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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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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声嘶哑,虫鸣嘲哳,从听觉不断向耳朵涌入,传达着属于夏天的意义。

当她终于穿过巷子到了那家天天都能和付峤礼碰面的书店,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透明的玻璃落地窗里亮白的灯光,隐约可见里面的书架一排又一排整齐陈列。

她缓缓平静了自己的呼吸,才朝着那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她熟练地推开书店的门,又一次听到了风铃的声音。

也听见了书店里在放的音乐。

店主抬头看到她,颇为诧异,随即觉得有些好笑的说道:“你们两个怎么回事,不是明天就要正式开学了,这么晚了怎么都来我这儿。”

风吹落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是风铃,是夏夜,还是人的呼吸、心跳、脉搏,一切与故事开始有关的东西。

在很多年后,她仍然记得那个夜晚。

那家书店的名字叫做遇见,音乐唱的是周杰伦的《晴天》,付峤礼正从楼梯下来,影子又长又沉默地落拓在墙壁上,成为了他的侧影的一部分,他的手里正拿着那本她暑假时每天都在看的书。

他的脚步在看到她时有片刻的停顿,而后慢慢从楼梯走到她的面前。

那首《晴天》正在唱着——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

第7章07。

他其实很早就听过于诗遥的名字了。

于诗遥不止一次说过,像他这样活在老师父母口中的好好学生,应该没有听过她吧。

但其实并不是那样。

在他很早以前,于诗遥这个名字就已经在他世界的每一个缝隙里了。

以至于正式见到她的时候,他分辨不出那种感觉到底是初见还是重逢更确切。

他家在梧桐巷住了很多年,这个老旧又潮湿的居民楼,几乎承载了他从懂事起到现在的所有记忆。

但在更小一点的时候,父母在外面忙着打工挣钱,他是被养在乡下的奶奶家,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在村子里,像他这样的小孩并不是异类,村子里的同龄人几乎都是这样,同龄人之间攀比的大人也是各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谁的奶奶做饭好吃,谁的外婆会编草绳,谁的爷爷会买小零食。

村子里山路泥泞,只有一所破烂的小学,还没有现在一中的一个运动场大,老师连教个“流水迢迢”都能把读音教成“流水昭昭”,这还是他离开村子来了南苔市以后才知道的。

当他掷地有声地念出错的读音,全班哄堂大笑,他还信誓旦旦自己绝对正确,不能理解别人为什么笑。

因为他记得清清楚楚,村子里的老师就是这样教的,老师是彼时他见过的所有人里最有学问的人,能讲很多别人不懂的知识,是彼时他的视野里最崇拜的人,老师对他很好,不止一次夸过他聪明。

班上的大笑声和老师的纠正就好像是在否定他曾经的一切。

他难以相信。

放学后他没有回家,第一时间去了书店,翻开字典,亲眼确认了读音的确错误以后,那是他第一次感知到自己和村子外面的世界的差距。

他捧着字典,站在书店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空调的冷气太足,他感觉到皮肤冷得快要没有知觉,有一种血液凝固的自卑和难堪。

而那时的于诗遥,在书店的门外,车门打开,先下车的女人是她的妈妈,回头要去扶她下车。

那会儿她个子不高,但有了小大人的主意,她不要妈妈扶,自己撑着旁边借力跳了下来。

她穿着裙子,裙摆像花朵一样散开,白色袜子,小皮鞋,黑色的长发在头顶编了精致的公主头,别着珍珠和小粒碎钻发卡,披下来的头发柔顺的垂落在背后。

她推开书店的门从外面进来的时候,顺着倾泻而进的阳光灿烂,从她白皙的脸孔到她的裙摆,光线将她映亮的一刹,她像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

皮肤仍然冷得麻痹,转头看到她时,眼睛却好像忘记了自己。

但于诗遥目光转向这一边的时候,他下意识避开了视线,低头看着自己手里仍然捧着的字典,上面的拼音和释义却没有一个半个进入脑子。

那时候分不清到底是不敢招惹多一点,还是自惭形秽多一点,下意识的不想被她看见自己。

转学到南苔市后的日子,妈妈经常嘱咐的话就是不要在学校里惹事,他们只能勉强供他读书,要是惹了事,他们得罪不起任何人,也没有时间给他请家长。

而他来到南苔市以后相处的同学里,那样一身娇贵的女孩,往往都不太好惹,越是漂亮的女孩子越是娇贵,水不小心洒到了对方的裙摆上,浸湿了一角裙角,对方立即委屈地掉眼泪,班上的其他同学争先恐后的哄,他生怕惹了麻烦给家里添加负担,只能一遍又一遍说对不起。

班上太多好看的女生,个个都家境殷实,漂亮的书包里拿出一堆好看的文具,一支笔就是他的一天的饭钱。

而那时候从阳光倾泻里走进来的于诗遥,比他来到南苔市以后见过的所有女孩都要漂亮,漂亮到连那束落在她皮肤上的阳光都沦为陪衬。

书店里很安静,只能听到空调运作的细微声音。

于是他很清晰地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很轻,像轻盈的芭蕾舞的脚尖,一点又一点的靠近他在角落的世界。

在他的身边停下。

而后是出现在余光里的是一截手腕,白皙如雪,系着晶莹璀璨的手链,她从他面前的书架抽出了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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