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到了?”
“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沈千颜立马解释。
靳仲廷见她慌乱,摇摇头:“听到了也没事。”
这个迟卫是地产大亨,锦城好几块极具商业价值又待开的地,都是他的,包括靳仲廷最近相中的那一块秦成河边的地。
靳仲廷派了公司里好几个经理去谈判,想用高价买下这块地皮,好将鸢湖那个项目转战到那里,结果这几个经理个个在迟卫那里碰了钉子,都还没开口说买地的事情,就被迟卫赶了出来。
听说迟卫性情古怪,但凡有人登门,他一定会先摆出好客的姿态,热情地留人在家里用餐,他甚至还会请厨师做出满满一桌好菜招待,可问题是他的“吃”并不只是单纯地吃,而是在用餐途中不断提问,试图寻找和他在“食物”上有共鸣的人,如果两人吃不到一起,合作就根本没门。
那几位经理就是吃完饭直接被赶出来的。
秦成河这块地对靳仲廷而言很重要,他必须拿下这块地,重启被靳天佑背后使坏夺走的鸢湖项目,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可靳仲廷素来不是个对“吃”有研究的人,虽然他决定要亲自掌舵这个项目,但要他从吃食方面攻略迟卫,他并没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
沈千颜听完靳仲廷地描述,更加确认了迟卫就是当年那个迟叔叔,因为当年那位迟叔叔也是一个对吃极其考究的人,他家财万贯,愿意为了吃一掷千金,经常不远万里地来找外婆,只为了吃一口外婆做的素食。
是的,迟卫是个素食主义者。
他坚信吃素是一件能净化身心、延年益寿且树立六道众生同胞爱的事情,这些年,他一直都在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但是,在社会的各大**之中,口腹之欲大概是最容易得到满足也最容易回报快乐的**,哪个凡人会和自己过不去,去压抑一日三餐的快乐呢。
所以,迟卫觉得自己是个注定孤单的人,这也铸就了他越来越怪异的性格。
“你什么时候去见他?”沈千颜问。
“周六。”
“我建议周一去。”
“为什么?”
沈千颜印象里,周六周日一直都是迟叔叔焚香斋戒的日子,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是按照迟叔叔的长性,一般不会随意更改习惯。
“你认识迟卫?”靳仲廷问。
“认识,是以前的故交。”沈千颜十分仗义,“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去找他。”
靳仲廷看着沈千颜,微一挑眉:“这么帮我?”
“你之前救了我那么多次,帮你是应该的,就当是还你的恩。”
“对我就这么还恩,对洛司屿就以身相许?差别是不是有点大?”
沈千颜一耸肩:“既然你嫌弃,那我就不帮了。”
她说着,就要走。
“诶。”靳仲廷赶紧一把拉住她的手,“别走,帮我,我需要你。”
我需要你。
这四个字配上他看起来有些深情的眼神,让她顿时浑身酥麻。明明知道他说的是迟卫的事,她却仿佛听出了别的意思。
*
周一。
沈千颜跟着靳仲廷去了迟卫的住所,他现在住在日月弯那边的独栋别墅,依山傍水,像个世外桃源。
“好美。”沈千颜忍不住感慨一句,“能在这样的地方养老,想想都是幸福的事。”
“幸不幸福,看的是和谁一起养老。”靳仲廷饶有深意地看着她。
沈千颜想想,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如果能和爱的人,在这样风景如画的地方慢慢老去,那简直是最诗意的生活。
两人走进庭院,看到秋千架那边站着一男一女,男士穿着深蓝色的西装,女士的裙子也是一样色调的,明显是情侣款,光看背影就很般配。
“迟卫有子女吗?”靳仲廷问。
他记得资料上说,迟卫并未结婚,也未生育。
“迟叔叔是不婚主义,他以前就说过,自己并没有结婚的计划。”而当他百年之后,他留下的巨额财产都会捐赠。
两人正说话,秋千架旁的一男一女闻声转过脸来。
那位女士竟然是沈晓茹。
沈千颜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沈晓茹的消息了,这么久没见,她今日见她的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沈晓茹整容了吗?
她的鼻子明显变挺了,下巴也像是做了填充,整张脸乍一看似乎比之前漂亮了,但再细细一看,人工的痕迹明显。……
她的鼻子明显变挺了,下巴也像是做了填充,整张脸乍一看似乎比之前漂亮了,但再细细一看,人工的痕迹明显。
是的,沈晓茹的确去做了整形,那日跌下山崖之后,沈晓茹的脸上就留了疤,她去整形医院最开始的目的只是祛疤,但被整形医院的医生一通洗脑后,她又整了鼻子和下巴。
她自己对现在这张微调后的脸非常满意,也因此更有信心。
“哟,这是谁啊。”沈晓茹看到沈千颜和靳仲廷有些惊讶,“离婚之后还能看到你们同框,倒是稀奇。”
沈千颜暗呐,沈晓茹竟然敢当着靳仲廷的面说这些有的没的,想必她身边的男士大有来头且和她关系亲密,能为她在靳仲廷面前撑腰。
果然,她挽住了男士的胳膊,笑着介绍:“达令,这是我的堂妹沈千颜。”
被沈晓茹称为达令的是孟州,孟氏的太子爷,而孟氏,是锦城之内唯一敢叫板靳氏的企业。
“好巧啊,靳总。”孟州看了眼沈千颜,直接将目光落在了靳仲廷的身上,“没想到靳总竟然也选择了今天来拜访迟先生,而且和我一样,都带着一位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