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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3页)

第76章

沈雁行将他们面前的两个空玉杯,并排放在一起,皆只斟了半杯琼花露。他先拿起其中一只酒杯,再趁着洛书去拿另一只酒杯时,挽过洛书的小臂。

“多谢哥哥费心照顾了我这么些年,往后我一定加倍对哥哥好。”沈雁行将玉杯口放在自己唇边,炙热且深邃的目光,与洛书柔和缱绻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你小时候很乖,并没有太过费心。”洛书弯起双眸,就着挽手的姿势,同沈雁行一起饮尽杯中美酒。

两人挽手对饮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在喝合卺酒一般。

秦越溪用左手手背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对面不正经吃饭的两人,握在右手中的筷子,时不时搅和一下碗中细碎的鱼肉,心里想着,沈雁行那时也就在洛书面前乖,若是洛书不在昆仑的时候,他可就是个极其难伺候的小祖宗。

她轻轻地“啧”了一声,微微翘起嘴角,问道:“雁行,我还记得一件你儿时生的趣事,且是同洛书有关的,你可想听?”

听到是同洛书有关的往事,沈雁行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满眼期许地看向秦越溪,说道:“既是同哥哥有关的事,自然是很想听的,秦姐快些说来听听吧。”

大抵是在沈雁行十来岁的时候,洛书因有要事需要处理,得外出半个多月,就暂时将他托付给秦越溪照顾。

洛书原是想着秦越溪住的那片儿人多热闹,打算让小沈雁行搬去秦越溪家里住一段时间,可他死活不愿去别的地儿住,就只好由秦越溪暂时先搬进洛书的府邸。

有一日,小沈雁行同朱雀神鸟玩乐时,被朱雀的爪子,挠破了洛书前不久给他买的衣裳,他掐着朱雀的脖颈,飞奔回洛书的府邸,哭嚷着向秦越溪告状,还扬言要拔了朱雀全身的毛。

为了避免朱雀神鸟变成可怜的秃毛鸡,秦越溪只好谎称洛书临行前在山下的成衣铺,给他新订了一套衣裳,她现下正好要去将衣裳取回来。实际上,那是她自己给沈雁行定做的衣裳。

“秦姐姐,我也要去。”小沈雁行紧紧攥着秦越溪的袖角,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巴巴地望着她。

秦越溪最怕这小祖宗哭闹,只好带着他一起下山。

那时的沈雁行还是小小一个,模样就跟个六七岁的孩童一般,仅是从长相上来看,完全无法辨认出真实性别。

又因着他生了一张粉雕玉琢的漂亮脸蛋儿,秦越溪就喜欢给他买些粉嫩的小衣裳穿,有时还会给他戴些精致素雅的小饰品,这次出门也毫不例外。

加之他说话声音软软糯糯的,整个人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个小姑娘。

那段时间出了个有特殊癖好的采花大盗,专挑只有几岁的小姑娘下手。沈雁行的脸蛋儿生得漂亮,小小的身板看起来又很娇弱,自然而然就成了采花大盗的要目标猎物。

那采花大盗就像个初生的牛犊,不知天高地厚,怕是有只凶猛的老虎站在他面前,他都能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

他又不知这世间有神明的存在,更不知昆仑乃是神明的地界,就一路尾随着秦越溪他们,跟到了洛书的府邸外。昆仑虽有洛书设下的结界,但只能抵御魇行者,于凡人来说是完全无效的。

采花大盗偷藏在洛书府邸外的凤凰木上,准备伺机而动。

夜里,小沈雁行和秦越溪各睡各的屋,采花大盗一直等到了丑时,才偷潜入府邸,戳破小沈雁行那屋的窗户纸,将迷烟吹入屋内。待迷烟彻底在屋内扩散开来,他才翻窗而入,然后连人带被褥一起抱走。

采花大盗跑路时的动作幅度太大,熟睡的小沈雁行很快就被晃醒了。他醒来见自己被坏人所挟持,就一拳打断采花大盗的鼻梁骨,打得采花大盗两眼冒金星,再直接一巴掌将其扇晕在地。

他攥着采花大盗头顶的髻,将其拖回洛书的府邸,拖进秦越溪暂住的卧房,用桌旗绑在桌腿儿上后,坐在秦越溪的床榻上放声大哭。

秦越溪被震耳的哭声吵醒后,将小沈雁行抱上自己的床,准备哄他睡觉。可无论她使出什么样的法子,都哄不好这位难伺候的小祖宗。

珍珠般大小的泪珠,不断从他的脸颊上滑落,羊毛床褥被泪水浸湿了一片。就因着他是躺着哭的缘故,还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好几次。

最后迫于无奈,秦越溪只好对小沈雁行说:“小雁行想不想见洛书哥哥呀?只要你今晚乖乖睡觉,明天秦姐姐就带你去找洛书哥哥。”

小沈雁行一听能提前见到洛书,瞬间就停止了哭泣,并且盖好被子乖乖睡觉。

既说了要带小沈雁行去找洛书,秦越溪就必须得履行自己的承诺,她使用千里传音术,将今晚生的事说与洛书听,并询问他明日是否得空。

这段时间洛书在处理的要务,现下正好已进入收尾的阶段,就还剩些琐碎的杂事,小沈雁行若是想来见他,他也是抽得出来很多空闲时间的。

因为小沈雁行喜欢听小曲儿,所以洛书就将约见的地点定在了扬淮。这扬淮城内的江南小调与淮戏,可谓是天下一绝。

秦越溪与小沈雁行到了扬淮后,洛书先是带着他们去了扬淮城内最大的戏楼,花重金点了几出最著名的淮戏,而后又带着他们去了城内最大的酒楼,点了满满一桌子独具特色的扬淮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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