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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公元五千年(第2页)

阳光灿烂的晴天在他的眼中阴沉下来,继而昏黑成为一片混沌。猛然他惊醒了——因为脑袋结结实实撞在了路边的一根电线杆上——“哎呀呀、不好啦……”

丢失了证件,他就不能每天到救济站领面包了,也无法每天堂堂正正的去上公共厕所啦——自己将丧失掉一个文明有尊严的人类所能拥有的最后两项权利义务的履行资格!

从此他自己将不再体面,将被迫与那些露宿街头的流浪汉一样靠垃圾填饱肚皮,随地大小便……受到全人类的鄙夷,被当作渣滓受到全社会的摒弃!

我们的主人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对自己的不幸遭遇表示深深的遗憾。有句老话说的好,“人在悲痛的时候肚子需要填的更饱”,所以没多大会儿的工夫,他的肚皮开始打鼓。

因为不能再凭证件上救济站领取过期的面包,他只得漫无目的地在都市中信步闲游,想靠散步来分散饥饿的注意……

正是中午吃饭的时节,阵阵饭菜的香味儿从饭店、食堂、民居中飘散出来,象幽灵一样联合起来在街上行人的鼻子底下游行——我们的主人公干脆半闭上眼睛,任由自己步履蹒跚的漫游——边漫游边靠灵敏的鼻腔为自己在幻觉中准备一顿盛宴——出于饥饿的本能,在漫游结束时额头上又多了好几个大红疙瘩(撞了几次电线杆,还有次撞在邮筒上),睁开眼睛竟已经来到本市最有名的饭店。

公元五千年的人类都市,象样一点的饭店在门口都竖着一块白地红漆的告示牌:

“狗与衣衫不整者不得入内!”

我们的主人公已经“无家可归”了很长的时间,身上的泥渍汗渍挺多,气味也不怎麽好闻,所以自然不会出现在饭店正门。

饭店的厨房后门开在一条垃圾壅塞的偏僻小巷里,他现身的时候那里正在准备一场真正的“盛宴”——流浪汉们正在掀翻所有装着剩菜残羹的垃圾桶,地面上一片狼籍,汤油四溢!

我们的主人公是颇有自尊的正派人类,眼前的一幕不忍卒睹,如果换了往常,他一定会用手挡住脸愤愤的离开,仿佛看到的景象使眼球饱受了侮辱——太不成体统,太不象话,作为生活在公元五千年的人类怎能跟野狗一样抢食垃圾,还肆无忌惮!如果换了是他,他倒是宁愿遵从法律的规定,作为失业者到救济站去领取面包——虽然面包是霉的,吃了会拉肚子……但吃着有尊严!

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证件丢失了,不可能再到救济站去领取面包;加之肚皮下面那种翻江倒海的痛苦感觉,竟使他站在当地眼巴巴瞅着流浪汉们大吃大嚼,腿肚子移不开一下。

“喂!”一个流浪汉在厨房后门的台阶上大马金刀的坐着,一手抓着灰黑油腻的鸡腿,一手冲他招呼:

“到我旁边来,这有空位!”

我们的主人公装作没有听见——被他,低贱的流浪汉称作“喂”,他觉得自己的耳朵受到了侮辱,如果再做出回答,那连自己的嘴巴恐怕都要“不干不净沾上污秽”啦……所以他只是站在那里,难受的瞅着那家伙把半拉鸡腿塞进嘴巴。

“真是没有修养……”我们的主人公嘟囔了一句。可碰巧就给身边另外一个流浪汉听到。这位刚刚找到一根肉骨头,正在忙着吮吸骨头缝里面的骨髓。“你说谁没修养?!”他一边“吱吱”咂着骨髓一边打量我们的主人公,“嫌脏吗,你可以到里面吃呀!”他挑衅的冲我们的主人公晃晃手里的骨头,头歪向饭店的厨房。

我们骄傲的主人公在心底气愤的连连怒斥了几声“不可理喻”“不可理喻”,但没说出来——因为害怕脑袋上再挨几下肉骨头的揍。这时第三个流浪汉搭腔了:

“新来的伙伴,别再装模作样了。大家同病相怜,要不要先来点罐头?”

这位在垃圾桶刚刚现半听鲱鱼罐头,苍蝇只在里面下了两个蛆,味道还算不错。

鱼腐烂的香味直往我们主人公的脑仁儿里钻。他顶住没吭声。

第三位又开始劝:“你难道还想吃救济站的霉面包?其实这里的每个人都能凭证件领一份那种东西,可是没人去领。为什麽呢?因为这里找到的比那种霉的东西要新鲜的多……”

“我……我丢了证件。”我们的主人公声音怕怕的,仿佛只有他自己听的见才好。饥饿迫使他背弃“气节”弯腰,但他并不想说“我想要”,而是说“丢了证件”——证件丢失了,所以不能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去领面包,所以他吃“垃圾”完全是迫不得已……可是究竟从何时起他决定吃“垃圾”了呢,和他瞧不起的人类渣滓们同流合污?这个问题值得深入斟酌思考——但是此刻脑子里面没有多余的空间去容纳这个问题——我们的主人公已经满脑门子都是鲱鱼的香味。

我们的主人公接受了“同病相怜”者好心的帮助——换而言之,接受了半罐已经变质的鲱鱼罐头。

等罐头里面最后一滴汤汁被他用舌头舔除干净以后,由于补充了能量,他的头脑又开始清醒起来——继而感到了“羞耻”——仿佛被迫蒙受了莫大的侮辱,一脚把罐头盒子踢出去老远——然后趁流浪汉们没有转过神儿来的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度跑掉。

鲱鱼的气味向上泛起,堵塞住喉咙。

其实平心而论,这罐头比救济站的面包味道好的多——只不过作为正直的人,他就是觉得“恶心”。

因为这是流浪汉的施舍,是他向来瞧不起的一类社会渣滓的施舍……而最叫人气愤的,他们还把他看作是跟他们自己“同病相怜”的同类!

他越想越觉得步履沉重心口堵塞喉头肿胀头昏眼花,索性弯下腰,把两根手指伸到舌头下面去挑拨——他要把刚才吞下去的腌臜东西全都吐出来……然而非常遗憾,毫无成效无济于事。除了几口酸水,什麽都没能吐出来。我们的主人公只好暗暗咬牙,看来要恢复自己身体的“纯洁”,只能寄希望于通过正常方式将那些污秽东西排出体外了——可是因为丢失了证件,排出体外的事也只能在公共厕所以外的地方去干了……如果干成了,那无疑又将是一桩罪行——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法定场所排泄……

我们的主人公脑子忽然一动——怎麽就没想到呢,丢失的证件可以去重新申请嘛!

在公元五千年,地球联合政府的民事机构应该有“挂失重申证件”这一责任项目。

然而让人万分意外的,在民政机构又碰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

对,没错,政府民事机构确有为民众挂失重申身份证的工作职责,可是严明的法律做出规定——证件丢失者需证实自己确曾拥有过该证件才可挂失重新申请。换而言之,必须将身份Id出示给民政部门才能重新在民政部门申请身份Id……这是必要的措施,否则蓄意捣乱恶作剧者岂不是能随意申请若干假身份证件,制造空户口,打破社会繁荣的稳定局面?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申请者拥有证件,那还有需要重新申请吗?

我们的主人公向工作人员解释央求抱怨作都无济于事,负责Id申请的工作人员只有相同的话:

“没办法,谁让这是法律规定呢,我们必须得依法办事呀。”

“难道可以徇情枉法吗,那是要上绞架的呀!”

公元五千年,联合政府制定的法律规定,公务人员徇私舞弊不依法照章办事的要被判处极刑——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必要手段。

看来我们的主人公下半生注定要做一个没有“身份”的“违法”人类了。

无可奈何。

法律中虽然存在明显的空隙,但是个人却无法逾越弥合——因为在公元五千年,我们的主人公是第一个向政府当局提出重申证件的人,至于他是否是当时全地球唯一一个丢失证件的人,那就没人清楚了。

重新申请证件失败以后,我们的主人公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之可怕——自己已经变成一个透明隐形人啦!就如同这都市中浑浊流动的空气,自己已经被社会击球出局啦——甚至处境之悲惨,还远远出自己向来瞧不起的那些流浪汉……

那些人,尽管他们从来都恣意妄为,没尊重过法律去救济站领过面包;尽管他们从来都和野狗一样从垃圾中翻找过期罐头跟肉骨头,还随地大小便……但是他们还有自己的Id证件,能证明他们还有为人的资格。

——而自己呢,丢失了身份,换而言之,连做人的资格也弄丢了!

借着夜幕的掩护,我们的主人公试探着把手伸进一只垃圾箱。

既然丧失掉人类的身份,那麽也就不用管人类“不许拣吃垃圾”的法律条文——他这样自我解释着,就战战兢兢的把手往垃圾箱里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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