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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秦长剑(第2页)

没拔出来。

“哈哈哈!”甲士放声大笑,一副今天满足了,可以吹一辈子的表情。

张仲被他笑得脸皮有点烫,看着那还剩下十来公分在鞘里的长剑,略有些尴尬。

倒不是他真的拔不出来,而是因为长时间使用六七十公分的青铜剑,所养成的习惯,影响了他拔剑。

以至于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丑。

一旁掌管军械的小吏看不过眼了,面无表情的怼了一句。“前日里送来之时,汝连拔两次,不得出,岂不更是可笑?”

甲士面上一黑,笑容僵在脸上,他挠了挠头,强行转移话题。

“此剑,乃贼曹百将所佩,材质用料,铸造工艺,皆是上佳之选,以刃轻划,能破皮甲。”

张仲心中一惊,连忙将剑还鞘,正准备推辞,却见甲士已将双手伸出,做出了准备接剑的姿势。

“吾此来,贼掾曾说,若张仲辞而不受,就带回去,不给他了。”

张仲双手一僵,随后顺势下拜。“替仲谢过贼掾。”

一阵相互打趣之后,甲士突然拉着张仲走到了一边,轻声说道。“贼掾还让我带了几句话给你。”

张仲见他这么神神秘秘,也不由得正了脸色。“愿闻其详。”

“贼掾言道,汝为其所荐,便如巨木其皮,一盛俱盛,一败俱败。”

听得甲士此言,张仲面色严肃。“仲定不敢知法犯法,累贼掾受连坐之责。”

在秦国,举荐人与被举荐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十分亲密,还要胜过师生同袍,之所以这样,便是因为举荐连坐法。

律法规定,被举荐人有功,举荐者亦有功劳,但高回报之下,也有高风险,被举荐人若是犯了罪,举荐人也会受到连坐。

最著名的,就要属昭襄王时期的秦国名相范雎,他就被这条律法坑了一把狠的。

连续举荐两人,皆通敌叛国。

按照律法,这本是夷三族的罪行,但他被昭襄王所特赦,免去了族诛和死罪。

但即便如此,他最终,也没能落得一个好下场。

因为这前车之鉴,秦国官吏在举荐时,往往慎之又慎。

即便是李炀举荐张仲,也是先调查他祖上三代,见其家世清白,且三世为秦而战,才起了这个想法。

随后,人品,勇力,悟性,才能,关于政事的见解。

尽数考较过之后,才作为张仲的举荐人,推举其为亭长。

高门槛,自然也有高责任。

是以,一旦选定被举荐人,秦国官吏对于被举荐者的培养提拔,往往也是不遗余力的。

推衣衣之,推食食之,不过等闲事。

介绍女儿,妻妹(小姨子),官配夫妻亲上加亲,也只是常规操作。

如张仲这般年幼的被举荐者,举荐人甚至还会教他做人的道理,行事的准则,生怕他走了歪路。

操心程度,跟养了个儿子似的。

受举荐人大恩,在这个将信义看得十分重要的年代,便很少有人,会不顾自己举荐人去行犯法的事情。

是以,秦国的吏治,远比山东六国清明,不是没有道理的。

甲士点了点头,踏前一步,在张仲耳畔小声说道。

“贼掾还说,若是在隐山亭事有不顺,便私信于县上,他将强征汝为亲卫。”

“以此,可避办案不力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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