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那日苏便赶回了家,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恩和。
听了几人的计划,恩和没有多加思考就同意了。
营州冬日寒冷,种地的农民基本都是在家猫冬,在家就意味着没有收入来源。
而恩和还计划着明年春天或者夏天就和托雅成婚,将心上人娶回家。
恩和还有一个哥哥,现在是一家人住在一起,成婚以后肯定要另外盖一间房,加上聘礼和婚礼上杂七杂八的费用,每一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是以现在能赚钱就多赚一点。
不能什么都指望着爹娘出。
恩和这次来,是打算捕鱼期间都和那日苏住在一起,就不山上山下的来回跑了,所以还带了自己的米面口粮。
托雅怪他太过客气。
但恩和解释说是因为他们现在也没有余粮,就不增加他们的负担了,如果托雅家财了,他一定来大吃特吃。
逗得几人哈哈大笑。
看得出来,恩和一家都是极懂分寸的人。
几人商量了一下捕鱼的章程,近几日山里时不时就会下大雪,天天出去捕鱼其实并不现实。
只能挑出行相对方便的晴天去下网收网,且下网也不能老逮着一个地方薅,沿着河的上下两段,每隔十多里设一个捕鱼点。
这样能尽可能的保证捕到的鱼的数量。
且因为家距离县城和集市较远,只能头天下网,第二天收网,第三天卖鱼。
由恩和带着梁崇和那日苏去县城卖一部分,恩和的母亲,也就是萨仁大婶带着托雅在集市上售卖一部分。
恩和是有户籍的正式居民,梁崇的奴籍也是挂在他名下的,所以梁崇可以跟着一起进城。至于那日苏,就负责和恩和一起将鱼运到城边,然后在城外等待。
分成方面,则是按照人头分,也就是姐弟两和梁崇占三份,恩和占一份,至于萨仁大婶的那部分,就算在恩和的那份里。
算下来,其实是恩和吃亏,梁崇因为身体原因,出力肯定没有几人那么多。
但这个提议是恩和说的,恩和表示,技术是梁崇几人出的,财的路子也是他们找的,自己只不过是搭把手的事,不找他也可以找别人。
如果不同意这样分,那他一分钱也不要。
几人迫于无奈还是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兵分两头,由恩和带着托雅往上游走,那日苏带着梁崇往下游走,在距离上次捕鱼点十多里的地方下网。
虽然两个人比起四个人一起干更累点,但起码第二天能有两份收获。
恩和和托雅还能互相交换一下,换着凿冰,而那日苏和梁崇这边,主要是那日苏来。
嗯,因为身体病弱的原因,加上力气也没有本地女性大,梁崇主要起到一个陪伴的作用。
但好在收获是喜人的,第二天收网时,几人总共捕到八十多条鱼,都是两斤往上的大小,太小的鱼已经被放生了。
接着便是第三步,卖鱼!
虽然去集市和去营州城的方向不同,但下山之后都还需要走几个时辰的路程,所以商量以后,几人决定统一背着鱼先去集市,分给萨仁二十条左右,再换板车拉着去城里。
卖完再到恩和家集合,一起回来,不然冬天托雅一个人走山路不太安全。
送去营州城卖的鱼差不多有六十条,恩和从家里拿来了板车,和那日苏一起拉着去,梁崇跟在旁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