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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让我社死是吧(第2页)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如今他已羽化多年,大端文坛却再无人能在诗歌上作瑰丽诗篇。

此獠……此子,竟有如此诗才!

沈宴文不想承认,可他却无法代表在场其他学子意见,一时无法接受,只能瞪大眼珠目呲欲裂。

连太学博士都无法反驳,宁郡王印堂当即发黑,脸色臭得极其难看。

偷鸡不成蚀把米,没吃到鸡还惹来一身臊。

如今,倒是他在众学子面前出了大丑,堂堂郡王,居然当了一个小武侯的垫脚石、绿叶子,衬得这厮如此英俊豪迈!

目前为止,宴会上宁郡王完全落败,沈彦文为保全一丝面子,弃权龟缩。

元恪是个朱紫纨绔,他的才学全靠带来的门客文人,此刻这些酸腐文儒全在痛哭流涕,哪里还有闲暇出来献丑。

至于郑万贯嘛!

他的干谒诗文是千金买来,若要当堂做诗歌,别说是撒千金,吃千金都没用!

至此,陇元镇傲视群客、一枝独秀。

上面说到,举杯相邀、以舞打令,除了娱乐宾客,还有最重要的目的——选出诗歌头筹。

拔得头筹者,自然可以作为花魁的入幕之宾!

若只是输了诗歌,宁郡王大可一笑了之,也显得他宽容海量,眼见陇元镇拔得头筹,成了秦都知入幕之宾,如何能咽的下这口气。

宁郡王气得浑身发抖,正想发火,秦都知却接过衣桁上的披风,盖在他肩膀上:

“如今开春天寒,郡王要好生照顾自己,抖冷要添衣。”

秦云胭原以为拔地头筹者是宁郡王,见小武侯夺魁,眼中消失的光芒再次浮现。

“若还有人比拼诗文和歌,奴家也愿意再开一筹!”

秦都知有了底气,看向在场诸宾客,他们面面相觑,纷纷叉手回礼:

“我等才不如人,甘愿下席。”

“好,既如此,我宣布拔得头筹者,为陇郎君!”

这,已经是秦云胭在下逐客令!

宁郡王恶狠狠看向陇元镇,不情不愿拂袖而去。

他都表态了,其他主宾、陪客自然识趣儿离开,各自行礼告辞。

片刻功夫,正堂只剩下秦都知和丫鬟们。

“彩月、彩宾,送陇公子回我的院子!”

衡妩院云清阁之上,秦云胭坐在木桶中,花瓣缤纷、水波荡漾,那白玉香肩凝结水珠,衬得她如人间尤物。

陇元镇此刻正抱着铜盆,吐得稀里哗啦,方才为人前显圣,抱着坛子一饮而尽,现在酒劲儿终于上来了,醉地脸面发烫头发懵。

他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公子,不妨把衣服脱下来,奴家为你洗漱。”

陇元镇感觉一双手抚上他后背,回头一看,秦娘子已经穿上白绸薄纱,如此更显清丽雅致。

不等他同意,陇元镇被秦云胭和侍女扶着,在屏风后宽衣解带。

待一丝落尽,秦云胭看向陇元镇,脸颊不自觉微微泛红,连扶着胳膊的手都颤了。

陇元镇虽说出自侯爵之家,却并未像其他勋贵子弟那样白面如玉、瘦弱不堪,再加上又是个武侯,每日点卯到班、练武习功、走街串巷的,自然比常人要强壮不少。

仔细看,他面容清朗端正、剑眉星目,那七尺身材壮硕结实、肩宽背阔,麦色皮肤从头到脚匀称自然,身体覆盖着结实肌肉,腿毛浓密、脚大宽掌,腹毛蔓延之处,已经不可描述了。

再往下,秦云胭的脸从微红变成胭红,赶紧让侍女帮她把陇元镇附近浴缸。

哗啦入水,荡得两人裙摆湿透。

“娘子,奴家且出去了,你自己服侍陇公子吧。”

彩宾捂嘴偷笑,关上雕花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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