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徐为狠狠点头,虽然主子狠了点,但作为下属,他自当守口如瓶。
徐孟戈还不知道下属脑补他要干什么坏事儿,他运起内功在耳上,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走了两盏茶功夫,才隐约听到虎啸。
虽然知道蒋云若厉害,徐孟戈还是微微变了脸色,立刻拽着缰绳往那处赶。
至于蒋云若,已经将被刺激到后开始狂躁不安的马放走,省得成为老虎的储备粮。
她在丛林中生存的能力可比在外头强多了,毕竟以前佣兵组织里面,最常接的任务就是帮助各联合国下面的组织清缴逃犯。
也不知咋的,那些逃犯都爱往林子里钻,就好像毒蛇毒虫全是自家养得小可爱,被咬了不会死一样。
不管怎么说,她都练出了一身隐匿和警惕性极强的丛林穿越本领。
通过脚印和粪便等痕迹,她一路往西南这边来,很快就发现了白虎的痕迹。
不愧是皇家猎场养着的,油光水滑,一圈黑一圈白的毛在丛林中特别显眼。
蒋云若拿着剪刀和迷针慢慢靠近白虎,心里还不住琢磨,不是,这脖子上的毛大部分是黑白交错的啊,那富商难不成要给老子娘做斑马纹抹额?
果然,有钱人就是病多,像她这么朴实无华的少了。
因为不能伤到最赚钱的部分,尤其是脖子和腹部的毛,要是能都卖出去说不准能进好多金子,蒋云若便不能跟白虎猛烈交锋,不然伤了虎皮子她心疼。
要是用迷针的话,最好是让老虎扑过来,她从肚子底下,直接将迷针扎进心脏的位置,见效最快。
只短短思考几秒钟的时间,蒋云若就做好了准备,她吹了声口哨,引起白虎的注意后,便故意喵呜了一声,随后就装作害怕开始后退。
老虎这个品种呢,也是挺会看眼色的,欺软怕硬,狮子不敢欺负,豹子还没力竭之前也不敢,但要是被它发现你害怕退后,那它大多会猛地扑上来。
这只被养得胖头胖脑的虎子也不例外,见到挑衅的两脚兽突然开始害怕,后退,它眼神中闪着凶光,迈着矜持的小碎步往这边走了几步。
随后伏身,蓄力,猛地往蒋云若这边一扑——
“吼!”
徐孟戈赶到的时候,就见到大声吼叫的白虎,猛地朝着像是吓傻了的小娘子扑过去,眼看着就要血溅当场。
那一瞬间,徐孟戈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
金狐狸难道为了摆脱嫌疑,会跟承王一样,用命来证明自己?
干嘛要跟傻子学呢?
不对,金狐狸不会吃这样的亏,所以他是认错人了。
也不对,说不定金狐狸就是套路了他的套路?
这些念头都是飞快在脑子里闪过的,徐孟戈都没时间深思,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从马上起身,运起轻功迅速飞过去。
他厉呵一声,挡在蒋云若面前将老虎踢飞,“不想死就闪开!”
蒋云若:“……”她都快气笑了。
好欧德啊由啊!
要不是反应快,她那一针肯定狠狠扎徐孟戈脖子上去。
白虎被徐孟戈踹了一脚,有些怕了,但只是警惕地退后几步,还不肯离开。
蒋云若眼中亮起一丝光,她抖着手抓住徐孟戈的衣袖,“徐世子?你怎么在这?你,你快走!不要为了我伤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