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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页(第1页)

这便是世间最寻常不过的事了,无论你有多少不甘、遗憾、喜怒,在灵魂离开人体的那一刻起,活着的人、事从此与你再无任何关联。

“义庄我随父亲来过一次,应该还在那里。”祝景灏走在前面道。

余陌“嗯”了一声,其实他也是知道在哪的,只是他觉得,这个时候让祝景灏带路也不错。

忘记了多少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微凉的清晨,当时的祝家先祖还是个半路修行的乞丐,蒙头垢面,却长着一张和祝景灏相同的脸,乱糟糟的头发掩着眸光的神采,一根拐、一个破碗就是全部。

那时的余陌刚从冥界爬上来,初见人间的阳光、山水、鸟雀,以及没有怨气的“人”,他不知所措,就把自己用黑布裹成一团,只露出个眼睛,缩在烟波江的泥滩边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会欢笑会抱怨、和冥界完全不同的吵嚷声。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了解到亡魂口中一直挂念的“烟火气”这个词。

因为挡到了一个壮汉的路,他被一脚踢开。

在冥界,谁见了他都要敬三分,不光因为他是彼岸的第三个灵,更重要的是他身上隐藏着强大的不知从何而来的力量,透过红线穿梭杀人于无形,令人不得不防。

从没有人敢这样对他。

他的红线悄悄环绕在壮汉的脖子上。

然而动手的前一秒,他的视线被挡住了——那是一半被掰开的饼。

乞丐弯腰把他扶起来,道:“吃吧。”

他没有尝过人间的东西,几乎是狼吞虎咽,乞丐端着破碗到江边舀一碗水,劝他慢点吃,还说以后咱俩一起混。

他第二天闹了一天肚子,乞丐笑他细皮嫩肉的不会是个大少爷吧。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个饼是别人家喂狗吃的,狗吃剩下了乞丐捡到手里,把上面的绿毛毛摘干净给了余陌。

直到现在,他对饼这种东西仍敬而远之,宁饿死也不碰。

一个冥界的冥使,一个人间的乞丐,两人一路流浪到岱镇,闷声建了个门派,而后终于有脸有面地迁到烟波江畔定居下来。

乞丐劝他留下来,他高声回了句“自由无价”,一个人走得干干净净。

天涯海角,西北江南,一双脚踏遍人间,从未停留。

少年身姿挺直,乍一看与当年的乞丐毫不相像,但骨子里却是有几分相似。这个人不论轮回多少次,总能和余陌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以各种方式在新的时空里重逢。

“前面就是了。”绿袍少年回头道。

余陌拽回飘了八千里远的思绪,笑道:“现在不去,等晚上。”

祝景灏:“?”

师尊为什么老是喜欢在夜里行动?

“夜里来义庄休息的,除了鬼,还有可能是什么?”

祝景灏懂了。

所以他们现在白天是故地重游的公子哥,而到了晚上,就摇身一变成为经验丰富的捉鬼道士。

义庄外的树长得又粗又高,乌鸦也尤其多,盘旋着和他们一样等待夜晚的到来。

他们找了个高的地方,观察着寻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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