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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丁知斐是不可能让丁知已养宠物的,他告诉丁知已,今日你与它们产生了感情,明日它们的离去就会伤害到你,不去养不去接触就不会有爱,即不会有痛。

那些毛茸茸的小动物对丁知已来说就是奢侈……

只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有只麻雀飞到了丁知已的书桌上,它的腿受了伤,似乎折了,躺在那儿一动不动。

丁知已急得叫来了徐伯,两人手忙脚乱地帮麻雀把腿包扎好,徐伯看丁知已这么紧张麻雀,就拿了个旧鸟笼把麻雀放进去。那段时间正好丁知斐刚开学,学校离家有段距离,他没经常回家,就算回家也是吃了饭就走,完全没注意到家里多了只麻雀。

夏去冬来,麻雀的腿伤早好了,在徐伯的教导下,丁知已也很好地照顾着麻雀,直到有一天,他一觉醒来,发现笼子里那叽叽喳喳的小东西没声音了……

他接近一看,这就傻了。小麻雀一动不动地倒在鸟笼里,软软的身子冰凉冰凉。

“二少爷,入冬了,麻雀冷死了。”徐伯禁不住丁知已的反复追问,这才告诉他麻雀没救了,死不能复生。

丁知已这才想起来是自己昨晚睡觉没关窗,鸟笼正挂在窗口,冬风一吹,鸟儿想飞到什么地方躲寒都不行……

他很伤心,哭了很久很久,直到丁知斐回来,他仍然无法藏匿心中的悲伤与愧疚。

从此以后……他就彻底与小动物无缘了。

然后他还连累了丁知芯,妹妹本来有只兔子,为了防止丁知已多看两眼那只兔子产生感情,丁知斐把兔子也丢了。家里只准放装饰用绿化,连棵仙人掌都不给放,没有生命的东西就不会死,也引不起丁知已的关注,这样就很好。

“哎。”回想起往事,丁知已忍不住就要叹气。

“怎么了?不合胃口?”乔傲带丁知已到小区内的餐厅用餐,他经常在这里吃,味道明明还不错的啊。

“小白花……会死吗?”丁知已喉头一紧,声音沙哑哽咽。

他查过资料,蟒蛇一般能活30-40年,按小白花的生长程度,应该已经活了10年左右,再过20年,它又会如何呢?

“会,没有生物不会死。”比起丁知已,乔傲的声音平淡许多,“小白花最多能再活个30年吧,如果我够幸运,能看到它寿终正寝。”

“不会难过吗?”丁知已想到那个画面就情不自已地红了眼眶,“会很难过吧……”

“会。”乔傲没想到这家伙扳了这么久的脸,竟然在想这么无聊的事,“但它也会高兴,因为它度过了那么快乐的30年,认识了你,和你玩,还一起偷看我睡觉。”

“不不不是的!”丁知已赶忙摆手,“偷看你睡觉是我一个人的事,和它无关!它什么都不懂的!”

“嗯。”乔傲咬住下唇,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

“他会高兴吗?”丁知已认真思考着乔傲说的话,“我一直以为,分别是一件很伤心的事……”

比如要他离开乔傲的海报、乔傲的戏服、乔傲的dvd,那真是要他命了!最讨厌的就是离别了有木有!不过这种离别和那种离别又不一样,那只麻雀的离去更让丁知已刻骨铭心,是根本无法弥补的伤痕。

“它将永远活在你的记忆里。”乔傲轻灵的声音就像画外音,“这是你对它最大的回报。”

人也是一样,那些与你相识之后分开的人,会以另一种形式活在你的生命中,无论他的离去是否令你悲伤,但每当你想起那些曾经快乐的日子,那份温暖无可厚非。

“是啊。”丁知已抬头,对上乔傲眼睛,傻傻笑道,“它会永远活在我心里。”

不愧是他的女神,说话就和一般人不一样啊!好多他没办法想通的问题,乔傲一句话就能解决,而且还让他觉得非常有道理!

他家女神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偶像的魅力,好耀眼有木有!

“想通了就吃饭吧。”乔傲敲了敲他的餐盘,“你一点都没动过。”

“那我开动啦——”丁知已心情好起来胃口也好,更何况他对面还是乔傲,秀色可餐,当下酒菜真是太美味了,哇卡卡!

乔傲真是羡慕丁知已这种性格,情绪来得快去得快,天大的烦恼一觉醒来全部忘光。

“哦对了!”丁知已突然想起什么,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给乔傲,“我觉得这张照片很好,送给你。”

乔傲接过,才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目光了。

小白花静静地盘踞在绿色的草坪,它通白如玉的身体在阳光的折射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芒,静谧得就像沐浴在圣光中的少女,无比神圣。

“你拍的?”乔傲才问出口便觉得自己问了傻话,可这实在……太令人惊讶了。

“小白花是美人。”丁知已还拍了许多照片,可唯独这张他最喜欢,“和它的主人一样美。”

物以类聚是必须的,乔傲那么仙,他的宠物也很仙!

“当人面这样说你都不会害羞吗?”乔傲收好照片,这确实值得珍藏。

“说实话就不会害羞。”丁知已捂脸,他才不害羞,他是羞射!

一旦接受了丁知已这种设定,乔傲发现,在相处过程中,这家伙也并不是一味的会让人讨厌嘛。

花痴是花痴了点,做事还是挺靠谱的。

“你剧本的翻译版我看过了。”乔傲想和丁知已谈谈正事,“比你的原版要平易近人得多。”

“嗷嗷,我也是这么认为!”丁知已最喜欢他们剧组的编剧了有木有,只有他才能把自己的意思200地表达出来,“可惜他不想修《青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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