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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第1页)

海城的秋冬阴冷且潮湿,两人回到家窗外就下起了绵绵细雨。

冷然的室内,曲蓁却一点儿都不受影响。此时此刻的她,在沈之蔻说出那五个字后,浑身上下露出的肌肤比瓷碗里的红枣还要红上三分,简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夸张。

原本两人是目光交接的对视着,曲蓁也连忙撇开视线,状似不经意地去拿手边的新水杯。

她根本不敢看沈之蔻,更何谈与她对视。

但她很清楚,这是婚姻中绕不开的话题,她们不是狗血小说里的假协议结婚,而是现实生活中相互陪伴走下去的真实婚姻,怎么可能不提及性生活。

且作为一个大一就有法院实习经验的法学生,她很清楚和谐的性生活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实习那会儿,她见过很多因为大大小小的摩擦,以及那方面不和谐而闹着离婚的人,更有甚者刚闪婚,相处还不到半个月也能由于那方面而闪离。

她很明白这个道理,但理解不等同于她能淡然处之,听到沈之蔻敞开来说,她真的十分羞窘。

暧昧的氛围随着她的沉默消散,又因沈之蔻的主动追问而重新凝聚。

沈之蔻若有所思问:“我们之间的相处,有哪一点会让你感到不适吗?”

担心Omega误会,谨记Z所言要让Omega有安全感的曲蓁连忙摇头:“没有、都很好,我没有任何不适。”

她抬眸,指尖握着水杯的柄端:“姐姐人很好,很有耐心、也很照顾我。我只是有一点害羞才没有及时答复,并不是因为不适或是姐姐不好。”

小alpha坦诚又真挚的话,让沈之蔻的眸底露出了星点笑意。

她并不认为自己是传统意义上的上善若水的好人,更谈不上耐心好,有多么会照顾人。熟悉她的人听到小alpha这么形容她,兴许会觉得她说的是两个人。

但无碍,沈之蔻是沈之蔻,沈韫惜是沈韫惜,在曲蓁面前她可以永远都是沈之蔻。

“嗯。”沈之蔻抬起右手撑着脸颊,柔软的发丝落在腮边,她好整以暇问,“那你先说一说,关于这方面你的需求吧。”

曲蓁挖了个坑给自己跳,除了跳进去把自己埋起来,她别无选择。

“我、我都可以的。”曲蓁磕磕绊绊地回答,脸烫得能煎鸡蛋,“我都听姐姐的、我会…配合姐姐。”

一连三个“我”,沈之蔻抓住最后一句,言语中有暗藏逗弄的兴味。

“你会配合我?”

“嗯嗯!”

猎人往往十分擅长隐忍和观察,当猎物露出马脚,蠢蠢欲动时,她们会选择反向捕获。

“你这么说,是指你对我没有任何需要,对吗?”沈之蔻敛眸,羽睫纤长而细密,“我们将来的婚姻,也只是你对我的一种配合。”

老实人经不起逗,一着急连害羞都忘了。沈之蔻话音刚落,曲蓁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柔和的灯光洒落至她的身形,暖光下的她背挺若柏松,身段纤细又不显得过于清瘦,是很标准的完美九头身。

“不是、不是这样的!”

学法四年的曲蓁还没学会如何变得唇枪舌剑,舌灿如莲,焦急的时候也只是蹙眉一股脑地解释,还无法将昨晚加急学习的发展追求技巧贯通自如。

她瞅着坐在对面的Omega,就像柔软无害的小白兔,瞄向诱惑十足的胡萝卜:“我对姐姐也、也是有的,就像今天在停车场那样,我也会需要姐姐的安抚。”

可猎人并没有停止收网的速度,只是慢条斯理一字一句道:“但安抚,并不等同于婚后的需求。”

现在选择不婚的alpha与Omega也有,其中部分人会选择靠抑制剂度日,部分人则会选择政府协助机构的志愿者,只需要一个纯粹的临时标记,时间一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曲蓁不太能够理解后者的做法,因为她对性关系的看法十分单纯又偏保守,她认为即使只是临时标记也应当发生在亲密无间的伴侣中。不过她很尊重每个个体的不同选择,对此无任何异议。

前二十二年都是beta的她,在遇到沈之蔻前,从没思考过婚后需求这个词。在法院听到的时候,她害羞却也觉得与自己不相干。然而现在沈之蔻不容她后退,她必须坦诚地面对来自本能的欲望。

曲蓁的脸变得更红了,她的脑海中又开始倒放二次分化那晚的记忆片段。

零零碎碎,却又起起伏伏。

时而有亲昵仿佛裹着无限浓情深意的吟声,在她耳道中环绕,时而有靡滟如铃兰花极致盛开的场面,在她眼前浮现。

她的脑袋烧得昏沉不清,指尖下意识地攥住衣角,口舌干哑,眸底一片旖旎春色。

“不是没有。”被逼至角落的猎物放弃了抵抗,她望向气定神闲的猎人,坦然欲望,“我有的。”

到底还是一只小白兔,末了她还红着脸为自己找补了一句:“我是成年人了,姐姐。”

说完,她如脱力般坐回座椅,拿起水杯掩饰性地喝水,指尖烫得灼人。

她想,沈之蔻除了白日里清冷的一面,害怕时变成炸毛小猫的一面,其实还有狡黠似小狐狸的另一面。她刚刚能隐约感觉到,沈之蔻好像是…在逗她。

但沈之蔻下一瞬就打消了她的想法,比起她的忸怩不成熟,沈之蔻好像总是坦诚许多。

“我也是。”她道。

说完,她起身去厨房里放碗,给足了曲蓁喘息的恢复空间。

朱赤色渐变成淡一点的桃粉色,曲蓁拿起平板的触容笔,准备记下Omega的要求,等对方再回来时,她已经没那么害羞了。

她甚至学会了在这场博弈中掌握主动权:“姐姐,我以前在法院和律所实习过,看过很多婚前协议合同,也观摩过优秀的前辈们处理的离婚纠纷案。”

“吉利一些。”落座的沈之蔻淡然道,“我们现在在聊结婚的事,离婚这个词暂时不适宜出现。”

“好的。”曲蓁瞥向她手腕间的白玉佛串,“多数婚前协议中会将这方面的义务需求,写得比较清晰直白,例如一周或一月履行多少次。姐姐偏向于这种直白的表述,还是隐晦一些的呢?”

“前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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