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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阅居>不听话的女儿怎么称呼 > 第20章(第1页)

第20章(第1页)

“你别急,慢慢说。”姜红把布丁和万妮叫进来,让他俩帮着看店,自己给张秀秀倒了一杯水。

张秀秀哽咽着把自己的事情说了出来。她是外地人,打工时认识了后来的老公。“结婚”时她17岁,“老公”19岁,不到太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也就没正式登记结婚。本来说好到了年龄领证,但公婆看她第一胎生了女儿,就从中作梗,说要等生了儿子再领证。

张秀秀看公婆这种态度,怕真生了儿子以后,女儿就受委屈,就不想再生了。于是与公婆的关系愈发恶化。好在夫妻俩感情还好,丈夫也同意不再生孩子。两人都年轻能吃苦,努力打工,收入过得去,送女儿进了当地的幼儿园,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谁知有天丈夫送外卖时,因为抢时间,没注意看路,被一辆同样急着赶路的踩着红灯冲过路口的大卡车撞到,去世了。

外卖平台拒绝赔偿,说外卖员不算正式员工,只有一点车祸保险内的赔偿金。本来就不多,因为她和丈夫又没有婚姻关系,还都被公婆霸占了去。

这还不算,她之前住的房子也是婆家的,公婆就把她娘俩赶了出来。

赶出来的那天,婆婆还假惺惺地说:“要不你把孩子留下。”

公公连装都不装:“一个赔钱货,谁知道是不是我家的种?”

眼看就要流落街头,幸亏之前打工认识的一个大姐心眼好,同情她的遭遇,给她介绍了这份工作。这份看店的工作工钱不多,但晚上可以住在店里,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娘俩花钱不多,能应付生活。如果明年孩子可以顺利找到学上,也算是能在首都落脚了。

万妮同情地问:“那你娘家呢?不能回父母家吗?”

张秀秀摇头:“当初我就是逃婚出来的。现在我妈听说了我老公的事,一边骂我不听话自作自受,一边让我把孩子送人。然后假装没结过婚,再嫁一次,换了彩礼,给我弟结婚。”

布丁忍不住爆了粗口:“这他妈什么家长……”

姜红示意他住嘴,然后对张秀秀说:“我知道你的困难了。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保证你拿到赔偿金,帮你小孩搞定入学。你把徐莹楠的下落告诉我,怎么样?”

张秀秀怀疑地问:“你怎么保证?”

布丁说:“我们有合作的公益律师,可以给你介绍。学校我们去联系。”

张秀秀立刻摇头:“律师?我可请不起。”

布丁解释:“公益律师,不要钱。”

“找律师也没用。我们村的王二赖到处欠钱,法院都判了,还不是照样吃香喝辣。反正人家不想给钱,就总是有办法。”

姜红神秘地说:“你不懂,律师那是明面上的。我还有别的办法。”

说着,附耳对张秀秀说了几句。张秀秀瞪大了眼睛:“真的?”

“不信你拿着我的名字去问。”

张秀秀连忙说:“我信我信。但是,你们要先答应我,绝对不找我恩人的麻烦。”

姜红说:“放心吧,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我都保证放那人一码。就算真的一时糊涂贩卖人口,只要人没事,我就当这事没发生。”

“菊姐不可能做那种事。她是好人。我的工作就是她给介绍的!”

菊姐就是小贩中的一个,卖矿泉水的。

二十分钟后,姜红带着新的线索和口供出来,又上了车。万妮同情地说:“姜姐,没想到你家里出过这么可怕的事。”

布丁疑惑地问:“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呀?首都真的发生过这种事?”

姜红淡淡地说:“1994年12月,一个14岁的初中女孩被人贩子抓走。这六年,她一直想逃回自己的家,只有最后一次成功了。这时她才知道,她距离自己的家,只有43块钱的距离。最后看见她的是一个街边的老人,看见她被抓上了车。我总是想,如果那个老人当时喊人过来,记住车牌号,也许,她就不会被抓走了。”

布丁惊呆了:“想起来了!我看过那个报导,可是我不知道那女孩居然就你的妹妹。”

万妮想了想:“等等,那个新闻我知道——当时我妈就因为那个新闻,吓得好多天都不让我出去玩。所以我记得很清楚,报道里说,那女孩是独生女,所以,她应该没有姐姐呀。”

姜红说:“我也是独生女,我也没有妹妹。”

万妮和布丁都是一呆。随即布丁恍然大悟:“我说呢!原来是为了让张秀秀说实话骗她啊。高明!”

姜红教育他:“这怎么能说是骗呢?女孩失踪的时候14岁,我叫她一声妹妹不是很正常吗。我又没说是亲妹妹。”

布丁暗笑,不愧是最不守规矩的师傅。他问:“那你做警察,也是为了那个报导里的女孩吗?”

“反正做警察,那肯定是为了除暴安良,维护正义嘛。到底是为了哪个人,很重要吗?”姜红又开始打官腔了。

“那最后你到底跟张秀秀说什么了?为什么她一听就什么都交代了……”

“天机不可泄露。这是为师我的独门绝技。行了,咱们赶紧去公园门口,搞不好菊姐已经走了。”

周日下午,公园提前关门。等他们赶到时,小贩已经散去。姜红他们又根据张秀秀提供的信息,去菊姐的家中找她。

菊姐住在一个乱七八糟的大杂院里,见到姜红等人时,这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女人明显紧张了起来。这种表情警察再熟悉不过——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姜红亮出了徐莹楠的照片,开门见山地问:“这女孩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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