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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第1页)

朱琲笑笑,也揪起一根野草掐着玩儿,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对了,你不吃肉?”

“嗯,不怎么吃?哎,你怎么知道?”

“昨晚上那盘红烧肉没见你下筷子。”

“靠,就凭这个判断人不吃肉你也太神了吧?”

“你干嘛不吃肉?”朱琲自顾自的问。

“不爱吃就不吃呗,我天生就是素食者不行啊?”

“那个人,不吃肉倒不是天生的。”朱琲笑笑,“他跟你一样,打小儿心就特别软,总喜欢捡些个猫猫狗狗什么的回家,连受伤的小麻雀什么的都往家里捡,可是小麻雀这种东西不像猫啊狗啊能有那么坚强的生命力,所以,他就常常免不了要伤心。不过,就算是狗狗也不见得都能运气很好的活下来,有一回,他捡了只狗崽子回家,那是一只小土狗,叫车子给碾断了脚,成活的几率已经不大了,可是他仍然不放弃,想办法救治它。他家里大概是觉得这狗崽子已经没什么希望,就瞒着他宰了炖肉吃,大冬天的,补着呢。他回来,到处找这狗也没找着,吃饭的时候,有一锅挺香的肉,他吃了不少。结果,不知道是谁说漏了嘴,他才知道他吃的竟然就是那只狗的肉,于是就开始呕吐起来,吐个不停,还大病了一场,病好之后,他就再也不吃肉了。什么肉他都不吃,沾着肉末的他都坚决不吃。”

“够呛!”叶小安说,他可没这么过分,顶多也就是不会主动找肉吃而已,别说,省下不少伙食费。

“还有更够呛的呢,听说后来他失忆了,以前发生的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是听说的?你没再见过他吗?”

“他是选择性失忆,大概是伤透心了,就想让自己忘掉这件事情。他病着的时候我不得不离开了,以后就再没见过他。”

看朱琲黯然神伤的模样,叶小安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失忆其实没什么不好,没有以前的包袱,他会轻松许多。”

“可他把我也忘掉了。”朱琲很郁闷。

“切,什么狗屁桥段!”叶小安很不以为然,接下来朱琲是不是该说这人是他的初恋情人了?靠,这狗血都漫天飞了。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所以,生活不乏狗血。”朱琲笑着摸了摸叶小安的脑袋。

“果然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叶小安推开朱琲的狼爪,“这年头,也就只有你这样吃饱了撑的才有时间缅怀初恋情人。”

“谁跟你说是初恋情人了?多大点小孩儿,纯洁着呢。”

“哟,别跟我说连人小手都没牵过!我们家楼下那小屁孩才小学四年级就知道邀女同学看电影约会了……”

“得,跟你扯不清。”朱琲似乎有点头痛。

切,懒得理你!叶小安无所谓的耸耸肩。

玉烨下午的时候才回来。那时候叶小安和朱琲正好带着最后一拨遛弯的狗狗回来。

玉烨回来了,还带着个叫肖歌的小跟班儿。

乍一见这男孩的时候,叶小安吓了一跳,脑子里就冒出一句话来:大白天活见鬼了!

肖歌光那头金毛就够惊悚,跟峭立的山峰一样,额前一绺头发还挑染成了鹦哥绿,左耳朵上还打着三颗闪亮的耳钉,一张漂亮的小脸白得近乎透明。就是身上裹着件完全不相融的旧军棉大衣,那不协调的模样活像是别人的脑袋嫁接到了这个身子上。肖歌好像也挺别扭的,解释说山里冷,所以裹了玉烨的棉大衣。

叶小安他们回来的时候,肖歌正抱着小蝴蝶儿站在院子里眼馋的看着别的狗狗在院里嬉戏。小蝴蝶儿这时候已经有了正式的名字,肖歌管她叫“妞妞”,大约因为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名字,小丫头精神好多了,不时跟肖歌闹一闹。

玉烨说妞妞没什么病,就是刚做完手术生理变化导致了一些心理不适,过些日子适应了就没事儿了。叶小安很高兴是这样的结果,不然小丫头就太苦了。肖歌挺喜欢妞妞的,一直抱着不肯撒手,玉烨直埋怨他要宠坏小丫头了。

叶小安和朱琲刚回小院没多久外边又来人了。今天这里还真是热闹。

来人是一男一女,男的个儿不高,模样也不咋地,黝黑的皮肤显示出长期的户外作业痕迹,才三十多岁就开始脑袋有点儿地中海,厚厚的羽绒服也挡不住那将军肚。那女的叶小安倒是认识,他以前的女朋友徐燕。

徐燕看见叶小安一点儿不意外,大方的打招呼说小安你也在啊!然后目光就落在了朱琲身上笑意盈盈的问小安这位谁呀以前没见来过,一边大大方方的伸出手说我是小安的老乡兼同学。

叶小安有点脸热,为徐燕脸红。徐燕就这毛病,碰到有钱人就犯。

“朱琲!小安的朋友。”朱琲倒是挺随和,没等叶小安开口就自我介绍了,伸手跟徐燕握了握,又跟那男的握手互通姓名。原来那男的叫张军。

不管张军跟徐燕是什么关系,反正叶小安每次碰到徐燕她身边的男人都不一样。不过男人的坐驾档次倒是越来越高级,这次张军开的是广本,可比上次那个开吉利的看上去要高级不少。当然,无论是人还是车,显然朱琲都是站在山之巅的。张军是红烧肉,朱琲则是海参鱼翅,因此徐燕的一双带钩的眼睛老在朱琲身上转悠就毫不奇怪了。

“小安子,别说我没提醒你哟,看好你家男人吧!”肖歌抱着小蝴蝶儿凑过来压低声音说。

叶小安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什么叫他家男人?他跟朱琲毛关系好不好?不过没容他开口解释,徐燕也凑过来了,惊喜的把妞妞从肖歌怀里扯了过去,一边兴高采烈的顺着妞妞的毛一边问这是蝴蝶犬吧?

玉烨说是蝴蝶的串串。

“哟,多漂亮的串串呀……啊……”徐燕突然失声惊叫起来,本能的一扬手就将妞妞扔掉,亏得一直盯着妞妞的肖歌眼疾手快在妞妞快掉地上的时候一个箭步冲过去一把接住了,妞妞刚做完手术没几天,可受不住这么扔。

“你个死女人你吃错药了?”肖歌恼怒的大叫起来,一边将妞妞小心翼翼紧紧的护在怀里。

“啊啊啊……”徐燕用手摸着心口,惊魂未定,“它……它的眼睛怎么回事?”

原来,徐燕是被妞妞那双扭曲变形的眼睛给吓着了,以往看见个残疾人她都邹眉头绕道走的,如今将只残疾狗抱怀里能不恶心才怪。

“瞎了呗。”叶小安冷笑道,心里暗暗透着痛快,徐燕今天的爱心表演算是砸锅了,他很高兴。他讨厌别人用这些可怜的小家伙们来作秀,因而他万分庆幸当初徐燕甩了自己,早分早干净。即使当初在一块儿的时候徐燕对残疾的厌恶也一直令他尴尬,如今徐燕的作为就更是大大超出了他的底线了。他看了一眼朱琲,朱琲脸上淡淡的,线条柔和,保持着一个绅士应有的风度。

“汪汪汪……”仿佛徐燕还不够倒霉似的,夜郎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徐燕身边,冲着她一阵狂吠。夜郎虽然是男儿郎,但是心眼却比针尖还小,个性是睚眦必报。有一回也是在这儿,徐燕趁着没人注意一脚踹开了凑到她跟前讨欢喜的夜郎,从此夜郎就恨上了她,每次看见徐燕坚决要狂吠到声嘶力竭为止,以至于有时候叶小安不得不将夜郎关到狗舍里以避开徐燕。当时徐燕的作为让李婶看见了,要不叶小安还当夜郎是人狗同声,这狗有情有义替自己出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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