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赔钱可以吗?”
“不行!”
“你说个数,在下砸锅卖铁也给你凑。”
“你有锅吗?你昨天不是说你无家可归,迫不得已才偷包子吗?”
“呃……”貌似自己昨天确实是这样说的。
“昨天确实是这样的,但是今天我财了啊,你没看见我这身袍子都是缎子面儿的吗?!”
“我不要钱,就要你‘失手’!”
“这真的是犯法的啊,你砍了我手,官府也饶不了你啊!还有,我可是有功名的秀才,那要罪加一等的,何必两败俱伤。”
“我就喜欢两败俱伤。”
这就没法聊了,恐吓、讲道理、晓之以法、动之以利,一概没用。
“老天啊,这女人是你派来惩罚我的吗?”
…………
女侠把纪浩挤兑的有些抓狂之后,得意的一笑,似乎能挤兑的一个秀才无话可说,能证明她比秀才聪明似的。
最后,女侠并没有砍他的手,看来她也知道这事是犯法的,喜欢两败俱伤只是她吓唬纪浩的。
不过女侠并没有放过纪浩,她决定把他扭送衙门。她要通过合法的、不用两败俱伤的方式,让纪浩付出代价。
自古以来,官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纪浩虽然觉得有理,但好像真得没钱,是以实在是不想去县衙。
不过,去不去似乎由不得他,因为那女侠在他身后边提着倭刀跟着呢。
女侠认为这倭刀是砍马蹄的凶器,自然得带去县衙。不过这女侠做事虽然霸道,但是做事一直很公道:当那古玩店店掌柜山羊胡子说是这刀纪浩还没付银子时,女侠让纪浩掏出钱把这刀买了。
但可恶的是这山羊胡子说这刀要二十两银子,纪浩刚才本来想还价五两的,而且五两他都不打算买。
纪浩心中忍不住问候那趁火打劫的山羊胡子全家无数遍,暗暗心道:等小爷翻身了,第一个就是收拾你这老小子。
虽然心中万马奔腾,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低头就得“失手”啊。
当下纪浩只得掏出身上全部十几两银子给了那店掌柜,外加那身织缎长袍和那把紫竹骨柄的描金折扇,这才算抵了刀钱。
如今纪浩又是只穿着里衣走在街上,貌似这场景前天演过一遍了……
纪浩在前,女侠持刀在后,在女侠的指挥下,两人一路往蓬莱县衙而去。
…………
登州城府县同城,蓬莱县是登州府的附墎县,像纪浩跟女侠这种磕磕碰碰的民事纠纷,自然是没有资格麻烦知府衙门。
当然,按常理说也不至于去县衙。像这种民事纠纷,正常情况下一般由各坊的坊长们出面调解一下,双方协商下赔偿,私下了解就完事儿了。
但那女侠显然不打算按常理出牌。
女侠在后面手持倭刀,指挥着纪浩一会儿左拐,一会右拐,很快来到蓬莱县衙所在县衙前街。
县衙前街,顾名思义,便是县衙前的街道。
纪浩本以为县衙前街挨着官府,必定气氛森严,应该很清静呢,结果来到这里后,现这里竟然非常繁华。
县衙前街的两旁竟然开满了客栈、医馆、药房、酒楼、纸烛店、古玩店、文房铺、车马行等林林总总的各式店铺,街道上人流也是熙熙攘攘的。
当纪浩再看过县衙前街上的店铺招牌幌子之后,便明白这条街为什么这么繁华了!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县衙前街之所以如此繁华,便属于靠衙吃衙了。
这条街上几乎所有的生意,都跟纪浩将要去的地方——蓬莱县衙有关。
药房、医馆做得是在县衙挨了板子的那些人的生意;酒楼、古玩店是做那些想要请客和送礼请托的那些人生意;客栈、车马行是做乡下来的打官司的人的生意;文房铺是做那些想写状纸的人的生意;至于香烛店自然是做死人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