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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沈朝跟在顾修远后面,打算掰一点麻花下来尝一下。

上辈子顾修远也给她买麻花吃,当时吃了一点觉得好吃,然后她就拿着麻花给弟弟送去了。

沈朝,你真笨!

这次她要自己吃。

“沈朝,走前面来!慢吞吞的!想趁我不注意跟别的男人跑是不是?”

“城里都是拐女人卖钱的!把你拐了卖给八十岁老头子,你哭都没地儿哭去!”

“过来!跟紧点儿!”

顾修远一手拎着麻袋,一手抓着沈朝的胳膊,生怕他晃个神媳妇就不见了。

城里跟村里不一样。

国营饭店里穿着中山装的男人,路上穿着红色小高跟的时髦女人。

他们都是文化人,拿一拿笔杆子就能养活全家人。

沈朝也想当文化人。

以前她跟着村里唯一的老师学文化,看书本,学算数。

老师说只要学了文化,就能拿笔杆子赚钱。

她学得好,老师夸她有天赋。

但是她妈不让她念书,说念书没用,认个一二三四五能嫁给城里人就行了。

老师就是顾修远的爸爸,两年前生病没了。

“沈朝,什么呆?老子叫你三遍你都没听到。你敢不把你男人放在眼里?”

顾修远捏着她的耳朵凑近大声喊她。

沈朝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顾修远指了指她手上拿着的麻花,包着麻花的纸已经油了一块。

“我让你尝尝麻花好不好吃?说了八百遍你也不听。”

他刚刚瞧见沈朝想吃麻花,那块人多怕她走丢了,她没吃上。

沈朝“哦”了一声,翻开油纸掰下一根麻花咬了一口。

“好吃。”

跟上辈子的麻花一样好吃。

顾修远松开攥着麻袋口子的手,伸进去抓了一把瓜子花生,还有两颗糖,放到沈朝手里让她吃。

沈朝在娘家不是洗衣服就是洗碗,要么就是上工。

因为她总是干活,所以她的手很粗糙。

上辈子嫁给顾修远之后,她不干重活累活了,手也慢慢的没那么糙了。

她那时候咋不知道知足呢。

嗑着瓜子花生,跟着顾修远走在回村里的小路上。

顾修远从城里就一直等着,等她什么时候主动往她男人嘴里塞一个。

等了一路了,也没等上。

“沈朝,喂你男人吃一个!我给小狗买根骨头,小狗都知道冲我摇尾巴。”

语气不好。

沈朝把花生皮剥干净了,只剩下白色的瓤。

“那你娶小狗当媳妇好了。”

顾修远又要嚷嚷,嘴里马上被塞进来两粒花生,把他的话堵回去。

他以前只听村里人说沈家姑娘性子软,这不是挺会呛人的么。

她们回到村里,正巧碰上了孟翠华。

孟翠华看见沈朝和他男人从城里的方向回来,手上还拿着一麻袋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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