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他们去了市区,收集回来的食物一天比一天少,这次转变方向估计也是想碰碰运气吧。”楚景和说。
他们这些被困在家中的人还算好的,那些冒着暴雨挤公交好不容易到公司,却发现交通停运家都回不了的白领们最惨。
一大群人被困在办公楼里,能吃的只有零食贩卖机里面的食物,后期争抢起食物来连个像样躲避的地方都没有。
“希望他们这次能满载而归吧,你也来一口?”宋黛拿起小食桶里的炸薯格给楚景和。
“我不吃这个,你喜欢吃炸薯格,你吃吧。”楚景和说着,脚一下一下地踩着她摇摇椅脚架,摇椅开始摇晃起来,宋黛躺在里面仿佛置身于一条小船上。
她眯着眼睛瞧他,似笑非笑:“我什么好吃的都爱吃,不像你,奶茶你不喜欢喝,炸鸡薯条你也不喜欢吃,楚景和——”
宋黛突然坐起来,捧住他的脸。
猛然间拉进的距离让楚景和眸色有些怔愣,双手虚扶在她的腰间,好像很担心她跪在重心不稳的摇摇椅上摔下来
“怎么了?”他的声音很轻,轻似呢喃。
“认识你这么久,我突然发现我连你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告诉我,我想知道。”宋黛说。
因为宋黛怕油,所以她不会做饭,因为她不会做饭,所以每次都是楚景和下厨,她的口味他全都清楚,每一桌满满的饭菜都是她最喜欢的。
但她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他总是依着她、由着她,似乎连自己对食物的喜好都没有了。
如果以后有条件,她也想试着为他做一桌他喜欢的饭菜。
就算没有条件做不了饭,她也想记下来、记心上,就像他一样。
“我吗?”楚景和思索片刻,声音平和而轻缓:“辣的东西我能吃,清淡的口味我也能接受,许多人嫌弃的苦瓜香菜我也能吃我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菜。”
小时候他在孙兰慧和楚正军的手下像狗一样讨生活,他们吃什么,他就跟着吃什么,小孩子的味觉敏感有些蔬菜他非常不喜欢,但不吃就得饿着,饿肚子的滋味很难受。
后来离家出走去外面打工,吃的是廉价的员工餐,吃出头发、啤酒瓶盖、苍蝇是常有的事情,又难吃又恶心,但下午是更重的体力活,不吃饭就没力气,就挣不到钱,所以他再不喜欢吃也得硬着头皮吃。
久而久之,他变得什么都能接受,没有喜欢的,也没有不喜欢的,活着就行。
26岁,他利用休假时间在工地打零工,工地的对面正好是宋黛学校的操场。
他在焊手脚架时能清晰地听到学校大课间下课铃声,学生们一窝蜂的从教室里跑出来,在操场上排成整齐的队列开始做课间操。
每到这时,他就会暂时停下手里的活,看着穿着校服的密密麻麻的人群,希望能从里面找到宋黛的身影。
那时的他和宋黛之间的直线距离可能不超过五百米,可他却觉得无比遥远,仿佛两个短暂接壤的世界,片刻后又会再次分开。
她会在天空自由的翱翔,而他是尘埃里的芸芸众生,他们会越来越远。
所以楚景和经常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
每一个夜晚,当他看到宋黛躺在他的身边,枕着他的手臂安然睡去的模样,他总会产生强烈的不真实,激动、恍惚、不安、像做梦一样,所以他不敢睡,因为怕醒过来。
对重生回来的宋黛来说,现在是恐怖的末日,是三年末日中最普通的一天。
但对楚景和来说,这是他新婚的第十九天,成为宋黛丈夫的第十九天,每一天都是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