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他来广州是因为他孩子丢了,他为了找孩子,在广州逗留了很久,然后和别人打架,后脑勺受了伤才会变得浑浑噩噩、成了一个疯疯癲癲的流浪汉的。
老李还说了他和关春玲之间的纠葛——
其实也就是邻居之间的相互帮助罢了。
他帮关春玲赶走混混,
关春玲给他一日三餐。
至于他为什么误会关春玲是他的老婆……可能是因为关春玲花钱让他住院,另外就是,他俩的孩子都叫月月。
阿大不信。
因为他觉得,感觉最重要。
从他慢慢清醒过来后,这个世界、这个环境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只有老婆是熟悉的。
或者他会因为脑震荡而失忆,
但他相信直觉。
就像他不会因为失忆,就莫名其妙地讨厌一个人、或一件事;
他也不可能因为失忆,就毫无根据地喜欢上一个人。
比如说,关春玲。
是的,他对关春玲……
是有感觉的。
她不准他去看她,
他一个人呆在出租屋,睁眼是她、闭眼也是她。
他偷偷摸摸去看她,
不敢走太近,怕被她发现了又生气。
只能远远看着她。
上下九那么人,据说人流量就没有低于十万人过……
可他眼里也只有她。
她怎么长得那么好呢?
笑也好看,不笑也好看,忙碌的时候很好看,和她女儿斗嘴的时候也好看……
尤其是,她的情绪能牵制他一整天!
只要她开心,他的心情就特别好,
如果不是还要执行她的睡觉休养计划,他能傻笑看她看上一整天!
后来,阿大忍不住了。
他去找了老李,希望老李能帮他介绍一份工作。
条件是:
一,不能太劳累。
二,最好天天都能看到老婆。
当然了,酬劳无所谓,够他吃住就行。
于是老李动用了他强大的人脉,最后在红姐糖水铺,给阿大找了一份工作。
工作内容是——传菜员。
为此,红姐还得意洋洋地来关春玲面前献宝,“玲儿啊,我可是看在你的份上,才请他的!”
“谁请他那个病秧子啊!”
“之前老李来跟我说的话,一说他脑袋受过伤嘛,不能干重活。”
“二来呢……他说工资无所谓,能够他吃喝就行。”
“所以我就雇了一个学生,和他对班。两个小时工的工资,加在一起也等于一个长时工了嘛!”
然后红姐又揶揄关春玲,“虽说他剃了个光头……他不戴帽子的时候,脑袋后面的那个疱也蛮吓人的,但我觉得他还长得蛮周正的。和你也算般配,要不……”
关春玲的脸色沉了下来,“你瞎说什么呢!”
红姐愣住。
关春玲说道:“你也不想想,他来这儿是干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