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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阅居>误上贼舟by宋旧辞 > 第102章(第1页)

第10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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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姐自己也要脸,没把这些事在媒体前捅出去,但当初她做前期检查确实吃了不少苦头,苦恼自然要宣泄,所以在她的闺蜜小圈子里算是公开的秘密。

牧忱把这些跟先前丰田哥给到的信息一对照,轻而易举地把前因后果给完善了起来。

陈初晴听到牧忱转述的时候,恶心到频频骂人,可惜她出身书香门第,骂来骂去也只会骂“不要脸”“真恶心啊”“什么垃圾玩意儿”之类的话,再难听的也骂不出来了。

如果说以前还残留着点“给孩子爸留个面子”的想法,现在就只觉得不想跟这个人扯上半毛钱关系。然后全权交给牧忱,让他爱怎么弄就怎么弄,连带着几年前受到的屈辱一起,总归出了口恶气。

虽然自己也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几年,但奚听舟听到牧忱给他描述这一段的时候,也感慨各种奇葩事还是常见常新。

月光皎洁,走在乡路上不用打手电筒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村里有个高地可以俯瞰整个村子,风景还不错,奚听舟一边和牧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导航过去。山里信号不好,走着走着,忽然发现原来路线一直没更新,似乎走错了。奚听舟很是懊恼,站在分岔路口不知所措,牧忱凑过来看了下,笑了笑:“没关系,不去也行。”说完不甚在意地盖住了手机屏幕,挡住了奚听舟的视线。

可能因为自己年纪比他小,他总是宽容的,冷静的,安慰人的。

奚听舟不希望对方一直把自己当小孩子。

“嗯。”虽然应了声,但奚听舟还是有点内疚,低着头忍不住说,“对不起。”

“有什么好道歉的。”牧忱又捏了捏他的脸,声音带着鼓励的积极,“我就是想跟你走走,去哪都行。”说完牵住了他的手,随便选了条岔路走去。

像普通恋人一样在人前牵手拥抱,这光景在城里是想都不敢想,也只有这荒山野岭、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光明正大地牵手漫步。哪怕只是5分钟。

明星的自我修养让奚听舟立刻紧张地四处张望,村道旁半人高的草丛遮挡了视线,触目可及的地方均是黑暗和寂静。村里的照明条件不是很好,路灯隔得老远,举目远眺,剧组的酒店在视线尽头也只剩下几个不清晰的光源。

掌心的温热在秋风中更显珍贵。他终于放了心,快步跟上牧忱。两人肩膀碰着肩膀,在乡间小路上不疾不徐地悠悠行走。

爬上了一个小山坡,前面豁然开朗,原来到了水库的另一边,一棵茎干虬结的大榕树驻扎在岸边,蜿蜒交错的枝桠伸入水里。牧忱拉着人在树底下站定,最低的那根枝干两三米高,忽然心血来潮,要爬上去坐。

三米多高的树,就这么爬上去吗?早知道先前先不要洗澡了,也不要穿这么贵的衣服出来了。这边奚听舟还在腹诽着,那边的牧忱身形矫健地拉着悬根爬了上去,坐在枝干上示意树下的人上来。

对于男生来说,爬树是刻在DNA里自带的技能。奚听舟便有样学样,顺着牧忱的攀爬痕迹,又在牧忱的协助下,也爬了上去。

在树上看水库远方的风景别有风味,月光落在湖面上,被风吹散了,洒了一池的波光粼粼。

两个人并肩坐着,还在说着刚才董豫的八卦,牧忱忽然歪过头来,在奚听舟脖颈处嗅了嗅,问:“洗澡了?”

身形一僵,奚听舟又庆幸自己洗过澡了,便含糊地“唔”了一下。

刚应完声,看见牧忱低头朝脚脖子上拍了下,奚听舟赶紧问:“有蚊子吗?”

“可能是吧。”牧忱不在意地笑了笑,“蚊子喜欢臭的,不喜欢香的,所以不咬你。”

奚听舟乐了,勾着嘴角浅浅地笑。

牧忱又疑惑地发问:“你说被山里的蚊子咬了,会不会中毒?”

奚听舟一愣:“应该。。。。。。不至于吧?”

牧忱摇摇头,神神秘秘地说:“山里的蚊子毒,说不定真的会,所以,要亲热解毒一下。”

第50章我们上去吧

刚开始还没听出来什么,一看旁边的人不怀好意,奚听舟便细细咀嚼了这句话,刚想嗔骂一句“好冷啊”,忽见身边的人凑了过来,他便识趣地闭了嘴。

从见面到现在,两人一直说着些不轻不重的闲话,如今坐在树上,夜风轻柔、水雾袅袅,安静得让人平静,脑海里只有一个词,平安喜乐。

对视片刻后,也不知道谁先开始的,在郁郁葱葱的枝叶遮掩下,两个身影便贴在了一起,唇舌纠缠。

夜风很温柔,两人也亲得温柔。

奚听舟喜欢接吻,那区区零点零零几平方的肢体相连,却能建立起深刻的情感纽带。

接吻和口欲,都通过嘴巴实现,口腔里的触感柔滑,让奚听舟想到很多美味的食物。

麻婆豆腐?蒸水蛋?焦糖布丁?总之又嫩又滑,不需咀嚼,入口即化。

想含住,想吞下。

如果说口欲让生理满足,那么接吻能让生理和心理都能满足。

双唇张张合合,下颌高高低低。仿佛时间在唇舌间暂停,能忘掉所有的纷纷扰扰。不,不是暂停,是加快了流逝,时间还是不够,只想天长地久、一瞬白头。

情到深处,嘴角泄出两声难以自禁的轻哼。

牧忱稍微抬眼,对面的青年浓密的眼睫毛像只蝴蝶一样在眼前扑闪。

跟男人接吻和跟女人接吻不太一样。牧忱仔细分辨,即便都是予取予求,他却能清晰地分辨出自己怀里是个男人。

有些新奇,自己居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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