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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买衣服(第1页)

花这笔钱的时候,林义还在自我暗示,华哥的十万又得拖一拖了,嗯,回去绝对不向关平主动问起华哥两人的去向。

我假装不知道,唉,没钱的林义感觉自己有点“没良心”。

再次踏上回邵市的火车,看着越来越远的深城,林义突然想到了自己未来的竞争对手:再过十个月,胡同学会用借来的钱成立爱多了。

而自己的步步高电子,几次的投入加起来,是人家的好多倍了,没理由担心。

不过想到胡同学,林义就会心一笑,人家一个初中生刚成立公司的时候,到港城c—cube分部,蹲了三天才买到三片芯片。

而且价格是远远高于市场的1000多港币,人家老外直接把他当乡巴佬打发掉的,因为觉得他在公司门口有点影响形象。

不过很多传奇就是这样,前后对比差异化巨大才叫传奇。

第一次不理人家,几次后请人家吃饭。最后不仅是总统套房和私人飞机相请,还陪着喝红酒外加高尔夫。

就算高尔夫打的一窍不通,别人还要叼着雪茄、戴着遮阳帽为他拍手叫好。

人生际遇可见一斑。

不过林义没想过成为胡同学这样,短时间成名快,挣得多;却牢狱之灾来得也更快。

挣钱还是低调好,别把自己名字天天刷在报纸上和电视里,人家不找你找谁呀。

嗯,想多了,扯远了。看了眼旁边的蒋华,林义靠着座椅听着吴景秀在给一群忽悠来的技术工打鸡血,灌心灵鸡汤。

闲得无聊听了会,林义就是觉得这年头的人相对太纯朴了,在几个票子和心灵鸡汤的诱惑下,感觉吴景秀都快成了他们的信仰。

实在听不下去了,感觉这女人天生就不是正路子的人。

歪着头,慢慢地收了眼皮,睡了。

94年的雪,和记忆里的一样,一直在巴巴地下。

感觉老天对这人世间有着愤怒一样,不倾泄个几月,就不能平了心里的这股子火气。

不过林义却是喜欢下雪的,因为他觉得雪天和雨天一样,宁静幽远,特别美。

记得小时候,林义每次见到雨雪天就欢喜一翻。

次数多了,为此还被爷爷奶奶小揍了顿。说这小猴子从小就是个自私的懒货,为了不干活、自个舒服,天天盼着打雷下雨,不顾阳春庄稼死活了。

在没过脚踝的雪地里溜达几圈,武荣就说受不了了,要回去。

“你也是个贝货。”回到屋里,看着恨不得把煤炉子抱着的武荣,不由翻个白眼,不想开空调了么。

“我感觉冬天还是烤火好,”换来的是武荣不声不响的嗡气。

林义盯了他会,本想说他没良心,白眼狼。但仔细一想,貌似好多人都这样,喜欢在感官里看到明火,感受到热气才觉得叫暖和。

“你这毛线衣穿了几年了。”看着武荣像刺猬一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林义有点无语了,不是穿了四件衣服么,里衣,两件毛线衣,还有个外衣,能不能不要这么夸张。

“我读初二时穿的。”武荣掀开衣角,用手蜇摸着毛衣,感觉有点生硬,然后说,“以前感觉好有弹性,现在不保暖了。”

林义也伸过手感受了一番,开玩笑说:“你妈也是真有远见,现在你穿都感觉还长了。”

这话闹的,武荣的心病啊:“不是、不是说男子长到25么,我妈说,我舅舅23结婚生子了,都还串了一节。”

这是无声的争辩,林义不忍心打击他,在记忆里,这哥们初中就这么高,那时候座位是最后。

现在还是这么高,座位却快最前了,连邹艳霞都快比他高了。

感受了下麻花竖纹的灰色毛衣,林义又掀开了衣角,对武荣里面这件五颜六色的毛衣更感兴趣。

“红色、白色、灰色、蓝色、还有黄~色。”不顾武荣的反对,林义一个色一个色念叨,后来不由笑出了声,打趣说:“看来你妈不疼你啊,这件毛衣都是剩料织的。”

对此,武荣干脆不理他,装模作样又开始看书。

“得了,你都还有毛线衣穿呢。”看他这个得吧样子,林义突然有些意兴阑珊,直到感觉武荣有些不好意,想安慰自己又不知怎么开口时,才转过话题:“邹艳霞呢,今天怎么没过来。”

一般周末,邹艳霞都会来一起玩的,突然少个人,愣是感觉不习惯。当然最主要的是饿了,想打个牙祭,都没人做饭。

“去米珈家里了。”武荣终于找到了开口点,顿时感觉气顺了不少。

“你怎么不去?”林义由于有事,一下课就跑了,没成想后来武荣孤孤单单一个人过来了。

“人家没邀请,我怎么好去。”说着,在林义的啧啧声中,脸红的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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