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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叶小安的交通工具就是一电瓶车,车后座上加了个简易的铁丝筐,便成了夜郎的专用座位。

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叶小安的电瓶车刚上路没多久,这夜郎就在后边狂吠不已。这平时夜郎也没少吊嗓子,也没见出什么事儿,一般叶小安都是不予理会的,权当夜郎精力过剩的一个宣泄。可是今天夜郎叫就叫了,还不停的在车上蹦跶,上跳下窜左右晃动。夜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怎么也有个小三四十斤的,一辆小小的电瓶车哪里经得住它这么折腾?所以叶小安渐渐就管不住自己的车头了,加上脚踏板的地方又放着三大包狗粮,于是车头开始左右摇摆起来。

大冷天的,叶小安急出了一头汗,扭头就呵斥夜郎你给我老实点儿。谁知道这一回头可可看见一辆宾利贴了上来。

“靠,有这么开车的嘛!”

叶小安就有些慌了神,下意识的想要避开一点儿,谁知道他车头摆幅大了点儿,偏偏后座上那不省事的夜郎又是奋力一挣——

“咣啷”一声,连人带车带狗就全都砸向了那辆宾利。

倒下去的那么几秒钟叶小安人都懵了,看着蓝天白云回不过神来——这是咋的啦?

“汪汪汪……”夜郎一阵狂吠。

“汪汪汪……”又是一阵狂吠。

叶小安听出来了,这里除了夜郎这变态狗,还有另外一只狗呢,不过光听这叫声就知道人家的涵养可比自家这只好多了,没那种泼妇骂街的气势。

“哎,你没事吧?”这时候有人拉一下叶小安衣服。叶小安勾起头,才发现他这一摔还真会找地方,正躺在人家的发动机盖上,难怪他说身下隐隐的有股子暖气,感觉怪不错的。

那宾利本来就车速挺慢的,加上叶小安给夜郎折腾得速度也上不去,所以这次人还真是没伤着,就是装夜郎的铁笼子将人家宾利银色的车身给刮蹭出一道七八厘米的划痕。

“哎,哥们,我说你怎么开车的呀?这大路朝天你怎么就非挤兑着我呀?”叶小安先下手为强,这种车,别的不说光一个零件都能将他个穷光蛋给砸趴下了。一边说着,叶小安还眼疾手快一边将企图跳上人家车子里的夜郎给揪了回来,这万一再给人车身上落下几道爪痕那就真是更拎不清了。

夜郎给揪回来了,很不甘心,冲着人端坐在后座的一只金毛嚎叫不已。看来夜郎也就是因为看到人金毛坐在车里就犯了病朝人吼叫来着,可惜,连车祸都整出来了,人金毛硬是没搭理它,贵族着呢。

“你这狗有点意思,我们家大卫好像没惹着它吧?”那主人家挺和气的,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明确了责任的所在。

哟,还大卫!

叶小安暗暗翻了个白眼,一股子假洋鬼子的酸味。他坚决否认自己打看清人家这车起就一直胃酸泛滥。

“这狗咬狗一嘴毛——话说,哥们儿你这车开得有水平啊,都快跟我的小电瓶跳上贴面舞了。”叶小安打定主意抗战到底,他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那点儿小粉红可禁不起这宾利的折腾。

那人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和气的看看叶小安,温和的笑笑,掏出手机,“有困难找警察,我看这事还是找交警同志过来吧好不好?”说着就要拨电话。

叶小安敏捷的一把按住宾利男的手,他虽然开的是电瓶车,可是基本的交通规则还是有点概念的,知道这事宾利虽然也有责任,但是自己也不占理,为了图方便,他可是上了机动车道。再说了,他骨子里的良民意识使得他本能就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

“行了,哥们,多大点事儿,人警察叔叔多忙呀,咱就别给人添麻烦了吧?”

宾利男莞尔一笑说倒是这么一说那你打算怎么着?

“夜郎,你给我安分点儿!”叶小安吃力的拽着夜郎的项圈不让它蹦跶得太欢,人金毛压根儿就没理会这呆狗的挑衅。“你说怎么办吧?”他狡猾的将球踢回去。

那人也没急着回答,注意力却都被夜郎给吸引去了,“这狗长得真是个性,不像腊肠啊,高了点儿,色儿也不对,也不像拉布拉多,矮了点儿……”

叶小安此刻非常庆幸夜郎毕竟不是真的能听懂人话,否则,夜郎恐怕能吐血三升——这位爷嘴忒毒,骂狗不带脏字的。

虽然夜郎的确就是一杂种狗,可是,跟当爹妈的一样,叶小安也有个本能的护短心理,于是他露齿一笑,露出一左一右两颗小虎牙,“是,我家夜郎就是一串儿,什么都好,就是闹了点儿,活力十足,哪儿像你家大卫,多贵族啊,梗在那儿跟蜡像似的。”

宾利男的嘴角扯了一扯,脸上又是那般彬彬有礼的温和模样,指着地上散落的几个大包说你家养太多狗还是超市正在搞特价啊怎么这么多狗粮?

这些狗粮是叶小安找超市供应商走后门拿的大包装狗粮,一包二十斤,少了中间环节可比超市里的便宜不少,这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叶小安要做的第一件事情,那就是给收容所送去几十斤狗粮。献爱心要趁早,否则到月底他自己都快吃不饱哪里还有余钱买狗粮。

叶小安顺手将夜郎交给宾利男拉着,自己弯腰电瓶车放好,幸好包装结实,狗粮没散出来,他又给放到电瓶车的脚踏板板上,一边解释说这是给宠物收容所送去的狗粮。

“现在就去吗?”宾利男问。

“前边左拐!”。

叶小安指挥着朱琲。一边暗自郁闷,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朱琲,也就是宾利男听说他要去收容所送狗粮,就要求也跟着去。看在那条七八厘米的划痕的面子上,叶小安当然不能说不,何况,或许让这朱琲去看看也不错,毕竟人身上每个毛孔都叫嚣着“我有钱”——朱琲看起来年纪不大,不到三十的模样,可是真是有钱。开的车就不说了,单是看人金毛的项圈就知道了,卫星定位!典型钱多烧的,当然朱琲自己那身名牌也能让人流哈喇子。

拜超市里七大姑八大姨所赐,没事干的时候就躲在柜台后边研究顾客着装的叶小安现如今也被训练出了名牌敏感性,说白了,就是势利眼,一眼就能将一个人的身家判断个七七八八。所以,叶小安知道朱琲真是一个有钱人。就如刘姥姥说的那样,贾府拔根毫毛足够她一家人过上一年的,叶小安也挺希望能拔上一根朱琲的毫毛,这样说不定足够收容所吃上十天半月的。

虽然一开始是有点这个意思,但是当到达收容所的时候,叶小安还是有些后悔了,因为这一路下来,他隐隐的感觉到这个看起来很温和的富二代颇有那么点不太好相与的意思。

不用叶小安介绍,朱琲就能猜出他的工作单位,甚至可以猜出他的工作性质,理由很显而易见,因为叶小安出现的地方离那个超市很近,并且叶小安的下班时间很符合早晚班交接的时段,所以,朱琲猜叶小安应该是超市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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