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这个不被看好、被公认失败的项目,就这样逆风翻盘,成为黄慧怡的眼中钉、肉中刺。虽然林正一一直拒绝这种感觉,但此时的他,却也被这个打脸搞得恼羞成怒。
理智一直告诉他,不要有小人之心,不要妒忌别人……但他也知道,他做不到。
他一直都是唯一的一个,唯一的儿子、唯一的接班人。但最近这十年,他不再是唯一,而是处处被比较,明明更高,但在某些方面,却逊色于忽然冒出来的弟弟。
这种感觉,让他浑身不舒服。但是,不舒服归不舒服,他并没有做过实质性伤害到弟弟的事。虽然弟弟变成这样子,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他间接促成的……
这时,客厅里走进来一名窈窕淑女,正是飞雪酒庄的菲雪小姐。她一见到林正一和黄慧怡,憋了多天的泪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
“就知道哭哭哭,”黄慧怡轻蔑地看了菲雪一眼,不屑地冷哼道,“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女人的眼泪根本不起作用么?”
过去,她流了那么多泪,都快汇集成湖泊,仍旧改变不了事实。她既恨自己的痴情与无用,也恨菲雪的痴情与无用。在菲雪身上,她隐约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菲雪一肚子委屈,本来想向林正一和黄慧怡两人哭诉,因为是他俩促成了她与陆和暄之间的婚约,而她的亲生父母是一直持反对意见的。可是当陆和暄如此待她,她找到他俩时,却遭冷眼嘲讽。一时之间,她呆愣住了。
林正一有点于心不忍。他觉得眼前这位菲雪小姐与他同病相怜,她爱着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而他也爱着一个不爱他的女人。
只不过她更可怜,因为她爱惨了那个男人,而他对那个女人则可以当断即断,不拖泥带水,不搭进自己过多的情感——一生理智与克制的他,可以硬生生掐断了热烈生长了几年的爱苗。
“母亲,菲雪小姐才刚来——”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黄慧怡就蛮横打断他的话:“连自己的未婚夫都看不住,那个女人真那么有本事?她都那么老了。”
这句话虽然戳心窝,却字字事实。菲雪怎么也没想到,这几年暄哥哥身边女人那么多,他却偏偏看中那个大他十年的老女人。她被怼得哑口无言。
还是林正一替菲雪解围:“司徒记者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她——”
可是当他对上母亲的目光时,就说不下去了。想当年,他几乎为了司徒安然与母亲翻脸,要不是追了司徒安然几年无果,他是真的会公然与母亲对着干的。
黄慧怡威严的目光中,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破碎感。这是宿命的轮回,当年她斗不过陆盛莲,现在她的儿子也斗不过陆盛莲的儿子。为什么命运就这么不公呢?
“继续留在他身边,想尽一切办法留在他身边,”黄慧怡几乎咬牙切齿地说,“没点手段,连自己男人都看管不了。没人能帮你,只有你自己。”
她希望这个为爱痴狂的女子能继续待在陆和暄身边,因为她觉得这个女子听话,是她能掌控得了的。她有种预感,如果陆和暄留在那位司徒记者身边,那么陆和暄的一切,都不在她的掌控了。
她不单斗不过陆和暄的母亲陆盛莲,也斗不过陆和暄的女人司徒安然。有些东西,你明明预见了形势往不可控方向发展,却无能为力,无论做多少挣扎与努力,都徒劳无功……
丰收的田野上,金色稻谷在微风中波涛起伏,翻滚着大地的丰饶。艳阳下,置身其中的两人,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十年前的腾格里沙漠,金色沙丘连绵起伏,世界静得仿佛只有他俩。
岭南这片肥沃的土地,也静得仿佛只有他俩。
“所以,你的意思是,西北大漠能变成绿洲,是人心所向,军民、政企通力合作、人定胜天的结果。而我们这里,虽然土地肥沃、绿野千里,但人心离了,年轻一代都跑城里去了,所以乡村注定没法兴盛?”司徒安然问。
她俯视着轮椅上的绝色美男子,岭南盛夏毒辣的阳光照在他小麦肤色的脸上,英气、粗粝又性感。特别是那一头不羁的长发,搭配高级骨相的脸,明明轮廓棱角分明、眉峰凌厉,却又勾勒出一丝阴柔,美得雌雄莫辨。
而身体虽然残废了,但宽阔的肩膀、衣服下隐隐可见的结实胸肌与腹肌,又是那般刚阳,与脸形成鲜明动比。也许是上天将他塑造得太完美,所以才要夺去他的两条大长腿。否则,如果他四肢健全,又这么有钱,将祸害多少姑娘。
“也不全是这个意思,”陆和暄答,“近些年,年轻人开始往乡村、小镇倒流,因为大城市已留不住他们的心。回来的年轻人,有些只是短暂的旅游,有些则是长远的发展,但无论如何,他们的心都开始向着农村了。”
“我其实也很喜欢乡村。你看像现在这样放眼四望,多美。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物质得到保障。谁愿意背井离乡呢,还不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才往城里去。我若不是现在日薪1500元,也会乖乖到城里打工的。”
说到最后一句,司徒安然忍不住“嘻嘻”笑了。这倒是她的心里话。无论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与暄儿的谈话都是坦白且自然的,不假惺惺,不矫揉造作,不用美丽的谎言去掩饰什么,而是灵魂的对话。
也许这就是真正的“灵魂伴侣”,只不过并非人人都拥有。
“这就是问题所在,”陆和暄略加思索,“西北荒凉贫瘠,自然环境恶劣,西北人就想办法植树造林,优化当地生存环境。如果家乡不够美丽,那就努力搞建设,让家乡变得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