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的袭击,让白乐乐瞬间瞪大眼睛。
回过神,她一把推开我。
都不顾脖子上的指刀。
她用力擦着最,眼神凶狠:“你他么干什么?!”
我说:“给你点甜头。”
白乐乐狠劲上头。
她握紧手里的匕首,就打算和我拼命。
这又是她和白乐乐的一点不同。
白乐乐能接受威胁。
但承受能力有限。
超过界限,她是真会捅刀子。
不像白菲菲。
随时随地再计较。
哪怕被打个措手不及。
第一时间想的,也不是反抗。
而是提高条件。
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
两种性格,有好有坏。
至于眼下白乐乐的发疯。
这倒不是什么难解决的事。
手指轻轻拂过她的脸颊。
指间刀刃发威。
一缕秀发断开,飘落。
被我接住。
白乐乐的眼神,瞬间恢复澄澈。
治疯病,尤其是这种主动发疯的疯病。
打针,吃药,开导,好言相劝,讲道理等等,都没用。
最好的手段,就是让她感受到致命威胁。
白乐乐抓着匕首,一动不动。
良久。
她伸手,摸向自己的脸颊。
确认没有伤口,紧绷的神情逐渐放松。
我说:“我有说错话?你的心思,我难道还看不出穿?”
想想看,现在,你打给你姐电话,告诉她,我跟你干了,她第一时间绝对是问,我是不是对你动粗了。要是否定,她立马就会清楚,你在骗她。因为她不会相信,我跟你进展这么快,哪怕你真的和我做了。这样一来,你能得到什么?”
“但你要是告诉她,你亲了我,滋味还不错,她绝对会信。因为这份代价,并不大。还符合你的性格。以最小的代价,换最大的成果,不好吗?”
白乐乐神色一阵变幻。
我相信,她最后一定会认同。
因为,我没有骗她。
但她还是冷着脸,凶狠的说:“王八蛋,给我滚!”
我没再刺激她,收好指刀,翻过墙头。
临走前,我最后警告:“记住我今天的话。不想哪天被我挂了红,别对那些无辜的人动手。”
说罢,我跃下墙头。
一路避开安保巡逻。