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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阅居>听云轩是谁创立的 > 第3章(第1页)

第3章(第1页)

沈欢想了想,缓慢回答,“如果这问题你是在我十几岁,或者二十几岁的时候问我,那麽我想它一定很慢。想到某一个年纪,想成为什麽样的自己,十八岁,我应该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二十五岁,我应该会有自己的事业,穿着笔挺的职业装,踩着几公分高跟鞋,在写字楼里和甲方谈各种各样的业务,解释项目的规划;三十岁,我得有我完整的事业,还应该有家庭,生一两个孩子,周末去附近的公园散散步,偶尔休假就和家里人一起出去旅游,看看这个世界;到五十岁,收入稳定,存款也稳定了,我可以去环游世界,走遍每一个我还没去过的地方,见识那些我从没碰到过的新奇,想到一个年纪就会有期待,也会迫不及待的想要”

她突然陷进了从前的回忆里,那些纯粹,简单却没由来的期盼,不自觉笑出声音,“可是现在的我很难回答,固定的流程大概是满足不了所有人,我们不是机器,设定好了就必须去做,经历不是必选题,时间,年龄,这些虚幻的构想,快慢可以去测量物体的速度,但不能去定义人生”

她说的轻描淡写。

临近不惑之年的沈欢还依旧俏丽,时间对她的仁慈是旁人见了都会惊讶和羡慕的程度。

棚里的暖风空调打得很足,一进门她便脱下穿在外面的那件黑色毛呢大衣,端正的坐在沙发里,暗紫色的旗袍绣花连衣裙,搭配的是双黑色哑光半高跟鞋,翠玉的木槿花簪子将她的长发挽起,半垂下在脑后面固定。

安静优雅,遗世独立。

不与凡闹为伍,心中自有一方天地。

趁着录制的间隙,余光看到她端正的姿态,主持人不止一次在心里感慨,赞叹着她恬淡的气质。

不是所有人都生来安静。

沈欢从小的性格和安静可谓有天差地别,小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去爬树抓鸟,到田里偷人家剩下的红薯,丢进竈膛里烤着来吃,在盛夏天气最毒辣的时候,她也能跟邻居小伙伴们一道去河里摸鱼,等暑假过去,她人也被晒得黢黑。

高中学的机械维修,大学改装过车,和朋友开过非正式的拉力赛,能一个人去爬雪山,也敢从万米高空上跳伞,总之,什麽样惊险和刺激的运动她都能尝试,也都想尝试。

人生是条单行道,走前不顾后。

可在她三十岁那年,她变了性子,后来也就慢慢的给养成习惯。

当然,这全是之前的事,现在想起来也就做感慨和回味了。

“沈老师”主持人追到电视台门口,把她喊住。

沈欢被叫得停下。

跑来着急,她在沈欢面前还多喘了会气才讲,“刚才真是太谢谢您了”

她跑得脸上都有点出汗,沈欢从包里找出纸巾递给她,笑笑说,“采访很完整,你做的很好”

“谢谢您给我这次机会,我真的等了很久”主持人激动,从来实习到转正,她真正参与的都是些零散步骤,很多专业的活都轮不到她,像这样正经是让她一个人来做的采访,这算第一次。

沈欢仔细看到她,“你今天是休息吧”

“是”主持人点头,可奇怪,“您怎麽知道?”

她仓促的连眉毛都有些画歪,只是被刘海挡住所以才没看到。将她额前那些被风吹乱的刘海捋正,“机会都是在你没有準备的时候,能不能抓住这次,看你自己”

摸上被她捋过的头发,主持人愣愣站在那。

望见外面的天空,黑沉沉的,零星还有几颗白点飘下,大概是要下雪了,“采访录完,你应该也有很多事情要忙吧”

“沈老师,我叫车送您回去吧”她说着,忙要掏出手机。

“不用了”沈欢和她摆手道别,走向停在大门侧面停车场里的那辆银灰色的阿斯顿马丁。

一直等在车里的人看见她过来,贴心下去,给她打开副驾驶位置的车门,把她脱下的那件外套叠好放进后排空位。

沈欢坐进车里,系好安全带。

“什麽时候来的”她看到刚进车里的男人。

秦臻搓动双手,“有一会了”

给她发消息也没回,还以为要再多等一会呢。

看着这片醒目的红色内饰,“你什麽时候也喜欢这样浮夸的车了”

如果不是在被放下来的半扇车窗上有看见他那小半张脸,沈欢还以为这又是哪家的富二代愣头青,来这电视台门口等人。

“莱莱选的,看车的时候她趴在方向盘上怎麽都不肯撒手,我没办法就只好买了”秦臻推开责任,表情无奈,可听语气意思,丝毫不减少他对于这新车的喜爱。

沈欢想起之前看见过的那个古灵精怪的宝贝,笑笑说,“她就是觉得好看,没想到你真买了,后排这点座位,她的安全座椅你要怎麽放”

“还有辆白色的,也给你定一台?”秦臻扯开话题。

沈欢侧目看着他说,“不了,这一年的保养费就够我赚好久”

“你只管开,其他就交给我”秦臻看着前面的路,边和她说。

沈欢打趣,“我当真了?”

秦臻侧过头,飞快看了她一眼,“当吧,我的不就是你的”

“真好”沈欢由衷的发出感叹,有他的这句话就足够了,“我听见就好,别让你爸妈知道”

“其实被他们知道也没什麽”秦臻的眼里闪过几些失落,她总是这样,表面和自己熟络,和在心里总归疏离,好像任谁都走不进她心底。

秦臻转移方向,“你刚和她说什麽了?”

把头靠在后枕上,沈欢浅浅伸了个懒腰,“没什麽,就是閑扯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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