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袁振,真的,我问你,你还想他吗?”
袁振摇了摇头,“我记不起他了。”
“真的?”
“不久前我梦见他了,梦里连他的样子都看不清。睡醒想了很久,他脸还是模模糊糊一团。”
“……他要是不走,你们俩也许真能好一辈子。”
“没有如果,不是吗?”
“呵呵……来来,喝啊!不醉不归!”
“你压根儿就没打算走吧?”
“不行啊?”
“行。只要你不让我关灯睡觉,我肯定让你留宿。”
“你瞅你那嘴脸。”
“我不用瞅,挺好的。”
“诶,袁振,我打算干完今年就把工作辞了。”
“辞了?不是干的很好吗?都已经做到项目负责人了,何必。怎麽,想换换口味儿喝西北风尝尝?”
“你那张嘴……我打算自己干,再不动动,大抵一辈子都要这麽混下去了。”
“混著有什麽不好的?”
“不行,我都三十五了~”
“你存心的吧?”
“哈哈哈哈……”
三十五了。
袁振收拾好厨房回来切了蛋糕,小闫已经趴在了沙发上,无聊的换著电视频道。
三十五了。
闫力刺激他了。虽然是打哈哈的话,所表述的却是不争的事实──他老了。
主设计师好像是景燃。
这个年纪的他会是哪般模样呢?
八年过去了,似乎他一直做著自己想做并感兴趣的事。
想来,他就是那样一个人嘛。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前者属於你,後者属於我。所以……我只能这样,我不得不走。
其实没什麽不好的。袁振想。人和人在意的东西本就不一样。
“你发什麽呆呢?”小闫一抬头,正看见袁振瞪著眼瞅著地板。
“啊,没,走神了。”
“太累了?”
“累什麽啊,就属我清闲了。”袁振坐下来,摸过了茶几上的烟盒。
“我怎麽觉得你不大对劲呢?诶,我刚才没说什麽不中听的吧?”
小闫就是这样神经大条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