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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不如做个(第3页)

“苟旦,你要干嘛?”

我邪笑一声。

“哼,你不是喜欢我吗?我要让你看看,我这种男人,有多可恶!”

“老子叫你把眼睛闭上!今天非得让你见红!”

我接着大吼。

我像个劫财又劫色的强盗。

赵倩开始哼哼地哭着,但还是心甘情愿地把眼睛闭上了。

我嘴里一边骂着脏话,一边亮出刀子。

“让你恋爱脑,让你不长眼睛,让你当鸡,让你不读书!”

我一刀下去。

狠狠地划破了自己的手臂。

然后用自己的血,抹在了赵倩的大腿上。

我的手,接触到赵倩身体的那一刻,她连忙打了个冷颤,以为我真的好对她动粗。

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

湿润的眼睛里,带着一丝绝望和疑惑。

我扯下一截床单包扎在手上,扔掉手里的水果刀,缓缓地走到门边开始敲门。

“特么的,这娘儿们还真烈啊,竟然敢咬我,开门,老子完事了!”

吱呀——

眼前的大门打开,一个保安探出了头。

他望了望床上坐着的赵倩,看见了床单上的血迹,也看见了赵倩大腿上的血迹,这才让开身子。

走出包间门的那一刻。

我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混蛋。

也许是喝了一大碗白酒的原因。

走出丽晶娱乐会所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晃晃悠悠的。

走起路来,左摇右摆。

眼中的世界,都变了样。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我爹那么喜欢喝酒。

酒又不好闻,又苦又涩,喝它干嘛?

现在我理解了。

酒,真特么是个好东西。

能让你,对世界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变得不在乎。

会所外,陈东的那辆宝马x7,跟沈临风的迈巴赫,都不在了。

他们走了。

没带着我。

他们回去,继续过着好日子,花着我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我回去,继续过着苦日子,掰着指头数着自己这些年遭过的罪。

我醉倒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与其在这垃圾般的世界当一个好人,还不如当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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