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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第1页)

悔不該當初自己認定了尹世勛,非他不嫁,父親曾經提醒過自己,尹世勛不同意這門婚事,是尹父為了得到馮家的資助,強迫他來提親。成親後,馮毓蘭才知道,是公公強行拆散了尹世勛與他的戀人。

眼見自己心愛的戀人成了別人的夫君,那女孩悲痛欲絕,鬱鬱而終。尹世勛心痛萬分,他把所有的悲傷轉化成了憤恨。他認為如果不是馮家趁火打劫,非要讓自己娶馮毓蘭為妻,他的戀人也不會死去。

「你不就是想要我這個人嗎?我要讓你得不到我的心,我要讓你嘗嘗愛而不得的滋味。」尹世勛開始瘋狂地報復馮毓蘭,經常在外面沾花惹草,鬧得尹家不得安寧。

剛開始,還有公公管制著,尹世勛還有所收斂。自從公公因病去世後,尹世勛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無人能管住他。婆婆氣得整日念佛,乞求佛祖保佑,讓她的兒子改邪歸正,早日回到正道上來。

誰知,尹世勛不斷沒改,反而變本加厲,氣得婆婆不願出門,整日關在小屋裡誦經,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念金剛經。尹家的擔子,全部落在了馮毓蘭的身上,她很生氣,不想管家裡的事,可是,一旦尹家垮掉,自己該怎麼辦?

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尹家沒落了,自己也會跟著倒霉。雖然娘家富裕,但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自己回到娘家,只會被人恥笑。思前想後,自己只有一條路可走,只能挑起重擔,建設尹家。

第十四章

「老爺,行行好,給點吃的吧。」尹世勛剛下馬車,剛要走進大門時,一對要飯的母女跟了過來。

「去去去,一邊去。」家丁們趕緊往一旁轟,誰知,要飯的死活不走。她們大概從衣著和家丁們恭敬的態度上,猜到來者是這家的主人,便苦苦哀???求,乞討食物。

「滾開!」家丁開始不耐煩了,一把將女孩推倒在地上,當娘的一見,撲上來就要拼命,家丁舉手佯打,想把她們嚇唬走。

「住手!滾一邊去。」尹世勛罵到,「去屋裡給她們拿點吃的,打發她們快走,用不著打人。」女孩聽了,猛地抬起頭來,眼裡流露出感激之情。

就是這一眼,讓尹世勛決定收留她們母女倆。女孩的母親姓張,人稱張媽,手腳勤快,幹活利落,安排她到廚房裡做飯。女兒名叫彩雲,看起來還算機靈,尹世勛便留在自己身邊端茶倒水。

彩雲剛來時,瘦得皮包骨頭,只剩一雙大眼睛。自從來到尹家後,居有定所,食有保障,不用忍飢挨餓、遭受露宿荒野之苦,整個人像變了一個人似的,越長越好看。

把這樣一個水靈靈的大姑娘放在尹世勛身邊,馮毓蘭著實不放心。她藉口人手不夠,想把彩雲要過來,放在自己的身邊。起初,尹世勛不答應,馮毓蘭便請來了婆婆當救兵,強行把彩雲領走了,氣得尹世勛暴跳如雷。

「我用個丫頭,還要經你批准。你別忘了自己的身份,我才是這個家的一家之主,這個家我說了算。」

「可以呀,你來管家。尹家大大小小的事情,你管過哪件?成天只知道吃喝玩樂。現在倒好,竟然想起自己是一家之主了?」馮毓蘭氣得和他大吵起來。

這下好了,尹世勛更有理由不著家了,成天在外面吃喝玩樂。每次回家,都是酩酊大醉,找不著北。這樣下去,身體如何受得了?

馮毓蘭一看,和他鬥氣也不是辦法,自己只好讓步:「我可以讓彩雲去伺候你,但是,你必須答應我的條件。」

「你說,什麼條件?」

「你必須留在家中,經營店鋪的生意,負責田地的收租,樣樣你都要參與。」

尹世勛思來想去,勉強答應了馮毓蘭的條件。這讓馮毓蘭很驚訝,為了一個小丫鬟,他竟然可以勉強自己。

假如馮毓蘭看過尹世勛的初戀情人的照片,就不會感到好奇了。這個彩雲長得很像那個姑娘,尤其是那雙會說話的眼睛。她每次望向尹世勛時,就會讓他感到恍惚,仿佛初戀的姑娘重生了,讓他有一種失而復得的感覺。你說他能輕易放走嗎?

至於這個彩雲呢?尹世勛可以說,就是她心中的神。自從父親死後,被族人霸占了家產,逼得彩雲母女背井離鄉。母親帶著彩雲四處乞討,經常挨餓受凍,嘗盡了人間疾苦。直到尹世勛收留了她們母女,有飯吃,有衣穿,還住在這麼暖和的房子裡,彩雲由當初的心存感激,慢慢轉化成了一種特殊的感情。更何況尹世勛高大帥氣,讓情竇初開的彩雲對他心生愛慕之情。

但是,彩雲不知道尹世勛的感情經歷,她自覺身份卑微,只能把這份情感埋藏在心底,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用心地照料尹世勛的飲食起居。

「雲兒,咱們只是尹家的下人。老爺好心收留咱倆,咱們可不能忘本,應該好好伺候他。但是,你千萬不能有什麼非分之想,一旦惹惱了太太,她會直接把咱娘兒倆趕出去的。」張媽小聲地提醒女兒,剛才太太來和她說了會話,雖然沒有明說,但是,意思很明白,讓彩雲不要魅惑老爺尹世勛。

嚇得張媽趕緊向她辯解,女兒彩雲沒有做出越軌的事,並且,一再保證,自己一定會管好女兒。看到張媽一臉真誠,馮毓蘭很滿意,她接著給張媽安排了一個任務,讓彩雲監視尹世勛,發現哪個丫頭不安分,趕緊告訴她,她會有重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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