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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某天跟某人说起来我的文,她说我的小说每篇必定死人,《琉璃》更狠,干脆主角死翘翘,当听说《金钱》也免不了流血之后,劝我干脆不要跟这两篇叫浮生系列,叫秒杀系列更好。私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好吧我错了······

那天看jj某大大更新的一章七千多字,被震撼到,那个,我会努力,争取我也能一更七千==

跟凌念在一起之后,我曾去逛过gay的论坛。

逛了一圈之后的感觉是,不仅没了解gay的内心世界,反而对这个强悍的世界产生了敬畏。论坛上有gay不假,但更多的是披着男性马甲的同人女,我单纯天真,一本正经表明男性身份属实之后就被围攻。颤抖着双手点开她们给我传过来的耽美小说,旁观了几次她们的大讨论,并且像看恐怖片一样看了《绝对丽奴》第一部之后(gv?我还用得着看那东西?!),我想,也许此生爱上个男人都好过找个同人女做女朋友。

所以,刚刚那两句意味深长的话背后的意思,我用脚尖想想都能明白。

果然生活就是篇狗血的耽美小说么?

留下来的是几个年轻些的男人,大概都不超过三十岁。长相不算好,却也不会太对不起人民。先哲曾说,生活就像□,若是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开始算计这些的我,已经知道逃脱无望,只能强颜欢笑自我安慰了。

那几个年轻人悟性不浅,自己人私下交流了一下,忽然就有个人拔高了声音叫道:“让我上他?他是个男人!”

一旁有人插话:“我也不干,没胸部没屁股的,有什么意思!”

背对着我的一个人叹了口气:“那有什么办法,老大交待了。”

“那我也不干!我又不是同性恋,我喜欢娘们!”

“你去跟老大说啊。”一直没说话的那个人开腔了,“说不定男人滋味儿不错。”

“滋味儿不错?要是干男人舒服,老大自己就上了,还轮得到我们?反正我不来,谁爱去谁去!”

背对着我那个人回头看了我一下,回过头耸了一下肩:“看他那干巴样,能有屁意思,我也不干。”

“操,老子宁愿花钱找娘们儿。”他用拳头顶了一下身边人的肩膀,“反正我们都不干,你随便吧。”

从众心理这时发挥了作用,那人犹豫了一会儿,摇摇头:“我对男人也没兴趣。”

我几乎内牛满面,暗自立誓逃出去之后一定到耽美坛子上发帖,告诉同人女们这世界上不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对同性情爱有感觉!

贞操问题解决之后,剩下的问题就基本不算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佟老大一直没有再露面,只是每天他那个一脸猥琐的部下会按时出现,拿一部手机让我同凌念说话。他的嗓子有些哑,虽然不明显,可我每天把他那几句话回味好多遍,怎么听不出其中的变化。

不知道他要多么着急了,大概我反复告诉他我很好他也不会信,可是我真的很好。我没渴着没饿着,除了二十四小时处于被监视的情况下,衣服穿得太少冻得手脚麻木,偶尔挨几下打伤口间歇性疼痛之外,真的算很好的了。看守我的四人组日以继夜打牌,虽然牌风太差输了的可能到角落踢我两脚,可好歹没克扣我的福利,一碗米饭还能好好给我留在碗里不加任何佐料。某天晚上喝酒时甚至给我来了一口,可惜,我对啤酒之内的任何酒类都不感冒,那一口让我肠胃痉挛疼了半宿。

但是综合以往经验,我大概算是被囚禁的人里待遇最好的一个了,中国果然是一个讲人权的国家。

第四天那个猥琐男来的时候没有照例拨通电话,他招呼着四人组收拾场地顺便拿绳子把我又捆了一遍,看我没精打采有气无力的样子大概有所感触,气沉丹田对我又是一顿拳脚。上层人物的拳脚总是让人惊艳,即便这几天我身经百战也不免被这几下打得眼冒金星连肾脏都要吐出来。

看四人组半拖半拽走的辛苦,我一时间福至心灵,张口问:“凌念是不是已经知道这个地方了?”

猥琐男楞了一下,用胳膊肘对着我脊柱中央狠狠一下,骂道:“就知道是你这个王八羔子搞的鬼!”

我疼得一下子跪在地上,半天没站起来,心里却在冷笑:你们自己傻!凌念何许人也,只靠你这一只手机的信号都可以追踪到这里,何必我辛辛苦苦绞尽脑汁。我只需要老老实实在此保护自己一条小命,不叫他的努力白费即可。

他们拽起我,我却不再配合,沉声道:“凌念来救我了。”

对一个人的信任,其实简单的很,我相信留在这里等他就可以活着,而他也一定不会辜负我。

枪声大作的时候猥琐男正冲冠一怒拔出枪来打算就地处决我,我被人提着两边袖子躲都躲不及,好在不知何处射来的子弹正中他的眉心,他的枪失了准头打中我左肋。意外的很,疼痛并不明显,我担心是刚刚那一下摧毁了脊椎里的神经传导系统。可怜我一个文科生还能回忆起初中的生物知识,而这,竟然成为了我昏迷前的最后意识。

作者有话要说:该说凌念的办事效率高呢还是我的绑架功底浅?

粗制滥造的绑架戏,本来以为自己会写的很好呢···果然自己都看不下去,干脆删去那些糟粕,简简单单地救出来吧

第一人称的文有时候就是容易偷工减料

恩,明天还有一章······

醒来时第一反应是??????我还活着,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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