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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第1页)

“姆妈,你炖的汤也太香了吧!元宝家的伙食太差了,我都快馋死你做的菜了。”沈满棠见着芦荟就开始撒娇,挂在她的身后左晃右晃的不肯走。

“少爷!”芦荟急得低声喝止道,“你别这么叫,让别人听到还得了。”

“知道啦,我私下偷偷叫。姆妈姆妈姆妈。”沈满棠贴着芦荟的耳朵,喊得一声比一声亲热。

“唉,你呀你。”芦荟无奈地笑着,也只能随沈满棠去了。“对了,怎么就你俩回来了,元宝呢?”芦荟检查完砂锅中的炖汤,才想起还没见到她的宝贝大儿子。

“他还在公司呢,这阵子就没回过家,也不知道今晚还能不能脱身了。他要实在来不了的话,我就舀两碗,带去福臻陪他一起吃。”沈满棠闻着香味,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心想他和元宝今晚可算是有口福了。

陶园昌塞的佣人,大多都是路上随手捡来的,有的头一遭上人家里做工,手脚甚至还不如金朝麻利。而他塞来的厨子也是,饭菜总是做得没滋没味,沈满棠嘴这么叼的人,自然是吃不下几口的,因此常常需要金朝半夜起来给他下厨打牙祭。可这么久过去了,无论是他还是金朝,都没有要赶走厨子的意思,也只有偶尔来芦荟这儿才能解解嘴馋。

“你们要是忙的话就不用特意回来了,跟我说一声,我给你们送去。”芦荟摸着沈满棠瘦了一圈的脸,心疼道。

“谢谢姆妈,姆妈最好了。”沈满棠热情似火地亲了口芦荟的侧脸,嘴甜得像是掺了蜜。

“都说了,私下喊。”芦荟警惕地四处张望,见没人路过,才半是埋怨半是羞怯地推了把沈满棠的肩,“听话。”

“遵命遵命。”沈满棠开玩笑地同芦荟敬了个礼,顽皮得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好啦,二爷‘新丧’,我们欢声笑语的不像话,当心隔墙有耳。”芦荟谨慎地摆出了一个没落大宅中的忠仆应有的态度,捂着沈满棠的嘴不让他说了。

“姆妈,我觉得有时候你和元宝真是像极了。”沈满棠撅着嘴,自知理亏地小声埋怨。

“我们是母子,自然像啊。”

“那我跟你也像。”

“行,你也像。”芦荟笑着摇摇头,想到元宝刚来沈家时沈满棠霸着她争宠的模样。这么多年过去了,沈满棠人都长得和门框一样高了,但这性子却还是和从前一个样。

她打量着沈满棠的五官,轻声喟叹道:“你打小就跟个瓷娃娃似的,带出去人家都以为你是小姑娘呢,还问我怎么给孩子养的,这么水灵。喔唷,我当时心里说不出的骄傲,就想着,这要也是我的孩子该有多好,没想到这愿望十多年后竟成真了。”

“那你怎么都没跟我说过?”沈满棠嗫嚅道,“我小时候就偷偷喊你姆妈,可你非不让。后来元宝来了,我才知道你已经有小孩了,他还管你叫姆妈,气得我一脚就把他给踹翻了。”

“你是少爷,哪有少爷管下人叫姆妈的,这不是乱套了吗?”芦荟温柔地睨他一眼,又掐了把他粉雕玉琢的脸道,“那会儿你还和元宝争我争得起劲,结果没多久就连‘芦姐姐’是谁都忘了,澡也不用我洗了,觉也不用我哄了,两个人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插也插不进去。”

“哪有那么夸张啊?”沈满棠瞧着嘴咕哝着,“我怎么记得我经常被他气哭呢?他小时候管我管得也太严了,我都要恨死他了,哪还会跟他这么好。”

“是嘛?可我怎么记得有个小孩跑过来跟我说,他和元宝世界第一好呢?”芦荟憋着笑,揶揄道。

“啊啊啊,姆妈!你快忘了吧,求你了。”沈满棠害臊地捂住芦荟的嘴,想想便觉得自己丢人。

“害羞什么啊?”芦荟撇开他的手,轻笑道,“你们两小无猜的情谊,旁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多宝贵啊!我可得帮你们记牢了。”

她低下头,开始着手切笋丝下锅,嘴上却还在念叨着:“能从小便相遇,一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要珍惜。”

沈满棠歪歪头,提出不同看法:“也可能是我上辈子过得太苦,老天爷才派你和元宝来补偿我呢。”

在和金朝分别后,他便常常做一些怪梦,抑或是出现幻觉,总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在他熟悉的环境里苦苦煎熬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可自打金朝回到他身边后,他便再也看不到那些恐怖怪诞的画面了。金朝就像一道开了光的护身符,牢牢庇护着他,让他不再会被恶鬼缠身。

“瞎说什么呢,我们小满这么心善,不管哪一世必定都有福星高照。”芦荟不准他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干脆将他轰了出去,眼不见为净。

到了饭点,等沈家人都坐齐了,金朝才姗姗来迟,并且还不能免俗地提来了几箱福臻的糖果当年货。傅君佩没摆架子,热情地招呼他坐到沈满棠边上,又喊厨房中的芦荟别再忙活,一起出来吃饭。

沈家的佣人今日已经遣散了许多,没那么多人站桌边伺候,他们说话也自在了些,只剩金朝一人拘谨地坐得笔直,权把这顿饭当作是对他的考验。

可他预期中的“一年挣多少”“在爪哇有几套房”之类的问题统统没有出现,反倒还收获了傅君佩和沈攸一人夹给他的一只鸭腿。金朝受宠若惊,就差没站起来给她们鞠躬致谢了。

“你别紧张,我姆妈和小姑你又不是没见过。”沈满棠在桌下偷偷握住金朝的手,和他耳语道。

“我没紧张。”金朝话虽这么说着,腿却又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他敢说,哪怕在枪林弹雨里,他都没有像此刻这般惊心动魄过。

好在还有沈满棣这个活宝活跃气氛,挑挑拣拣地和金朝反馈哪款糖好吃,哪款糖还有待改进,总算是勾得金朝多说了几句话。

一餐饭就这么其乐融融地过去了,大家虽没有明说,但也都彼此默认,从此金朝便作为沈满棠的伴侣,成为沈家的一份子了。芦荟看着大家很给面子地吃完了她准备了一天的饭菜,为金朝捏了把汗的心才总算是放下了,这才后知后觉地吃出了饭菜的味道。

金朝本以为这场算不上是考验的会面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沈攸却意外地在饭后叫住了他。“元宝,我能单独和你说会儿话吗?”

金朝定在原地,僵硬地点了点头,跟随沈攸去了书房。比起被他拐了儿子的傅君佩,他更不敢面对的,其实是因他才失了母亲和爱人的沈攸。

“四小姐。”金朝站在沈攸面前,明明比她高出了一大截,却像是犯了错的孩子,把头埋到了衣领里。

“别这么见外,你既然和小满在一块了,就随他叫我一声‘姑姑’吧。”沈攸指了指沙,示意他坐下,“我喊你来,其实是为了陶园昌的事。”

二月的天,金朝却出了一身冷汗,把他的里衣都浸湿了。

“我也是后来从小满口中得知,是你和他一起创办了福臻。我想你们的关系一定非常好,所以才冒昧地请你来同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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