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凤阅居>金花消痤颗粒祛痘效果 > 第34页(第1页)

第34页(第1页)

?被虐待了

被虐待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蝶翅刚睡醒了一觉,精神分外的好,也格外的可爱,让本来就很喜欢她的扎旺看得眼睛一亮,不顾她的抗议,硬是将她抱在了怀里,蝶翅干嚎了几声,却发现大家都只是哈哈大笑,而没有人理会和拯救她,只好悻悻的闭了嘴。

尽管蝶翅睡了好大的一会,不过她还是从大人们的谈话中知道,和扎旺父女一起来的两个人的身份,一个是扎旺手底下的二锅头(马帮中仅次于马锅头的人物,属于十分有经验也很得大家信服的人),另一个则是江边卓玛的丈夫——他是江边卓玛三个丈夫中的一个,也是最小的那一个,他们三人一个守牧场,一个在家中,另一个则走马帮,每年一次轮换。而江边卓玛除了怀孕,生孩子的期间,基本上都在为马帮而四处奔走,,有每年大雪封山的日子才会留在家中。德钦的天气算是相当的恶劣,一年之中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是冬天,那半年也是她留在家中和家人团聚的日子。

她为三个丈夫都生了一个孩子,而孩子们都称大丈夫为父,另外两个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都称为叔叔(如果一夫多妻的家庭,那么称丈夫的大老婆为母,其他的都叫姨,谁大谁小不是什么人说了算,而是看当时他们成亲的时候是那个是主角,主角自然为大,作为配角的另外两个人则为小,这也是他们一贯的传统。),而江边卓玛的大丈夫刚好就是三兄弟中的老大。

这两个人也都有着让蝶翅感到惊艳的好嗓音——他们在阿鹏的期望下,也落落大方的唱了几首歌,他们的歌声让蝶翅终于相信,藏族人都是天生的歌唱家的说法了。阿鹏对他们能够唱出那么好听的歌也是十分的羡慕,虽然都听不懂他们唱的是什么,但却一点都不妨碍他们欣赏。扎旺对这个倒是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自豪和了不得的,用他的话来说,藏家人经常一个人在山野中放牧,面对的是蓝天,是白云,是高山、森林、草原和动物们。那样的生活是孤寂的,他们只能放声歌唱,唱给蓝天白云听,唱给高山草原听,更是唱给自己听。如果不是因为有自己的歌声和自己做伴的话,那样的日子会十分的难熬,有不一般的好嗓子也理所应当。

晚餐并不算十分的丰盛——大碗的黄焖羊肉,一盆让人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酸辣鱼,里面放了白豆腐,一碟烤得微黄的猪皮,还有三四样蔬菜,蝶翅很奇怪,这里似乎没有季节的限制,每天餐桌上都会有不同的新鲜蔬菜,就算是冬天也是一样,完全不像北方,除了大白菜还是大白菜。

当然,最最不能缺少的还是酒。

这一次,杨谭林没有用自己的泡酒来招待客人——蝶翅知道,杨谭林有好多罐泡酒,有木瓜酒、梅子酒、杨梅酒、还有几种药材泡酒。他们大多数的时候都会喝木瓜酒或者梅子酒,药酒喝得很少。但扎旺他们显然是不习惯喝泡酒的,用来招待他们的是大麦酒,刚一倒到碗里,那浓浓的酒味,就飘满了整个院子,蝶翅忍不住的缩了缩鼻子——这味道可真冲啊!

“还是老弟知道我们的脾气,没有用那种不够味的就来招待我们!”扎旺哈哈的笑着,他们四人,包括江边卓玛在内喝的都是这种酒,而杨谭林他们则没有奉陪,喝的还是自己习惯喝的泡酒。

“这酒可不是我准备的!”杨谭林笑着道:“是阿德知道你们要来,特意到叶榆城里打来的鹤庆大麦酒,他知道你喜欢喝这个酒。”

“扎旺阿公,你很喜欢喝酒吗?”阿鹏一个下午就挨在扎旺身边,对这个笑声爽朗,歌声粗犷的阿公也有着说不出的欢喜。

“那是!”扎旺笑着点点头,道:“我们藏家人都喜欢喝酒,我们生活的地方很冷、很高。要是不喝酒的话是抵挡不住那样的寒冷的。”

“我也喜欢喝酒,不过我喜欢喝阿公泡的梅子酒,酸酸甜甜的,还有一股很好闻的香味。”阿鹏笑得有些傻乎乎的,道:“不过喝多了也会头晕,走路都走不稳,就想要飘起来一样,可好玩了!”

“老弟,看来这孩子更像阿德,不像你了!”扎旺听了阿鹏的话就乐得大笑起来,蝶翅忍不住的撇撇嘴,看来这个家里最能喝酒的不是每天都要喝一点的杨谭林,而是那个偶尔陪着杨谭林喝一点凑兴的阿德。

“像阿德有什么不好?”杨谭林是很喜欢阿德的,要不然也不会招他上门了。

“我可没有说不好!”扎旺笑呵呵的道:“我也很喜欢阿德,要不是我家的那几个丫头都比阿德大,阿德又都不喜欢的话,我一定把她们嫁给阿德。”

“阿叔,德钦是个好地方,不过要让我长住的话可不行,我没有那么好的身体!”阿德笑着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到那里就闷得喘不过起来,要不是因为你和卓玛姐的话,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可能就回不来了!”

“你小子看起来倒是壮的和牦牛一样,可终究还是弱了点!”扎旺摇头大笑,然后对着怀里的蝶翅笑道:“小阿妹,你阿爸看得到是身体好,可是一到关键时候就不行了。他第一次去阿公家,都没有怎么走路就气都喘不上来了,把你阿公和我急得啊……后来灌了好多药,又连忙把他送到虎跳峡附近才好了起来。”

那是高原反应好不好!蝶翅很没好气的给了扎旺一个白眼,她发现了,这个人很喜欢逗自己,一定还有没有说完的话。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