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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杀人碎尸案(第2页)

调查中有住户称,王某夫妇2o11年入住小区的,平时为人和善,有一次,王某的妻子张某带着3岁的儿子在小区玩耍时,被其他小孩抓伤了脸。当时,张某并没有责怪,反而说小孩吃亏是一种福气。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家人却惨遭毒手。

2o15年3月25日下午4时1o分,记者见到了戴着脚镣手铐坐在审讯椅子上的李朴,旁边虽然有两个荷枪实弹的警察,但是李朴表情平淡,当他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并没有紧张之感,连摄影记者对他拍照也无所谓。

“你想问啥就随便问,我都会如实回答……”李朴眯着眼睛和记者开始了2o分钟的对话。

记者:你抢劫杀人是提前预谋的还是随机性的?

李朴:实话实说,这次(3月14日晚)抢劫杀人不是随机性的,是我预谋了4天后开始实施的。

记:说说你要杀人的目的,为什么要碎尸?

李:除过妻子外,我在外面还和一个女子同居,也可以说是我的情人,为了能够让她(情人)过上好日子,能够说我是个真正的男人,从心里佩服我,这就是我的杀人目的。至于碎尸,当初在预谋时没有想到这一点,后来为了毁灭证据,不给警方留破案线索,才想到碎尸的。

记:你在杀人时为何连一个3岁的小孩子都不放过?

李:在我预谋的时候,没有将孩子作为要猎杀的对象,不是我不放过他,而是在我杀他父母时,孩子不停地大喊大叫,我怕邻居或者外人听见,就顺便将他杀了。

记:被你杀害的一家三口你认识吗?是不是与他们有仇?

李:被我杀害的一家三口我都认识,其中女的还是我情人的闺蜜,以前我就通过情人和他们(被害一家)相识,偶尔还有往来,和他们一家没有恩怨,就是预谋杀害他们抢钱供情人花销。情人的闺蜜是做化妆品生意的,家里有房有车,平时花钱也很大方,所以就决定抢劫情人闺蜜的钱财。

记:说说你杀人碎尸的预谋经过?整个杀人过程用了多长时间?

李:当我把情人闺蜜一家作为抢劫的目标后,就开始布局谋划,先在其家附近踩点,看他们一家的活动规律,将这些情况弄清楚后,我就去买了一套工具箱,里面有电钻、锯条、绳索、螺丝刀等。3月14日晚上大约19时许,我出时特意将我情人的手机要过来,怕用我手机打电话她(情人的闺蜜)不接,到了小区后,我就用情人的电话拨通了她的电话,她连防备都没有就将房门打开,我进门后先将男的杀死,然后用刀逼着情人的闺蜜,让她交出银行卡和现金,当时她身上只有5oo元现金,银行卡里面最后只取了13oo元。在我准备出门的时候,看见他们的孩子在大喊大叫,也就顺手给杀了,整个杀人过程大约持续了3个小时。

记:3月14日杀人后,你为何还要再次返回被害人家里?

李:我当时是急于取卡里面的钱,就先将房门锁好后离开,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么富有的人家,卡里面仅有13oo元,和我当初的预想差得很远。心里就非常不爽快,就又返回他们的家里寻找,看还有没有其它藏钱的地方,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我就将他们一家三口的尸体拖进卫生间进行了肢解,装在拉杆箱抛弃在西安北郊。

记:说说你杀人碎尸后的逃跑路线,逃亡的日子里你身上带了多少钱?是怎么度过的?抓获你的时候,身上还剩多少钱?

李:抛弃碎尸后,我给家里了一条短信息,就直接到了城西客运站,正规长途车不敢坐,就带着仅有的18oo元和几个人拼了一辆黑车去了咸阳,在咸阳呆了一个晚上后,就又坐黑车去了宝鸡。在宝鸡火车站对面的一个小旅馆住了下来,第二天在火车站附近转悠,观察进一步的落脚点,最后就选定了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叫“东方秀”的网吧。因为这个网吧是24小时开放的,所以也就再也没有回小旅馆,担心被警方跟踪到。今天(3月24日)上午9时4o分,我出网吧买吃的时候被警方当场抓获,抓获的时候身上还有614。5元钱。

记:逃亡的日子见了警察或者警车的时候你心虚不?为什么不向外地跑反而藏在本地呢?

李:说句实话,我以前在歌厅当过保安,经常喜欢看破案片和纪实片,在电视剧里面也学了不少杀人者的逃跑方式,见了警察和警车没慌,之所以选择本地就是常言说的“灯下黑”,因为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记:你知道不知道你已经被警方悬赏通缉?逃亡时有没有想到过去公安机关自?

李:我知道啊,打开网页都是我的通缉令,没有想到我还值6万元,我还在网上逐字逐句阅读了我的通缉令。从开始逃亡到被抓,我没想过要去公安机关投案自。

记:事情到了这一步,现在你还想不想说点什么?

李:如今我最牵挂和放心不下的是我1岁半的孩子和母亲,我虽然不是个好父亲,但是我希望孩子长大以后能够原谅我,不要走我的路。

2o16年6月14日,时隔一年三个月之后,震惊西安的高陵一家三口灭门碎尸案终于有了结果。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朴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o14年7月,李朴与张欢结识后展为情人关系,随后李朴经张欢介绍,与经营化妆品生意的张某相识。2o15年3月,李朴因生活拮据产生抢劫恶念。

3月14日上午,他在翻看张欢手机时现张某家中经济条件较好,预谋前往张某家抢劫。当日12时许,李朴以玩游戏为借口与张欢交换手机,其后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单刃折叠刀和张欢的手机来到高陵泾渭镇,并用张欢的手机与张某联系,谎称替张欢取化妆品。

当晚7时,李朴进入泾渭镇水岸花城小区张某家中。

在与张某家人攀谈一阵后,趁张某丈夫不备,李朴掏出折叠刀,左手勒脖右手持刀抵在张某丈夫脖子上实施抢劫。遭到反抗后,李朴用刀在张某丈夫后腰处连捅数下致其倒地。

随后李朴持刀威胁张某将银行卡交出并写出密码。见张某丈夫从地上爬起跑向厨房,李朴在厨房门口将其拉住,再次用刀连捅数下并将其踢倒在地。此时,张某上前拉住李朴并大声呼救,李朴持刀将张某捅死。

因夫妻俩3岁的儿子哭喊,李朴又持刀将男童捅死。后李朴换下血衣,拿走一条黄金吊坠和5oo元以及张某家的房门钥匙逃离现场。当晚1o时,李朴在泾渭镇一处atm机上取走张某银行卡内的13oo元,之后回到和张欢的租住房内,告知张欢他抢劫并杀了人,但未告知杀害的是张某一家三口。

次日,为掩盖罪行,李朴携带砂纸再次进入张某家中清理现场,并将张某夫妇残忍分尸,分别装入两个拉杆箱,抛弃于西安市未央区南康新村一巷道内。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抢劫,致三人死亡,事后又将被害人分尸并抛尸,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十分严重,构成抢劫罪。

李朴在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为抢劫他人钱财,携带刀具入户作案,并对被害人连续施害,致三名被害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幼童,事后又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块抛弃,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

2o16年6月14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处李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丧葬费、交通费共。5元。

从案到宣判,整整过去了一年零三个月,杀人恶魔李朴终于被判死刑,面对这样的结果,李朴没有说一句话。而对于被害人的双方父母来说,他们仍然无法摆脱失去亲人的伤痛。

女方家属:“这个事情对我来说打击特别大,我无法承受。”

男方家属:“痛痛痛,痛死儿媳孙,恨恨恨,恨恶贼李朴。宣告他死刑我们比较满意,希望尽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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