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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2页)

女神偷气喘吁吁地冲我摆摆手:「好了好了别跑了,安全了。」

我把手提包扔在地上,弯着腰扶着膝盖大喘气,对她说:「你,你他妈的耍我是不是?我让你教我偷,没让你教我抢啊!」

她调皮地冲我笑了笑:「怕什么,她正在拉屎,不敢出来追你的。再说了,这些东西你迟早都要学会的。」

不得不说这招确实管用,我突然就想起了和她第一次在男厕所做爱时的那个拉屎的光头。

那一整天我一点都不困,即使和她分别后也让我彻夜难眠。

回去的路上我们边走边聊,说了好多好多话,人人都说在惊险刺激的环境中容易滋生感情,今天我算见识到了,这次奇妙的抢劫经历居然真的拉近了我与她的距离。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和中意的人越走越近的感觉,简直比我上次拿鸡巴捅到她湿漉漉的逼里还要亲密无间。

她叫茉莉,大家都这么叫她,今年17岁,重庆人,她还有一个弟弟。茉莉已经离家出走两年了,她说她爸妈不喜欢她,从来都不管她,她这两年只偶尔和她一个开旅行社的姑妈有联系,但是从来不告诉她姑妈她现在在哪,每次都会说:「我很好、有工作、无需牵挂。」

她男朋友是成都一个不大不小的毒贩,据说混得还不错,自从她跟了她男朋友后,她不仅有吸不完的毒品,而且再也不用去各种脏兮兮的地方光者身子伺候男人了。我又问她既然有人养你了,为什么还要出来偷?她说闲着没事干,顺手拿的。

我们一起抢到的手提包里有一部爱立信手机、好几百元的现金、几张超市的优惠券、一串钥匙、两张不知道干什么用的会员卡、还有一瓶我叫不上名字的名牌香水。

茉莉说那瓶香水她要了,其余的东西都给我,就当作偷我东西的补偿。

在最后分别的时候,她还给我留了她的手机号。

后来我总是以要她教我偷东西为由约她出来,我不知道她是否会因为我邀请她出来而感到真的开心,但至少她很少拒绝我。

她还真的把她那些看家本领都跟我吐了个干净,我这才知道原来偷东西还有这么多门道,果然跟她比我还是太嫩了点。

掏口袋的话秋冬季节是最好下手的,因为很多人穿的都是宽松的大衣和羽绒服,他们会习惯性地把手机或钱包装在自己外套口袋里,偷的时候手掌五指伸平进去,手要和手机平行,用中指和食指把手机夹出来,全程不能产生握拳的动作。就算对方穿的是口袋有拉链的衣服,也有办法,汉人扒手们发明了一种长得像打火机一样的小刀,路过目标的时候按下一个小按钮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羽绒服燎一个大口子,但它也有缺点,那就是只能划开羽绒服,其他材质的衣服不行。

偷的时候胆子要大、下手要快,绝对不能犹犹豫豫,需要提前多练习一段时间,有几天我和拉龙他们闲着没事就互相模拟偷对方兜里的东西,不断优化偷东西的速度和手法。

手机钱包这些都是最优选,但如果偷不到,小屁孩书包旁插的保温杯也能换点钱。

茉莉还夸我有悟性,说我不出几个月就能达到她的水平。

从那以后人们身上的物品在我看来只有两种,好偷的和不好偷的。

除了这种趁人家上厕所明抢、在人流里擦肩而过掏口袋这种风险较高、需要技术和速度的方式之外,还有一种更安全稳妥的手段——装可怜行骗。

茉莉给我交代完流程之后我第二天就去火车站实践了,我先是去南站附近找了一个在川菜馆刷盘子的诺苏女人,找她借了一个会说汉语的六岁女娃娃,我跟那女人承诺事成之后我给她抽成,再简单和那小孩排练个两三次,就带着她去南站找上钩的鱼儿了。

一般情况下都是找看起来条件较好的独自出行的女性,因为女人往往共情能力强、心软、更容易帮助陌生人。挑选好方便下手的目标后,我就领着那女娃娃走过去,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假装自己不太会说汉语,故意操着浓重的诺苏口音跟她说:「阿姨好,这,我妹妹,我们妈妈去世了,我们想回凉山看妈妈,结果钱包被偷了,能不能,借我,是,五元钱,我们要是今天不回去,赶不上丧礼的。阿姨你的手机号多少,我回家给你充话费。」

这个时候按照排练好的,那小孩就拉着女人的衣服,摆出一副哭脸:「阿姨……我想回家……我想我妈妈了……」

一般情况下对方都会心软的,会立刻从钱包里掏出来五块钱。

但当她把五块钱递给我的时候,我就赶忙摇头摆手道:「啊,不是、不是、是、十、五,是十五元钱。」

到了这个时候,对方会开始犹豫,但大多还会硬着头把钱给我,但我显然不会就此收手。

我会故技重施,伸出四个手指头对她说:「阿姨,不是十五、是四五、四五块钱。我回去给您充话费,好吗?」

到了这个时候她就后悔了,会戒备地问:「四十五块钱?怎么这么多?」我旁边的小女孩就会开始煽风点火,带着哭腔对我说:「哥哥,我们还来得及吗?」我就摸摸她的头哄她:「来得及,哥哥在,哥哥想办法。」

对方大概率会招架不住,把这笔「巨款」「借」给面前这两个陌生的异乡孩子,我会在这时掏出手机,一脸诚恳地询问她的手机号并存到通讯录里,然后领着那小孩点头哈腰地给她鞠躬。

「谢谢阿姨,谢谢阿姨!妹妹,快谢谢阿姨!」

「谢谢阿姨!」

我当然不会给她充话费了,等她走远我就把她手机号删了。

有的时候半天的时间就能上钩好几个,就算扣去给那诺苏女人的一点抽成,我一两天的毒资就到手了,并且完全不用跟警察和受害者玩躲猫猫。

其他的盗窃手段就不再一一细说了,说也说不完,我后来的技术都能出本书了。

有一次我和茉莉一起出来玩,我们俩偷了一个浑身都是名牌的中年男人的皮包,这人这么有钱,一看就是个大老板,我看天还早,就和茉莉说一起去把赃物处理掉换点钱花。

结果茉莉笑着问我:「你不会每次偷完东西都要赶快把它当掉吧?」

「那不然呢?我留着这东西也没用。」

「你难道不想偷看别人的秘密吗?」

「秘密?」我完全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她从皮包里拿出了那个老男人的手机,得意地对我说:「在这呢!」

茉莉告诉我,小小的手机里藏着每个人的秘密,藏着每个人的人生。只不过有的时候能找到,有的时候找不到。

可我依旧被她说的一头雾水,这小妮子最擅长跟人卖关子了。

「你跟我来,我带你去个地方。」说完她就拉着我的手腕要带我走。

我被她带到了盛和一路的一个破破烂烂的写字楼里,跟着她爬到了楼顶,通往天台的铁门被人用大铁链封死了,但是不知道是谁在角落里凿开了个大洞,又用一块不知道哪拆下来的旧木门挡住了,我帮茉莉把门挪开,我们从那个洞里钻到了天台上。

我们钻出来的一瞬间,整个宽大的平台都被一片耀眼的夕阳笼罩,一切都变得金灿灿的,恍如隔世。

这里很空旷,一块被人遗忘的地方,空气中散发著遥远又安宁的霉菌味,角落里到处都是别人丢弃的旧家具和破纸壳子,还有报废的电脑和马桶,有人在这里养了花,但花早就死了;满目疮痍的白墙快要被贪婪的爬墙植物完全吞噬,到处都盖着一层厚厚的灰,这表明他们的主人最后一次来看望他们是来自上世纪——它们都不属于千禧年。

我和茉莉在一块角落里头靠着墙,席地而坐,我点了一支烟,也递给她了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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