚刚分手的时候,沈风和竟然真的邋遢到那种胡子都不刮、衣服皱巴巴就去公司上班的地步了吗要知道他可是从中学时代起就非常重视个人形象的当然这种重视程度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也可以说是自恋。

小赵当然不知道栗芷心里在想什么,只看到栗芷托着腮若有所思的样子,还以为自己捅了大篓子,为了回去后不被自家老大吊起来打,咳嗽了一声赶紧补救,“不是,老板娘您别多想,这几年老大可是为了您守身如玉这点从我们秘书台全是男的就可以看出来”

这还算是说了句人话,沈风和决定今天的事情就不和小赵计较了,顺势拉过栗芷的手,放在嘴边吻了吻,抬起眼睛朝她勾了勾嘴角,“小赵说得没错,这几年我为你守身如玉。”

栗芷被他这句话噎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聊得好好的突然说什么守身如玉,难道她就找别的男朋友了吗她也没有啊

“你这是在厚着脸皮求表扬吗”

小赵没错啊老板娘他就是在求表扬你快夸他两句叫他找不着北,我就得救了啊老板娘

迫于小赵从后视镜里不断送过来的求救信号,栗芷终于松了口,绞尽脑汁想了想,抬手拍了拍沈风和的肩膀,表扬道“嗯好样的”

想了想,又艰难地补充道“我很欣慰”

车子很快就抵达了法院门口,栗芷本来说稍远一点停下就可以了,免得又被狗仔拍来拍去的。毕竟沈风和现在不同往日,稍有风吹草动都要上花边新闻的。他那个什么新产品不是已经在内测了吗,赶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是少些花边新闻比较好,沈风和又不是需要靠炒作维持科技曝光度的人。但沈风和坚持要将车子开到法院门口,美其名曰“怕什么,他们真想拍,怎么都是防不住的。”

栗芷拗不过他,也就随他去了。正施施然打开车门要下车,手腕又被他扣住了。

沈风和犹豫了一下,说了一个日期,问道“我有个朋友在市开演唱会,正赶上放假,要不要一起去听”

栗芷以前倒是听他说过自己有个做歌手的朋友,比他年长些,早些年不温不火,但前段时间突然爆红网络。栗芷虽然并不粉他,但既然沈风和想带她见见自己的朋友,栗芷也是非常乐意的,遂点点头,一口答应了下来,“好啊”

等她回去问问庭里有没有人喜欢他的,有的话她可以顺便帮忙要个签名什么的。

沈风和得到了满意的答案,这才松了手放栗芷离开,等栗芷推开办公室的门,正好刚刚踩着准点上班。

办公室里其他人已经吃饱喝足,正埋头于各自手上的事情,因为睡了一个午觉,栗芷也精神抖擞,整理完了一份卷宗,趁着没人去开庭大家都在,问了一声儿,“你们有谁喜欢简林的吗”

简林也是娱乐圈里少有的颜值和实力并存、人品和衣品并驾齐驱的清流了,这种又帅又有两把刷子的人小包不可能不喜欢,立刻高高地举起了手。栗芷对此完全没意外,意外的是一向修身养性沉默寡言的方景洲竟然直接震惊得抬起了头。

“沈风和要带你去简林的演唱会”

这口气听着太熟稔了。哦,她是说不管对沈风和还是对简林。

栗芷点点头,“怎么这么惊讶”

不过方景洲很快就缓过了神来,摇摇头,说道“没什么。”

沈风和大概还不知道简林的这场演唱会非同寻常,不过抱着一种看好戏的状态,方景洲决定坐等市传来消息。他挺想知道,看完这场演唱会以后,沈风和是个什么心情。

栗芷本来没想这个时候问的,毕竟下午还有个经济大案要开庭,但话赶话说到这儿,心中所想也就脱口而出了,“怎么,原来你们三个都熟吗”

方景洲没想到栗芷回来这么一句,敛了一下眉,“什么意思”

不应该啊,他不应该掉马了啊,捂得挺严实啊

栗芷撑着额角笑了,“你和沈风和不是早认识吗”请牢记收藏,&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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