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了好久,在他妹子的指导下来回翻了几面儿,温向永被火熏得都有点晕了,温玉珠才说:“行了,尝尝吧。”
他自然的把兔腿递了过去。
温玉珠用洗干净的小刀片了一块肉下来,刚刚烤好的兔子腿,油很足,盐粒儿已经均匀地化开,带着天然的木质香气,温向永第一次烤肉,距离没掌握好,边缘稍微有点焦,但微微发硬的口感一点也没影响这肉的味道,反而添了几分嚼劲儿。
“哥,你也吃。”温玉珠只是嘴馋,吃不到好的就跟没吃一样,但实际胃很小。她只是切了一块自己吃,剩下的都给了她二哥。
温向永觉得,这能好吃吗。但他秉着都是肉也不能浪费的心情接了过去,咬了一口,就真香了……也太太太好吃了,好吃的想把舌头吞下去。
原来兔子这么好吃吗?
他从来也没吃过!
温向永也不说话了,就眼睛亮晶晶的把剩下的兔腿全吃了。
“剩下的还烤吗?”吃完,他意犹未尽地看向剩下的三只腿。
温玉珠深藏功与名,淡定地说:“不烤了。”
温向永还没来得及失望,他妹就说,“拿回家炖叭,也好吃。”
“来,吃鸟蛋。”温玉珠又递过来一个小木签儿,上头串着两颗鸟蛋。
鸟蛋的味道有点像鹌鹑蛋,一样是很好吃。
温向永含在嘴里舍不得咽下去,他妹也吃了一个,然后把剩下的三个放在碗里,盖上了布,放进了他的背篮……
竟然还带了碗……
“丫儿,你不吃啦?”
“嗯,带回家给爷奶爹吃。”温玉珠笑眯眯地说,既然这家人都这么疼她,她也不介意多尽点儿孝心。
温向永有点感动,他爹和爷奶才能一人吃一个,他能吃俩。于是更任劳任怨的开始灭火,收拾剩下的兔子腿。
温玉珠摸摸肚子很满意,穿书的第一天,她吃上了烤兔腿,其他的还远吗?
就是美中不足还差点孜然,她得寻摸寻摸。
吃了口好的,心理满足了。
温玉珠慢悠悠地跟着她哥下山,突然,前头她哥脚步一顿,“阿阔,你也上山啊。”
温玉珠抬头看去,是一个长得太漂亮的少年。
他穿着一身青色的短打,背上也背着一个框子。
看样子也是来捡柴火的,但不同的是,他腰上还别着一只兔子,一只鸡。
“温二哥。”对方笑着看过来。
他一笑,连天光都失色。
温玉珠自认览遍当代无数美男,却还真没这么近距离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他眼睛不大,却很亮,带着一种灼人的,肆意的光。鼻子很挺,唇色比一般的男子要鲜艳。
有点女相,却不娘,带着少年的风流写意。
明明只是个农家小子。
男女有别,叫阿阔的少年,并没有跟温玉珠特别打招呼,就继续上山了。
温向永想了想还是说:“虽然楚阔挺好的,但以后遇到他还是躲着走,不知根底的,谁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呐。”
小村子,对外来人还是带着警惕。
但……楚阔……
温玉珠突然想起来原书最后的那个角色。
谁都不肯为原身说一句公道话,只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