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前,这里还躺着两具尸体。
然而现在,一切的痕迹都已消失。
就像什么都没生过一般。
丧尸末日,人命如草菅呀。
程暮心中感叹着,看向了一切的源头,黄粮。
此时,这条傻狗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欢脱模样。
它就像是犯了错被家长混合双打之后的顽皮孩子一般,紧紧跟在程暮身边,满眼的委屈。
气氛似乎有些压抑。
程暮不喜欢这样的压抑。
他清了清嗓子,道“想不想听我唱歌?”
刘东平点点头“好呀。”
林晓晓道“都依公子。”
刘泰乐“嘎嘎呀!”
傻驴子“嗯呐。”
黄粮“汪汪。”
当身边的所有生物都表完意见之后,程暮唱道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刘东平用力摆手“算了吧,算了吧,”
林晓晓外露的嘴唇满是尴尬“确实有些不太合辙押韵呀。”
泰乐道“呵呵。”
程暮转头看向了黄粮以及傻驴子。
这两畜生和程暮凶狠的视线对视之后,低下头默默行走。
黄粮更是尾巴夹紧。
程暮抬头道“不是,我唱的这么难听吗?这歌叫《山丘》,很好听的。”
刘东平道“不是一般的难听。”
“嘿,你这小丫头!”
男人,怎么可能轻易认输呢?
程暮扩张胸腔,开始呼吸。
唱歌,呼吸很重要,刚才的《山丘》肯定是因为没有呼吸,所以产生了影响。
“来来来,我再给你们唱一我的成名曲!《曾经的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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