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朝朝:「她们也知道我?」
许恒志:「很久之前那次晚宴我带你去过,你这么帅,她们见过的肯定记得」
许恒志:「向野最近的微博还全都是你」
许恒志:「真受不了,他怎么画风突变啊,他怎么是恋爱脑啊」
蒋朝朝:「是吧,我也觉得是」
许恒志:「你别觉得了,你也跑不掉」
许恒志:「你俩都恋爱脑」
许恒志:「我靠,话音刚落我同事就来问我了」
许恒志:「向野又微博了啊」
蒋朝朝马上就去了微博,并问:“你微博了啊。”
向野:“随手一拍。”
点开一看,文案内容是“鸠占鹊巢的某人”。
画面是蒋朝朝独自一人在看着电脑屏幕打字。
某人随手一拍够会拍的,照许恒志的话说,向野的镜头有感情。
蒋朝朝有时候都觉得,向野把他拍帅了好多。
转头,蒋朝朝回复许恒志:「你看着说吧」
许恒志:「看图说话?这么考验我?」
许恒志:「算了我还是编编吧,不给你俩惹麻烦」
蒋朝朝:「你人真好,到时候表演结束我请你吃宵夜」
许恒志:「你人也真好,我要吃海鲜」
因为要表演,最近蒋朝朝每晚都会在向野的家里再多练一会儿琴。
今天也不例外,不过也特别,因为今天助理把他演出的衣服寄过来了,他就穿上试试。
所以向野洗完澡,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场景。
蒋朝朝一身黑色西装,白色衬衫红色领结,在阳台鹅黄色的灯光下,微微晃动着身体,拉着小提琴。
好像时光回溯,很久之前,向野也这样看着他。
那时他站在只有一个人的舞台,一束灯光只给他一人,而向野淹没在人群中,只是万千欣赏他,给他喝彩的其中一个。
如今的蒋朝朝就在他伸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好似有什么变了,又好似什么都没有变。
在向野眼里,蒋朝朝永远闪耀。
这曲子拉了多久,向野就拿着空杯子在客厅站了多久。
站到蒋朝朝恍惚觉得有些不对劲,才转头现昏暗的客厅里有个人。
“嗯?”蒋朝朝疑惑:“你洗完啦。”
向野这才走过去:“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