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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以我之笔写圣贤之诗(第1页)

不多时。

郑知秋研好了墨,小心翼翼地将砚台推到林亦面前。

巴掌大的砚台中,墨汁中夹杂着金粉,才气轻轻跃动。

林亦看了眼郑知秋,苦笑道:“院长这是有备而来啊!”

“哈哈!”

郑知秋尴尬地笑了笑,随后正声道:“还是被你看出来了,用普通的文房四宝写下你的那才气鸣州的诗,是对此诗的亵渎,唯有地阶文宝,才配得上你的那诗!”

一能够才气鸣州的诗,用普通的文房四宝,那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用文宝书写,才能水火不侵,百年不朽。

虽然林亦现在没有八品立命境,无法将诗词制作成墨宝,但一才气鸣州的诗,配上文宝,也能够挥墨宝的作用。

关键时刻,能够显化才气威能。

就比如林亦用这几件文宝,写上化成铭碑之诗的那《剑客》绝句诗,那么此诗就可以当成墨宝,能够显化才气之剑杀敌。

林亦微微颔。

他觉得前世先贤的这些诗作,确实得用文宝来承载。

林亦手持青狼笔,开始书写。

嗷呜!

浩然正气运转至笔尖,林亦仿佛听到了狼嚎声,整个人精神一震。

浩然正气运转的越流畅。

“还有这种好处?能够让人更好的专注!”

林亦有些意外,这文宝果然不同凡响,比陈夫子的文宝笔,不知道强上多少倍。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林亦全身心投入进去,笔走如飞,行云流水,很快便将《石灰吟》的诗词内容写下。

嘎咔!

诗成的那一瞬间,纸张的重量突然暴涨,四条桌腿直接崩出裂纹。

“好字!”

“好诗!”

郑知秋伸长脖子,看清楚这拒绝诗,心神大动,直接脱口而出:“好一句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此等气节令人敬仰啊!”

郑知秋心神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从诗品看人品。

难怪林亦能够引起浩然正气的共鸣,正是因为他心中正气长存。

所以,在面对君集书院的院长何为君时,也毫不畏惧。

郑知秋突然眼眶湿润了起来。

随后,他擦去眼角滑落的泪水,看向林亦道:“平洲书院将以你为荣,以你为傲!”

“院长言重了!”

林亦摇了摇头,不需要以他为荣,而是以诗为荣就好。

就像他也很钦佩作出这些诗词的先贤,他们才是自己心中的骄傲。

“这诗……我想将他悬挂在书院正殿之中,时刻提醒书院的学士,要有为国尽忠,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郑知秋正色道。

原本他想私藏这诗,但现在他觉得自己不配。

唯有挂在书院正殿,让所有夫子跟学士,一抬头就能看到这诗,才算对得起这诗。

林亦没有说话。

而是朝着郑知秋躬身揖礼。

这诗如果被郑知秋私藏,他会觉得,愧对作出这诗的于谦于少保。

只有前世先贤的作品,能够在圣文大6光热,传世千年,才算是对得起这些作品。

他也会感到荣幸。

就好像自己跟这些先贤站在了一起,以我之笔,写圣贤之诗,让诗中的精神永远流传。

“或许这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

林亦心中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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