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宋书灵练格斗时,给老太太吓坏了。
少年在门口顿住,默不作声地把沾血的绷带放回书包,笑着说了声晚安。
在林素兰的观念里,什么搏斗拳击,都是野蛮人的游戏,危险,粗俗,没有任何意义,她喜欢自己抚养大的孩子干净整洁,永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被人敬仰。
可宋书灵没有长成她想要的样子。
“……唉。”
她放下茶盏:“到底出了什么事?”
宋书灵规规矩矩地站着:“这边的脏事太多了,我想一件件给捋清楚。”
脏事多?
林素兰轻轻皱了下眉心,这不是早就知道的事吗?
当年姐姐一时迷了心窍,还在读书的时候就怀上了那个孩子,甚至放弃了继续深造,成为被豢养在豪门里的雀鸟,而婚后的生活,也能从昏暗的光影里,那个曾经鲜活靓丽,却死气沉沉的背影里窥得一二。
“这是需要你去管的吗?”
老知识分子声音不疾不徐:“这不是你的责任,也不是你能去动摇的事,我认为,没有必要给自己陷入这么两难的境地。”
再怎么说,也是亲人。
就像当初知道姐姐退学的时候,她气得拿起书包朝男人的脑袋砸去,吼得嘴唇都在抖。
“我姐姐才刚二十岁!你为什么要毁了她?”
前途光明璀璨,大好的年华,正和老师一起参加了最顶尖的项目,若是成功,就能收获无数实验室的橄榄枝
可怀孕的姐姐推开了她。
“我自己决定的,阿妹,谢谢你,可是……”
后面的内容,姐姐再没说出口。
在之后的人生中,林素兰学会的一个道理就是,永远不要去说服自己的亲人。
血脉关系,没有想象中那样严密。
她按照姐姐之前的路子,走了下去,曾经无数个夜晚,两个小女孩躺在床上叽叽喳喳,说将来自己要进实验室,当科学家!
“去非洲看角马,我要看动物大迁徙,多壮观呀!”
“好,那我要攻克这世界上全部的疑难杂症,研究出最完美的药品!”
笑声犹在耳畔,姐姐没做到的,林素兰做到了,她花了很多年,快乐肆意地挥舞起头巾,在奔驰的皮卡里,朝甩着尾巴行走的狮群吹口哨
大概连宋书灵也没有想到,自己端方严谨,不苟言笑的姨母,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她真的用了很久的时光。
然后,见到了一个襁褓的婴儿。
脸蛋皱巴巴的,哭起来的声音很洪亮,攥着红的拳头。
这个时候的姐姐,年龄已经很大了,几乎是耗费了自己的半条命,才生下了这个孩子。
而没几年的功夫,真的就撒手人寰。
葬礼现场下了大雨,林素兰和那个孩子对视。
白净的小脸,眼睛很大,和姐姐一样的琥珀色瞳孔。
“姨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