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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长安(第2页)

肉是前些日子剩下来的野猪肉,为了防止变质,李让用盐做成了腌肉,所以吃的时候需要先煮掉肉上面的盐。

这个时代的野外的环境好得令人发指,桃林中便有不少嫩得出水的野葱,挖出的葱头足有指节大小。

不一会儿李让就挖了好大一箩筐。

挑出一些大的葱头来炒肉,剩下的小的也不用浪费,放进盆里使劲搓揉几道,将泥土搓进水里,剩下的就是白白嫩嫩的葱头。

烧点开水放凉,洗出一个陶罐,将葱头全部放进去,再把温水倒进去,加点盐,这样泡几日葱头就会变酸,到时候用来下饭或者做菜都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在后世的时候,李让每年回乡下都要带许多这样的野菜进城。

每一次,总能收获城里那些狐朋狗友的一致好评。

想到后世的生活,李让的心不知不觉又有点酸涩起来。

迅速整理好情绪,李让开始将煮熟的肉切成巴掌大小的薄片。

腌过的肉在炒的时候就不用再次放盐,新鲜的葱头加进去,不仅能补充维生素,更是能很好的中和肉里面的油脂。

安修仁和唐俭已经练成了一个独特的本领,只要李让的饭菜做好,他们便会恰好从李让的视线里露头。

一开始的时候,唐俭还会说什么君子远庖厨之类的屁话,但吃过几顿李让做的饭菜,什么君子远庖厨就被他抛之脑后了。

队伍里已经没有白面了,所以今天的主食是糜子饭。

一大海碗糜子饭,盖上一大勺油汪汪但又不腻的葱头炒肉,吃得两人大呼过瘾。

吃完饭,两人照例夸赞了一番李让的手艺,便又不见了踪影。

在泾阳县城外休整了一夜,众人的精神状态都恢复到了顶峰。

他们脸上的笑容写满了他们对家之一字的眷念。

李让的兴致不怎么高,他原本也是有家的,但现在,他是个孤儿。

下午时分,长安城的城墙映入眼帘。

李让抬眼望去,心脏像是被人攥住一般狠狠地收缩了一下。

“这就是长安吗?”

看着远方像是巨兽一样匍匐在关中平原正中央的长安城,李让忍不住喃喃自语了一句。

长安,一座承载了汉人所有辉煌岁月的城池。

汉、唐,两个汉人历史上最为巅峰的时代,皆定都于此。

城墙高耸入云,宛如一道巨大的屏障,城墙上刀劈斧凿的痕迹无不诉说着这座城池经历的过往。

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沉重得令人窒息。

用了许久,李让才忍不住从那股令人窒息的感觉中抽身而出。

“这里就是长安!”

那座大气磅礴,承载了无数辉煌的长安,那座经历了无数岁月的血与火的洗礼,依旧屹立不倒的长安。

虽然明知这座长安城不是古长安,而是前隋大匠宇文恺新修的大兴城,但它还是逐渐与李让想象中的长安逐渐重合起来。

。。。

长安城西北三里外的送别亭,一个气度儒雅,颌下护着三缕短须,身着明黄色长袍的男子,双手负后站在亭子的入口处。

以男子的气度神态,任谁看了也要夸赞一声龙章凤姿天日之表。

男子的身后还站着两人,其中一人须发花白,气度斐然,望之年岁与唐俭相仿。

另一个人身材比之两人稍显矮小,年纪比正中那个青年略大些,一双眸子里满是阴沉之色,高高的脑门隆起,却是天生异象的头角峥嵘之辈。

一群身着玄黑色甲胄,面带狰狞恶鬼面罩,武装到牙齿,看起来颇有些科幻色彩的甲士将那三人簇拥在送别亭正中。

甲士的人数不多,堪堪百人上下,但光是站在那里,便给人一种千军万马难以匹敌的气势。

甲士身旁的战马,同样要比寻常的战马高大许多,且无一例外皆身披重甲,战马与甲士,仿佛生来就是一体的存在。

送别亭附近,似乎是被人专门清理过,除了亭子这三人与周遭的甲士之外,再不见其他人路过。

使节团的车队距离长安越来越近,送别亭所在之地也映入了众人眼帘。

唐俭原本正在和安修仁开玩笑,说回到长安以后再也吃不到李让的饭菜了。

下一秒,整个人突然神色大变,急忙抬手制止了前进的队伍。

吩咐众将士急速下马之后,便率先跳下了战马,且脸上的慌乱之色溢于言表,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李让正在疑惑之间,就见一旁的安修仁滚落下马。

没错,就是滚落,一点都不夸张。

下了马后,还不忘提醒李让赶紧滚下马来,措辞激烈得与平日里对待李让态度极度温和的那个爱兵如子的将领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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