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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阅居>我后悔送走崽崽了(末世)作者张修竹 > 第2章(第1页)

第2章(第1页)

可这不是原书中五阶高级丧尸才有的设定吗?

澄轻云拍了拍自己的脸庞道:“算了,想不通的就不想了。”说完,她尽量上扬着嘴角的弧度,对着水面中的自己的笑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目光扫向对面那五个丧尸兴致勃勃的道:“不错,现在还是个丧尸小组长了。”

可她的心中还是难免闪过一丝唏嘘和庆幸。

唏嘘于,她真的如同原书中描述的那样成为了一个丧尸。

庆幸于,她当初成功捏造了崽崽和主角受徐梦璇之间的血缘关系,善良的主角受一定会养好她的崽崽。

是的,倒霉的澄轻云又穿越又穿书,还丧失了原身全部的记忆,只知道她有一个一岁左右嗷嗷待哺的崽崽。

崽崽名叫欢欢,是个小女孩,却异常乖巧懂事而且情商极高。

吹弹可破的皮肤和葡萄大小明亮的眼珠子,让澄轻云爱不释手,尤其是崽崽还喜欢在将睡未睡的时候紧紧的抓住她的小指头,说着呀呀呓语,并对她露出甜甜的笑容。

澄轻云的心瞬间就化掉了,她上辈子是个妥妥的社畜,为人聪明,进入一家连锁酒店从底层干到了高管的位置,将自己的时间都奉献给了公司,根本没有时间情情爱爱,现在看到欢欢更是觉得这是上天弥补她的礼物。

但可惜的是,在原书《末世之谁与争锋gl》这本书里面,澄轻云只是主角受徐梦璇的大学同学,书中更是只有草草几句描写她变成丧尸的画面,而崽崽更是一个字都没有被提及。

其实想也知道,在末世之中一个成年男子在丧尸的威胁下尚且难以存活,更何况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崽崽呢?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澄轻云在末世来临的前三天,当机立断伪造了一份血缘关系书,直接将欢欢送到了主角受徐梦璇的手里。

好在,徐梦璇居然没有怀疑。

黑色的雨越下越大,像是把天上的水一股脑的倾倒到人间一般,水激荡起三尺高,澄轻云环顾四周这里像是个工地的样子,零零散散的丧尸正在四处游荡。

不过,他们现在只是0阶,摇摇晃晃的像是个老头老太太一样,目光呆滞没有神采,澄轻云混迹在其中,居然没有一个丧尸发现异常。

澄轻云摸了一把漆黑的雨水,心想着自己还是带着小弟先找个地方避雨吧。

原书中可说了,这种天上下的黑雨有一定腐蚀性作用,她虽然是不丧尸不怕疼,但也不想自己的“新皮肤”变得坑坑洼洼。

至于崽崽主角受徐梦璇是个退伍女兵,身手敏捷,以后还会觉醒冰系和空间异能,崽崽跟着她肯定能吃香的喝辣的。

澄轻云虽然想是这么想,但身体却不由自主的运用起了精神系异能,开始搜寻崽崽所在的位置。

同时,她更是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

不对!当初她把崽崽送给徐梦璇因为害怕自己变成丧尸把崽崽吃掉了,但是现在自己根本不吃人还有理性,崽崽还是要自己养才对。

想到这里,她心里面升起了浓浓的后悔之意。

崽崽,你等着麻麻来救你!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末世之中存活下来的生物会依据自己的特性觉醒不同的异能。

比如人、丧尸、动植物等等。

比较常见的是金木水火土系异能。

像冰系、雷系等就属于变异异能,而里面最厉害的便是精神系异能,不仅能够看透人心、搜人找物,还能够控制人和丧尸。

只是这比例却是万分之一。

澄轻云能够觉醒也算是祖坟冒青烟,运气好到爆棚了,起码这是原书里面从来没有提到过的。

不过她现在再厉害,也不过是一级精神系丧尸而已,纵使集中精力,探索范围也只有周围的百米,根本覆盖不了面积广阔的落霞市,自然也搜索不到崽崽的位置。

“唔,好疼。”用力过猛的代价是脸色越加苍白,脑海中更是一阵阵钝痛,她伸出纤细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后知后觉的砸吧了一声道:“我也是傻了。”她清楚的记得原书中的剧情,只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自然可以推算主角受徐梦璇一行人在哪里了。

崽崽自然也在她的身边。

打定主意,她心意一动,五个丧尸小弟已经成排出现在她的身后,她微微咳嗽了一声道:“我们走。”

在这末世来临,丧尸横行的年代,恐怕也只有澄轻云还能够如此悠哉悠哉的走在大马路上,表情轻松得像是出去春游一般。

身后的丧尸小弟拥围着她,就像是香港电影里面的古惑仔出街一样。

澄轻云拿起一面镜子,看着自己怪异的肤色和白色的眼球像是个精神病发狂症状的人一般。

这副尊容简直是在明明白白的告诉别人她丧尸的身份。

她走到一家化妆店前面。

化妆店是坚固加厚的玻璃门,摆放的物品一览无遗。

最当红的明星口红单品,各色各样呈现了精心布置的货架台,几顶欧西米亚风格的草帽带着假人模特身上让人挪不开眼睛,后面依次陈列着面膜、护肤品、眉粉、眉笔等美妆小物,只是最前面几排早已倒塌,上面盖着一层灰尘,像是很久没有人打扫。

从外侧可以看到一些用工具砸出来的裂缝,但由于太厚根本打不开,只留下坑坑洼洼的印记。

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安全的庇护所,只可惜里面的两个店员却变成了丧尸。

一男一女被货架隔开,盘踞着左右两边,露出凶狠的牙齿张牙舞爪的看着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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