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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頁(第1页)

常衡面色煞白,臉上早就爬滿了汗水,本就重傷失血過多,連日來又不眠不休照顧兩個小傢伙,身體早就吃不消了。

更糟糕的是,他因為心急,一路上連口氣都不敢多喘,也不知何時,震裂了傷口,原本已經結痂的傷口,再度滲出血來。

伸手一捂,再拿開時,雪白的掌心已然被血染紅了。可他不能停下,天快黑了,他必須趕緊把孟梨找回來才行!

如今雖是夏日,但此地荒僻,入夜時,夜風總歸是涼的,孟梨不久之前,才染過風寒,高燒之後,就一直咳嗽個不停,也就這幾日才好些。

可人卻瘦了一大圈,尤其是臉上,一點肉都看不見,顯得眼睛尤其大,每次和常衡說話時,卻又神采奕奕的,天真的樣子,看起來真像個小孩子。

常衡一直以來都很愧疚,覺得沒有照顧好孟梨,沒讓他吃到一些好東西,還總是因為揣摩不透孟梨的心思,而讓他悶悶不樂。

每次看見孟梨獨自躲在角落裡,寡言少語的樣子,他都很難受,他無數次想要去哄孟梨開心,卻又無數次退卻了。

因為……孟梨喜歡的是葉姑娘,能讓孟梨開懷大笑的,也是葉姑娘啊。

他們一個真誠善良,一個善解人意,站在一處郎才女貌,宛如一對璧人,確實很般配的。

如果,孟梨和葉姑娘兩情相悅,最終能解開誤會,走到一起,那麼,常衡覺得自己會很欣慰的。

他會真心實意,替孟梨高興。

血流得越來越多了,常衡飛快點了身上幾處穴道,繼續沿途尋找。

天色越來越暗,街上的行人也少了許多。

他心裡也越來越急,生怕孟梨在外遇見危險,怕他再次受傷,也怕他在外挨餓受凍被人欺負……就算孟梨真的要走,也應該同他說一聲才是。

他真心實意把孟梨當朋友,可孟梨卻連一句話,都不給他留。

還讓他這麼心急如焚,又這般牽腸掛肚!

做事完全不考慮後果,憑一時衝動,連死都不怕,這樣愛逞強,還特別嘴硬的孟梨,不是小孩子,又是什麼?

常衡手扶著路邊的石牆,一手捂著胸口,鮮血順著指縫溢了出來。

他身後行過的路上,也滿是斑駁的血跡。

到底是為什麼?

為什麼他會因為孟梨行蹤不明,而方寸大亂?

又為什麼,他的菩提心,居然也會顫?

第29章孟梨是貧道最重要的朋友

從街尾突然傳來吵鬧聲,也不知是誰高呼了一聲「殺人了」,如平地一聲驚雷,在夜幕降臨的城中驟響。

遠遠一群官差,配著腰刀,徑直前往命案發生的當鋪。

那裡早就被趕來看熱鬧的百姓,包圍得水泄不通,為的幾個官差,一邊高喊著「讓開,讓開」,一面分站在店門口兩旁,好讓後面的官差進去。

一進門,迎面就是一股濃郁的血腥氣。

當鋪的老闆是個年過四十的中年男人,體格強壯,吃得肥頭大耳,此刻仰面倒地,喉嚨上留有一個血淋淋的窟窿,看樣子是被人用利器,直接穿透了喉嚨,一擊斃命。

死也未能瞑目,一雙大睜的眼睛,瞳孔已經潰散發白,但依舊布滿著驚恐之色。

滿地都是未乾涸的血跡,連木架上擺放的貨品,也濺上了血跡,地上落了個空匣子,裡面的東西卻不翼而飛,整個命案現場慘不忍睹。

圍觀的百姓們指指點點,議論紛紛,開始談論今日有沒有見到什麼可疑的人。官差在檢查了一番命案現場之後,發現了殘留在血泊里的一個腳印,約莫七寸二,按照腳印推斷,腳印的主人不會太高,約莫七尺。

很快就由命案現場,得出了以下三個結論:

一,殺人者擅用刀劍類的利器,所以殺人時一擊斃命。

二,此人不為錢財,金銀珠寶都未動,但唯獨取走了匣子裡的東西,可見是有目的性的。

三,此人腳約七寸二,身高約七尺。

得出這三條結論之後,官差開始在附近圍觀的百姓中,逐一排查,就聽一個百姓說,自己倒是見到一個奇奇怪怪的少年,約莫十六、七歲,從中午開始,就一直站在巷子口,踢地上的小石頭。

又一人道:「我也瞧見了!他看起來腦子不大好,嘴裡一直念念叨叨,不知道在跟誰說話。我還看見他手裡拿著一把刀子,大約……」他回想了一下,然後拿手比劃,「大約這麼長,這麼寬,一看就鋒利得很,刀鋒雪亮雪亮的!」

經這兩人一說,圍觀的百姓中,又有人說,曾經看見那少年進出過當鋪,進去和出來時,手上都空無一物,看樣子既沒典當什麼東西,也沒有贖回什麼東西。

「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是煩悶,一直撓頭抓耳,表情也有些不耐煩!」

官差追問:「那你可記得,他具體長什麼樣?」

「就……就十幾歲的樣子,大概這麼高,穿著個藍袍子,長得白白淨淨,斯斯文文的,很秀氣,哦,對了,他咧嘴的時候,會露出兩顆尖牙,像狼狗一樣!」這名百姓開始回憶起了對方的外貌,並言之鑿鑿地道,「肯定就是他殺的人!准沒錯!」

「趕緊派人抓他!別讓人跑了!」

「對!」

眾人紛紛起鬨。

「口說無憑,既沒有確鑿的證據,怎可妄下推斷,說那名少年執刀殺人?」從人群中,突然響起了一道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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