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哼着小曲,仔细地欣赏着手中的金线。金线上挂着几颗小血珠,有大有小,在最后一抹天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美丽极了,比我所有的项链都漂亮。
赫尼呻吟着,爬到我脚边,一把抓住了我的脚腕,哀求道:“二嫂,二哥,对,对你不薄,放过,放过,他,放过寨子。”
我回过神,捂着嘴巴:“啊,你不说我都忘了,你二哥快醒了,我得赶回去。”说完,我踢开他的手,对旁边的人说道,“哎呀糟糕,我好像杀他杀得太早了,今天你们谁扮他一扮。”
教书先生拱手答:“是。”
“别这么不情愿嘛?”我拉起他的衣袖,轻轻将金线上的血珠拭去,“你,告诉我,我可爱,还是那个傻子可爱?”
“属下不敢妄言。”
我无趣地叹了一口气:“没劲。”
突然,脚上一紧,低头一看,赫尼又抓住了我的脚,抬起糊满鲜血的双眼,盯着我脸:“二嫂,放过我们,二嫂,你若不放过我们,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你的血怎么这么多,还不死?”我不耐烦地一蹬脚,不料,这回他的手像铁钳一样,就是不松开。
我烦躁起来:“松开,松开,听见没有啦!”
“二嫂……”
“你很烦!”我使劲朝他踢去,可他的胸膛被石头还硬,反而挫到了我的脚趾头。
剧痛中,我睁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傻露儿是邪,聪明露儿便是魔了,这两个,谁更讨人喜欢,谁更有资格做金眼妖,真难抉择。
还有阿信和露儿,说实话我很同情他们。
写评送分啦,又划算又快乐啦。
屋里还是一片漆黑,空气中仿佛萦绕着一种看不见的气息,钻入人的身体里,便化为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恐惧。我坐在桌子旁,手里拿着已失踪许久的十旋线,脚趾头上根本没有什么痛觉。
茫然中,我不停地安慰自己:要看我能撑到几时?太小看我了,山寨存亡与我何干,就算我的亲手杀了长孙信的结拜弟兄又怎样?世人之命,贱如草莽,想让我聂露儿屈服,门都没有,我是高贵的金眼妖。
可那颗江家人的头,大堂里的尸体,还有赫尼那双糊满鲜血的眼睛都在我眼前不停地晃来晃去。
我伸出双手,手指修长,玉琢一般,在黑夜中泛着干净的柔光,也散发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虽然他们是蝼蚁,可他们毕竟是性命啊。他们并没有伤害我,却死在我手里。爹爹,我做不到,我还是很心软很没用。爹爹,那个露儿才更像你期望的露儿吧。爹爹,我好难受,我想回家,我要者童,我要无双。
“轰隆隆——”
天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雷鸣般的声音。那声音很强大,震得地板呜呜作响,像推磨一样,飞速地旋转着,不一会儿就从山脚卷到了寨门。
我正想拉门出去,一道流星状的火光破窗而入,插着我的腰飞过,又“咚”地一声扎在墙壁上,原来是一支火箭。紧接着,另外几道火光也争先恐后地涌入。
我抓起桌子上的针线盒,飞快地钻到桌子底下。
顷刻之间,窗外已是一片妖艳的赤红。喊杀声、马嘶声、惨叫声、女人的哭喊声,嗖嗖的箭啸声混合在一起,震破天际。
借着熊熊的火光,我看了看自己腿,上面果然有一个触目惊心的血手印,我的喉咙猛地收紧,眼神也恍惚起来。
“付元礼的骑兵,以快狠强著称,踏平这个山寨不需一炷香时间,如何,把身体心甘情愿地交给我?不然,连你也有危险。”脑海中的我又阴魂不散地蹦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