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地面载体不太好,能现有足迹就不错了。林涛说。
也就是说,我们掌握了犯罪分子的足迹?我说,那同类型的鞋子在找吗?
正在找。荣支队说。
不仅仅是足迹。李蒙说,我们在路灯杆上还现了一枚手印,应该是犯罪分子所留。
李蒙播放了一张ppt,显示路灯杆的局部特写,果真有一枚汗液手印。而且,手印的掌纹和指纹都很清楚,具有明确的比对特征。
有证据就好办多了,甄别犯罪嫌疑人也容易很多。我满意地说,不过,你们是怎么确定这枚手印肯定是犯罪分子的呢?
案时间是周六晚上,而周六晚上十点半之前,我们汀棠市一直在下雨。李蒙说,这枚手印能够留下来,没有被雨水冲刷掉,说明是在十点半之后、路灯杆已经干涸后形成的,这是其一。法医说死者死亡时间是晚上十二点左右,而周日上午八点我们就开始勘查现场了,别人再在这里留下手印的概率很小,这是其二。这里虽然是别墅区的中央,但是路灯杆的位置是在灌木丛中,如果不是要用这个路灯杆作为攀登工具,是不会钻到灌木丛里摸路灯杆的,这是其三。
很有道理。我非常赞同。
所以,我们认定这是犯罪分子留下的手印,依据充分。李蒙说,他攀登路灯杆,从二楼窗户进入,杀人取物后,从正门离开。
楼梯上滴落状血迹的方向,也证实了这种推断。法医赵永说。
那法医检验的情况呢?我问。
赵永走到会议室前端,打开尸检情况ppt,说:法医检验工作在这起案子里比较简单。通过对现场血迹的分析,死者躺在自己的床上没有任何移动,遭到了直接致命性打击,打击位置是头部。
晚上十二点左右死亡?那应该是睡眠状态。我若有所思地说。
是的。根据死者的尸体现象、尸体温度和胃内容物分析,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周六晚上十二点左右。死者被第一次打击后,就直接失去意识。赵永放出死者血肉模糊的侧脸,说,死者是侧卧睡眠,被钝器打击头部十一次,全颅崩裂,瞬间死亡。
全颅崩裂是一种严重的颅脑损伤,一般在交通事故、高坠等事件中常见,一个人体在被钝器反复击打头部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形成。全颅崩裂,是指颅骨多处严重骨折,导致颅骨的外形基本崩塌。这样的损伤会导致死者的面部严重变形,看起来触目惊心。
十一次?都有挫裂创吗?大宝问。
只有两次打击形成了挫裂创,但因为全颅崩裂,现场还是流了不少血。赵永说,我们分析作案工具应该是圆头锤子。这种工具死者家里没有,肯定是凶手自带的。死者一共就这么多损伤,其他部位没有损伤。因为只有这一种工具,所以一个人可以完成全部作案过程。
打了十一次,只形成两处挫裂创?我陷入了沉思。
痕迹检验这边一共在室内现二十一枚足迹,有左脚的也有右脚的,但花纹都是一致的。李蒙打断了我的思路,说,是运动鞋,新鞋无磨损。
2。
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情况到这里基本就介绍完毕了,大家思考的在思考,做笔记的在做笔记,会场恢复了平静。
我看见程子砚像是有问题要提,但是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于是我鼓励道:小程有问题吗?你说说看。
程子砚脸一红,说:哦,我听陈处长说,一开始对这起案子的侦破工作信心满满,是因为有完整的监控录像?
荣支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是这样的。这案子我们开始认为肯定好破,一来是我们在现场提取到了关键手印,可以甄别犯罪分子。二来是因为这个别墅区是汀棠市最豪华的别墅区,有着完善的监控和安保。四周的围墙很高,而且有铁丝网作为保护。整个别墅区只有一个大门,大门口有保安执勤,小区内有保安巡逻。大门口全方位二十四小时监控。所以,我认为这案子肯定没问题了。
结果呢?程子砚接着问。
结果很奇怪。荣支队摇了摇头,说,当天晚上进出小区的车辆,我们按照监控录像逐一进行了排查,全部都是小区内的住户,并没有外来车辆。而且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都是要进行登记并且通知业主的,也确认了没有登记信息。对于行人和两轮车,我们甚至都逐一进行了排查,因为这种小区的业主都开车,走路和骑车的很少,所以也都查完了,并没有谁有作案嫌疑。
从大门走的,全部排除了?大宝说,难道是飞进来的?哦,是不是翻墙的啊?
荣支队说:我刚才说了,这种围墙是不可能翻越的,而且围墙每个拐点都有监控,我们并没有现有人翻越围墙。
那就奇了怪了。林涛诧异道。
确定小区没有其他出入口了?我追问道。 没有。荣支队坚定地说。
现场又重新回到了静默状态,大家都在思考还有什么可能性既能让凶手出入小区又不容易被人注意到的。
大门口的监控能看得见每辆车开进来时,车辆里面坐人的情况吗?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