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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頁(第1页)

在鬆開腳踏的那一刻,安向晨就後悔了。單單只是吊在上面,就手疼胳膊疼腰也疼,整個人仿佛要被撕裂開一般,連怎麼呼吸都忘了,硬是把自己憋得滿臉通紅。

他越是慌亂越是毫無章法,雙腿向後踢蹬,希望能夠著腳踏,可惜腳踏沒踩准,腿被自己甩在豎槓上磕青了好幾塊。最後體力不支,幾乎是以狗吃屎的姿勢掉在地上,將衣服蹭破了一個大洞。

也幸好秋季衣服穿得比較厚實,不然這一摔,估計膝蓋又要受傷。

安向晨掉下來後,兩條胳膊還是抖得跟篩子一樣。他雙手手心都蹭破了皮,還磨起兩個大水泡,這時候就格外想念方臻之前給他纏過的那個,像手套一樣的布條。

他不會纏,也不敢再輕易爬雲梯了,沒想到竟然這麼危險,還是要等方臻回來,好好教教他才行。

因為安向晨的大膽嘗試,導致當天方進舉驚訝地發現,原來先生寫字和他一樣手抖。

強身健體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安向晨心態開朗之後,心思也活泛起來。

原本他的學生只有方進舉一人,後來看方孝眼中也有對讀書的渴望,乾脆以做飯為交換條件,開始教方孝識字。所以安向晨的確沒餓著自己,卻到底沒有學會做飯。

自從方立家的兩個兒子跟著安向晨讀書,村裡的一些孩子也漸漸開始往他家裡跑。他們也不進來,就站在院子門口抱住門沿好奇地往裡張望。偶爾安向晨念到某個字,他們也跟著念,念完還要互相笑著說,你念一遍,他念一遍,音調語氣各異,仿佛一個字就是一個有的接故事,一人念一聲,就能為它續寫一段。

安向晨以前和村里人接觸不多,一是怕言多必失,身份暴露,二來也是之前逃跑時村里人的行為讓他耿耿於懷。如今他心態變了,看待這些人的想法自然也有了改變。看著這些好奇的孩童,一個的想法在他腦海中萌生。

「你說咋,你要開蒙學?」村長一口茶差點噴出來。方臻和安向晨,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真是一個德行,都喜歡一大早上就跑他這兒來說事,地里的牛都沒他倆勤快。

「是,村長且寬心,不需要村里建學堂,在我家即可。」安向晨將他要教村里小孩認字的事情跟村長商量,「一日兩文錢即可,有條件的可每日來學,差一些的隔三差五認個字也是好的。」

「一天兩個銅板……」村長一聽不用村里出錢建學堂,就放了一半心。

「我平日無事,一日最少也可學兩個字,若是天資愚鈍些的,我便多教幾遍,並不占便宜。」安向晨繼續道。

村長擔憂的,無非是錢財問題。村里人也有貧富差距,建學堂要全村出錢,窮苦人家用不上,自然不樂意出,可要是教的少了,兩文錢那些境況稍好一些的人也未必樂意,畢竟方家村整體都窮。

「可你個婆娘,俺沒見個女子當先生哩。」村長還是猶豫。

即便安向晨是府城裡來的,即便他知書達理飽讀詩書,依舊逃不過傳統觀念的束縛,大成朝哪裡有女子教書的先例。或許府城有,但方家村這種尤其守老舊規矩的地方,肯定是沒有的。

「以前沒有,今日不就有了?」安向晨據理力爭,「師者單憑本事傳道授業,何須在意性別。且我今日教方家村諸子讀書,他日若真能飛出幾隻鳳凰,也是方家村之幸。村長又何必為了區區成規,斷了全村的希望。」

古時候讀書人地位高,成為讀書人,就意味著已經邁出了成為人上人的第一步,所以大成朝的人,骨子裡都有對讀書人的崇拜和嚮往。安向晨這番話,說到了村長的心坎上,只要能興旺方家村,是男先生還是女先生,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你有心是好個,俺看成哩,你回吧,俺給你打問打問,有願意的就上你家去個。」村長喝乾了他的那碗茶,下了結論。

「那就有勞村長了。」安向晨得了滿意的答覆,離開了村長家。

有村長幫忙和遊說,安向晨的招生計劃就順利多了。

一開始只有兩三個人來,而且只學一天。安向晨便沒有教他們認字,而是領著他們背誦了一小詩。

孩子們異口同聲背詩的聲音從方臻家傳出去,惹得不少觀望的家長開始動搖,尤其是自家小子在院子門口跟著模仿,看上去挺像那麼回事,說不定也是讀書的料子。

第二天,就又有人將孩子送了過來,而且昨天只學一天的,決定再學幾天試試。

安向晨這套先唬住人再說的套路,得到了很好的效果,66續續的,村里只要能出得起一天兩文錢的人家,都將孩子送了過來。

又過了幾天,安向晨告訴大家一個消息,按月交學費的有減免。因為每十天休假一次,一個月滿勤是二十七天,就是五十四文錢。但如果按月交錢,便只收四十文,且可以學夠二十七天。

這消息一出,幾戶條件差一些的農家也將孩子送了過來,且之前按天交錢的人們,也都選擇了按月付費。

學生多了,安向晨為人師表的責任感也愈加強烈。他之所以提出按月收費,也是希望這些孩子一旦來學習,就不要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正好九月沒有農活,村裡的一部分男丁又外出服勞役,安向晨的舉措可謂是一舉多得,既教會孩子讀書,又緩解了家中無老虎,孩子管不住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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