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年纪大了,想必是做不动工,又骗不到人,才沦落到这地步。
她爽快拿出一只猪蹄递给他,“给你,吃吧。”
说着又抓出一大把铜板,“这些也给你,省着点,够花几日的。”
旁边妇人见状劝她,“小姐啊,你心善是好事,但莫被人骗了。”这老头就是骗吃骗喝的,这种人她见得多了。
“多谢夫人提醒,我看他确实像饿了许久,一点吃食而已,不妨事。”
她的人生信条之一: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在能力范围内帮助别人。
老头接过猪蹄大口啃起来,“。。。。。。真香啊!我才不是骗子!小姐如此行事,定是有福之人。”
很快将猪蹄啃了大半,一双眼睛滴溜溜落在阮尽欢脸上,“小姐好相貌啊,不如你嫁给我徒弟吧。”
众人都骂他,“想屁呢?你是老乞丐,你徒弟是小乞丐!”
阮尽欢沉默了,她看起来很不值钱吗?
这老头只要拿个破碗,往上地那么一蹲,肯定有人往他碗里放铜板。
他徒弟应该也是个穷的,跟着他,没准连白粥都没得喝,只能喝西北风。
她抱着猪蹄上了马车,不再理会这老头。
老头啃着猪蹄还在喊,“小姐啊,你别着急走啊,我徒弟长得好,家中有钱,瞧着还是个短命的。你嫁给他后,没准能做个有钱的寡妇,日子多美!”
阮尽欢十分惊讶,想不到这老头竟如此见识,好厉害啊!
掀开车帘,“老伯,我哪天若想找你,要怎么——”
“永福寺!我打算去那里做杂役糊口。”老头说着将手在衣服上胡乱抹了几下,看着更加邋遢了。
“你信我啊,我徒弟真不错,你俩没准能成呢。”
宝贝徒弟尊贵无比,能配得上天下所有的女子,就是不知,他能否看得上这位小姐。
阮尽欢笑眯眯道:“行,得空我去永福寺瞧瞧。”
人生在世,多条道总是好的,谁会嫌路太多呢?希望他徒弟别像他这般邋遢才好。
东宫。
萧承熙派出随县的护卫回来了,他们正在汇报相应事宜。
得知有人蓄意往水中扔死去的牲畜,萧承熙不禁有些愤怒,这人心思实在歹毒,还好自己有防范。
“殿下,他们一口咬定无人指使,你看要不——”
“将人带去刑部,严加看管,没有孤的命令,谁都不许去见他们。”
“是,殿下。”
“此次随县病患多吗?”
“有半个村子的人染病,张医官给他们都用了药,说能治得住。等那些人痊愈,张医官再会带人回京。”
“好。”张医官医术医德兼备,是他信任之人。
又叫来府丞,“多备些伤寒、咳疾、痢疾之类的药物,往随县送过去。”
府丞领命退下。
有侍卫进来,手上拿着一封信,他脸色有些古怪,“殿下,这是给你的。”
信封上油乎乎的,还有脏污的手指印,太子殿下如此爱洁,他肯看吗?
果然,萧承熙面带嫌弃,看着那一片污渍,断然道:“你把信取出来。”
侍卫将信拆开放在桌案,退到一边去。
萧承熙用指尖拨开,内容就短短一行:徒儿,师父已归京,给师父送点钱来,老地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