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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3页)

下午拍摄的是国内一线杂志的封面图,因此还要做采访。拍摄结束后,杂志编辑干脆就还在那家面包店外的露天座位上完成了采访。于是余宸明不知不觉就吃了很多蛋糕、面包和咖啡——一整个热量大标,等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他才觉自己好像有点吃撑了,还有点糖分摄入过多的腻和反胃。

化妆师小姐姐无奈地去药店给他买了点消食的药,两位摄像则笑着说,吃甜点还会控制不住吃撑,还是个小孩呢!

余宸明则若有所思地盯着袋子里还没吃完的面包。John还以为他要继续吃,赶紧伸手把袋子拿起来——但余宸明则忽然笑起来,小声和他说:“我第一次和云颢见面,就是在街边给他吃甜点呢。”

John一愣,没想到在这时候能听到老板的爱情故事。但甜点?他真没办法想象那个男人吃甜点的样子。。。。。。

“嗯?他很喜欢吃甜点啊,”余宸明说。虽然云颢没有表现得很明显,但给人做饭这么久了,他当然知道对方的喜好。虽然无论做什么,男人都会吃得一干二净,但是更偏向于口味偏淡或者口感清爽的食物;他猜测应该是因为对方在国外生活了很久,所以饮食习惯还是有受到影响,对国内一些重油重口的食物并不太中意。

而这所有食物之中,云颢表现得最明显的,就是对于甜食的喜好。

最简单的举例,就是云颢从来不点菜,余宸明最开始的时候还会问他:今天中午晚上想吃什么?但对方的回答百分之九十都会是:都可以。剩下那百分之十,绝大部分是:我们出去吃。然后剩下很少很少的几率,云颢会说:上次的蛋糕可丽饼布丁还有剩吗?

“就是这一点很可爱啊。”余宸明忍不住感叹。

John露出了不太能理解的表情——可能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么回事吧。

在国外的好处就是即便不戴口罩出门晃,也不会被很多人认出来。所以他们工作室在拍摄结束后,就直接在网上搜了一下,步行去附近一家很有名的餐厅吃了一顿当地特色晚餐。余宸明吃不太下去,也就是尝了个味道。

晚饭后他们消食,步行回酒店。余呈韬也在这时候把他订好的机票了过来——大概三天后的早上他飞B国。余宸明就转头和John说了一下,让他安排辆车去接他哥。三天后他应该还在看秀,得看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饭。

接着,他就想起昨天除了他哥,还收到过柳越的消息;当时已经很晚了,他只回了一句,我看看行程,然后倒头就睡着了。忙了一天,才记起这件事——当时信息里说的是明天有空吗,这一天都忙过了。于是他赶紧问John知道柳越什么时候也到B国,后天要看什么秀吗?有空的话,他们可以安排吃顿饭。。。。。。旁边的化妆师和摄影听到了,都皱了皱眉;他们工作室内对前队友的想法都是一样的。化妆师小姐姐直接说,别见了吧,到时候不知道又能炒出什么消息来。

John翻了翻手机,找到了行程表,说明天是moth的专场,他们应该是见不到的,但后天下午有一场男装秀,他们都会出席——这意味着,就算不想见,但也会见到。

余宸明就直接把这消息给柳越,说后天下午我们会一起看秀,到时候就会见到了。他把信息出去,顿了顿,又问:是有什么事吗?

没想到柳越秒回:好久没见了。那到时候见。

John看到他手机上的信息;作为云颢的秘书,他不仅知道柳越和杨景维的关系,也知道杨景维和云颢的关系——毕竟之前他不少工作就是在处理杨家那些事儿。他捋了捋想法,然后压低声音,谨慎地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这位柳先生,据我所知,应该还是和杨景维保持着关系的。杨家目前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保守估计年后就要走破产程序了。。。。。。柳先生目前联系你,感觉可能不仅仅只是想和你见个面。”

余宸明有些惊讶:“杨家就要破产了?”

他老板做事的效率真高,看来情节已经推进到这一步了——至于说什么“保持着关系”,他觉得这个形容可能还是保守了,按照小说里写着,这段时间,两位男主岂止是“保持关系”,情感应该突飞猛进,很快就要上升为真爱了。

不过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John说这话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柳越很可能抱着其他特殊目的来接近他,比如帮杨景维说话。。。。。。但平心而论,他没有任何要帮助杨景维的想法。之前他也上网搜过杨家的新闻,只能说杨家倒台自己的原因占多数,云颢做的那些事也只是加快了这个进程。所以如果柳越真的要帮杨景维说话,他只能尴尬地拒绝——不过既然柳越和杨景维在一起了,那么迟早都得解决这件事,就像是主角和反派的见面必定要生一样,躲也躲不掉,所以余宸明还是打算去和柳越见一见的。

化妆师小姐姐在旁边忿忿不平地说之前柳越故意在节目上谈余宸明,拉热度炒cp的,但之前新歌做宣传也不见人转,着实是个白眼狼。

余宸明笑了笑,并没有放在心上:娱乐圈是个乱糟糟的地方,有些事表面上是那样,可实际上却不是这么回事。说不定在节目上谈他真的是自然而然,而没转说不定是公司要求避嫌——甚至可能是杨景维吃醋呢?杨景维之前又不是没有干过类似的事儿。

他们走回了酒店,而云颢在这时候直接打了视频电话过来,是要和他报告今天中午吃了什么。余宸明立刻开心地把电话接了起来,一瞬间就把柳越这些事全都抛到脑后去了。

第96章

moth秀场,余宸明的造型有两套。一套是更符合昨天泰森介绍的春神主题的——黄棕格子西装,西装上衣糅合了斗篷造型,衣前开口伸出手臂;里面则搭配了一条蓝色竖条纹衬衫,整体暖亮,再加上余宸明染成浅黄的头加雀斑妆造,就像是站在水边或者麦田里的少年,吹来一阵暖和的春风。袖口和领针是黄钻的花朵造型,而造型师临时在他上衣纽扣里别了一朵新鲜的虞美人。

这是余宸明第一次走这么正式的红毯,上次有爱德华陪,这次只有他一个人,简直被密集的闪光灯闪瞎眼。好在没走几步他就看到了杰森,杰森旁边跟着一个高瘦的年轻人,穿了一身绣满花的长斗篷,快把杰森整个都兜住了。

余宸明猜,这应该就是杰森的儿子,那位孟理赞不绝口的那位音乐天才吧。

杰森看到余宸明,招了招手,一介绍,确实是他的儿子,好巧不巧,就叫阿多尼斯。这位年轻歌手和他父亲长得很像,虽然没有杰森那么外向,但感觉是个我行我素,说话很酷的人。

两人看秀的位置挨在一起,很快余宸明就现阿多尼斯比他还不懂时尚——完全和他爹两个极端。爹的服装在上面走秀,儿子在下面吐槽,又说裤子太长,又说肩垫得太宽张,又说太多蕾丝不实用,这衣服根本都不能穿出门。比如自己身上这套,全都是杰森安排的,又重又难行动。余宸明就问他平时穿啥,阿多尼斯说背心短裤。余宸明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说好兄弟,我也是!

阿多尼斯之前听杰森说过余宸明——他爹品牌新签的一个代言人很年轻,是个歌手,只是见面后没想到这么年轻,感觉还是个孩子;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连上头的露珠嗅起来都像是牛奶和蜂蜜。古希腊诗人说,十四岁的男孩是娇艳的爱情之花,比之更具魅力的是十五岁,十六岁的少年是众神追求的花朵,而十七岁的少年根本轮不到我,唯有宙斯才能享受。。。。。。他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话,灵感和思绪碰撞迸,手上痒,控制不住地写歌;或许是情歌。。。。。。他已经很久没有写过情歌了。

两人都是歌手,后面的话题自然而然地就转向音乐。余宸明说自己团队里有一位音乐制作人特别喜欢他,等隔天买张黑胶找他签名。而阿尼多斯说过两天他在这附近有音乐节,要带他去玩。可惜余宸明算了算时间,和工作冲突了,只能无奈放弃,但是已经加上了联系方式,下次有空一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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