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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頁(第1页)

「俺、俺就是想婆娘娃娃哩。」方立狠抹一把眼睛。

方立有很多自詡大男人都有的毛病,架子端得太高,即便是跟自己的孩子,也不會太親近,以保證自己在家的絕對權威。不過這不代表他心裡沒有柔情,沒有愛,他當面沒許諾過秀姑愛情,沒有輕易對孩子們表露過父愛,但在外人面前,卻卸下了偽裝。

方臻靜靜聽著,他無父無母,對於父愛母愛的體會只有旁觀,也說不出什麼好聽的話和方立感同身受。

「俺就想個,俺在家也沒能耐,幾月一屋子人吃不上一頓肉,自個兒出門來,自個兒吃上肉哩,婆娘娃娃還在屋裡吃糠哩。」方立說罷,又嘆口氣,便狼吞虎咽吃起來。

方臻不去分辨方立「呼嚕呼嚕」的吃飯聲里,到底有沒有夾雜刻意掩蓋的其他聲音,拍拍方立的肩膀,留他一個人慢慢吃,自己則去河邊洗碗。

人與人的悲歡並不相通,從被拋棄那一刻起,父愛如不如山都不再與方臻有關,他不在乎,也不理解,更懶得去理解,因為那只會讓他越想越痛苦,越想越鑽進牛角尖,讓自己跟自己作對。

不過,要說想念的人,他倒也不是沒有。算算日子,今天就是九月初五,萬香樓掌柜夫妻每年一度向全大成撒狗糧的日子,也是萬家小姐邀約安向晨相會的日子。

安向晨不會騎馬,牛車又不好坐,只怕萬小姐只能枯等一場。方臻突然有點可憐萬瑩瑩,一個姑娘家,全縣人都等著看熱鬧,卻沒等來情人,傳出去只怕要被人當笑料傳一陣子。

方臻輕笑一聲,洗碗的手一頓,想起他家裡還有個方孝呢,那可是會駕車的!萬一安向晨讓方孝駕車送他去了呢?萬一安向晨為了離開和萬家搭上關係了呢,他說不定現在就在萬家做客呢……

方臻起身將水甩干,來回踱了幾步,看見方立也來洗碗,便在背後瞪了他一眼。都怪方立多愁善感,都怪方立養了個好兒子,害得他也瞎想起來。

方立無知無覺,洗完了碗發現方臻還在河邊,以為他在等自己,還要招呼方臻一起走。

「你先回吧立哥,我消消食。」方臻哪有心思回去,就拒絕了方立。

方立也沒看出來方臻到底哪裡需要消食,擺擺手自己先走了。

也不一定安向晨就會走,原主把賣身契藏得那麼好,連他都沒找到,安向晨恐怕也還沒拿到手。

方臻撿塊石頭開始打水漂,人一旦對什麼人或事動了感情就容易自己嚇唬自己,他與其擔心安向晨扔下他跑了,還不如擔心安向晨在家安不安全,讓他完成的運動量每天有沒有好好完成,方壯那傢伙有沒有老實待著,村裡有沒有人為難他……

完了……方臻被自己氣笑了,說好不要嚇唬自己,怎麼還越想越離譜了。這一樁樁,哪一個不比萬瑩瑩更具威脅?還不如讓安向晨跟著萬瑩瑩走呢。

「那邊的,幹嘛呢?」衙役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方臻扔掉手裡的石頭,洗了手往回走。衙役這一聲正好喚回了他的理智,安向晨也不是任人欺負的軟性子,自己應該相信他。

第69章安向晨的職業生涯

在固城的日子除了日復一日的搬磚,便是夜間偷溜出去打野味,偶爾有一兩次,方臻也翻過城牆進入城內,敲開關門的店鋪採買一些藥物和吃食。

進城要比去城郊困難很多,如果攀城牆的時機和角度稍有差池,立即就會被衛兵發現,是一項驚險的挑戰。

而買回來的藥,方臻自己留用以外,都分給了受傷的其他勞力們。他也不是親自給,要麼趁人不備扔在鋪上,要麼混進建材堆里,總歸誰撿著就是誰的。

服役的都是普通百姓,撿到好東西巴不得藏起來用,根本不會上報給衙役。這樣一來,即便有人懷疑,也不會想到是他出手。方臻這麼做並不是為了做好事不留名,而是怕他給的多了,人多眼雜,到時候宣揚出去,又是禍事一樁。

服勞役的期限轉眼過半,據方臻觀察,他們應該能在月底前徹底完工。忙裡偷閒的時候,他就想想安向晨,想想他有沒有把自己餓瘦了,有沒有受什麼委屈。

實際上,安向晨過得要比方臻預想得好很多。

雖然在方臻剛走的那天,安向晨就立馬想要偷懶不去做方臻給他安排的訓練,但最後還是堅持了下來。這堅持不是因為方孝的監督,而是安向晨骨子裡的倔勁兒。

方臻走前給安向晨的急訓只有短短四天,就折磨得他渾身上下幾乎沒有一塊肌肉是不酸痛的,然而每當他想要放棄,耳邊就會響起方臻說過的話。

方臻說,越是酸痛的時候越要堅持,只要熬過了這個階段,才會越來越順利,以後就都不會痛了。如果每次運動後,都等到身體不酸痛了再重開始,就等於是白費功夫,永遠停留在第一階段,反而要反反覆覆,始終擺脫不了運動後的痛楚。

安向晨見識過方臻在這方面的本領,選擇相信他,於是即便酸爽,也依舊堅持做完了計劃。結果幾天之後,果然每次運動後都不會再出現酸痛的感覺。

而且儘管堅持的時間尚短,不知道是否有心理作用作祟,安向晨覺得自己的身體有了明顯的變化,甚至連心態也比以前要開朗了許多。他都不用方孝監督,可自覺了。

身心舒暢的安向晨開始按捺不住好奇心,終於在方孝又一次從雲梯上下來時,決定自己也試試。只是他才不會當著別人的面做,只等家裡沒人的時候,偷偷踩著腳踏爬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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