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哲走到院子,看见狗狗已经把猪蹄吃光了,
三个猪蹄被毕方吃掉一个,两个猪蹄对玄夜来说勉强算上的两分饱。看到陆思哲出来,忍不住摇了摇尾巴。
陆思哲看着空空的碗,那么大的肘子用碗不一定能够装下。
他想了想,找到一个木盆,装上半盆的米饭,又把肘子铺在上面,一共四个肘子他放进去两个,又丢了两个鸡蛋,舀上满满的一大勺的汤汁。
米饭变成了焦褐色,散发着诱人的色泽。
陆思哲把这一盆肘子米饭放到狗狗面前:“吃吧。”
玄夜没有直接吃饭,它有些不好意思蹭了蹭陆思哲。
陆思哲摸着光滑皮毛的狗狗,这个手感和招财不一样,没有招财那么柔软,但是更加的顺滑。
玄夜大口大口的吃着盆里的肉,明明大一盆的,但是它几口就吃出一个小坑,看得陆思哲都有些食欲大开。
种果树
陆思哲又给自已做了一份肘子饭,他还烫了一把小青菜,放上去,
但是他没有吃,只是端着碗假装路过招财。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夸张道:“好香啊。”
白凌风:“”
陆思哲:“这肘子我炖了这么长时间,那肉可软烂了,最适合小猫咪吃啦。”
陆思哲又装作苦恼:“谁家小猫咪,不听话,以后再敢乱跑,就再也吃不上这么好吃的饭了。”
外人看陆思哲的行为,可能会觉得有些可笑。
但是在陆思哲那里却不这样认为,他已经把招财当成了自已的家人,初来这个陌生的世界,他也会有些惶恐,一切都和之前他从小生活的世界不一样。
但是自从有了招财之后,他的心就逐渐安定下来,有些人看起来孑然一身,但是却有一只可爱的毛球每天陪着。
所以这次招财突然离家出走,实在是吓到他了。
白凌风抬起眼皮,看了陆思哲一眼。
离不开本大爷就直说,我才出去半个时辰,就紧张成这个样子,凡人你已经离不开我了。
招财一直蹲在背篓里面,陆思哲知道他有洁癖,从来不往地上趴,所以他做饭的时候,招财就一直蹲在背篓里面。
这么小的一只猫,保持一个姿势其实还挺辛苦的。
再多的脾气,看着小小蹲着的毛球也都散去了,陆思哲忍不住打开背篓,抱起猫。
他把招财放在了他平日里吃饭的位置。
把碗里饭推了推:“吃饭吧。”
陆思哲还是没有狠下心,饿上招财一顿。
白凌风看了一眼桌子上饭,然后把头扭过去,随随便便就把我关起来,凡人真的以为自已不会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